一、工程项目及范围:
瑞安市环城河水系西门闸泵位于瑞安市城区飞云江下游北岸、西门河出口,紧邻滨江大道布置,距沈海高速约500米;工程等别为Ⅲ等,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 20m³/s ,布置 2 台立式轴流泵泵组,装机容量为 2 ×630kW;水闸采用 2 孔,宽 2 孔×4.5m,闸底高程- 1.00m,设计排涝流量为 89.4m³/s , 闸门采用直升式平面钢闸门;闸泵出水经由出水池,通过箱涵穿越滨江大道和防洪堤排入飞云江,箱涵长 29.0m,宽 18.2m。
西门闸泵内涝防治系统设计重现期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出。工程概算投资6683万元,EPC总承包签约合同价5719万元。2019年7月29日正式开工,2021年8月19日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工程任务以排涝为主。本项目建设,结合水系内其它的“蓄、滞、疏、排、挡、填”相结合的排涝设施等建设,逐步使环城河水系排涝能力达到20年一遇标准,从而缓解环城河水系(老城区)频繁的涝灾现状。
该项目是瑞安市水利行业第一个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实施的项目,也是瑞安市建党百年献礼样板工程,开创瑞安市水利工程建设新模式。闸泵建筑外形采取出挑深远的金属屋面与富有变化的建筑立面,既考验了水利精细化施工水平,又营造出大气、内敛、端庄、厚重的建筑形象,深获百姓肯定。
工程荣获“2021年度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2021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优质工程)”。
西门闸泵布置在原规划水闸位置,位于飞云江下游北岸、 新开西门河河道出口,紧邻滨江大道布置。上游为新开西门河,连接沙河与西门闸泵,河道长 238.4m,河宽为20.0m 。其中,西门河 X0+000~X0+075段为本工程实施范围; 西 门河 X0+075~X0+238.4 由瑞安市环城河水系西门闸泵配套河道工程实施。
泵站与水闸采用并联布置,外排水流流向为: 西门河→前池→进水池→水泵(水闸)→出水池→穿路(堤)箱涵→飞云江。
西门闸泵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 20m³/s ,布置 2 台立式轴流泵泵组,装机容量为 2 ×630kW;水闸采用 2 孔,宽 2 孔×4.5m,闸底高程- 1.00m,设计排涝流量为 89.4m³/s , 闸门采用直升式平面钢闸门; 闸泵出水经由出水池,通过箱涵穿越滨江大道和防洪堤泵室段顺水流方向长度为 28.00m,垂直水流方向长度为 13.50m。由上游至下游 依次布置进口检修闸门、清污机组、进水流道、 水泵机组、出水管道、出口检修门槽。
闸室段顺水流方向长度为 28.00m,垂直水流方向长度为 12.30m,底板顶高程为 - 1.00m。由上游至下游依次布置副厂房、主厂房、检修闸门和工作闸门。
闸泵上游连接段由内向外依次布置干砌块石护底( 10m)、钢筋砼护底(9m)和 交通桥(6m)。
闸泵下游连接段由内向外依次布置钢筋砼出水池( 18m)、钢筋砼出水箱涵(29m) 和框架堤防下模袋混凝土防冲护面层。
排涝泵站布置2台立式轴流泵机组,单机流量为 10m³/s ,配套电动机功率为 630kW,总装机功率为 1260kW 。泵站前设置一道拦污栅、自动清污机和移动式检修 闸门,排水闸设置 2 孔 8m 平面钢闸门,采用 QPQ2×25t 卷扬式启闭机启闭。
西门闸泵站采用两回线路进行供电,两路电源 1 用 1 备。主电源从 110kV 华瑞变 10kV 出 线间隔引出,备用电源从 110 kV 玉海变渡口 192 线引出,两路电源 1 用 1 备,主工 作电源故障停电时,备用电源投入。
站用电接线:选用两台 SCB13-80/10 型干式变压器, 容量为 80 kVA ,分别在接在不同高压进线母线上。站用电系统 0.4kV 测采用单母线 分段接线;
10KV电动机和电源进线、母线分段、线路保护按照 GB50062-2008《电力装置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设置,采用微机综合保护。其中:
10kV 电动机出线柜综合保护装置:带电流速断保护、过电流保护、零序过电 流保护、过电压保护、低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温度保护等。
10kV 母线设过电流、单相接地、过电压等保护。
10kV 母线分段联络柜设带电流速断保护、过流保护,分段备自投
高压固态软启动柜中装设过负荷保护、过电流保护、过压保护、缺相保护、相序 保护、启动超时保护等。
工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行为应满足以下规范要求(以最新发布的规程规范为准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21);
(5)《泵站运行规程》(DB/T 2248-2020);
(6)《水闸管理技术规程》(SL75-2014);
(7)《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DB/T 2109-2018);
(8)《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SL722-2015);
(9)《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SL548-2012);
(10)《泵站计算机监控与信息系统技术导则》(SL583-2012);
(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2)《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13)《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14)《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018);
(15)《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2018);
(16)签署的管理合同;
(17)采购文件;
(18)管理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补充协议;
(19)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
(20)其他相关行业的规范和标准。
三、工作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分为: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工程年专项维修以及其他工作。
1、工程日常运行管理
主要有水闸、泵站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操作、工程的检查(巡查)、观测(日常沉降、位移观测除外,但包含发现异常时对工程的加密观测)、记录与报告、工程保护、日常值守和汛期值班、参与工程抢险及防汛物资管理等工作。
闸泵设备主要包括:泵站运行的范围为初步设计批准的建设红线内,泵站金属结构部分主要包括进水口回转式清污机、进口检修闸门、泵站出口拍门、出口检修闸门及启闭设备;排涝闸金属结构部分主要包括工作闸门及启闭设备、外江检修闸门及启闭设备、内河检修闸门及启闭设备及相应的机电设备等。
表1 泵站主要机电设备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型 号 |
单位 |
数 量 |
一 |
金属结构 |
|
|
|
1 |
回转式清污机 |
5.0m×6.885m-2.0m |
套 |
2 |
2 |
泵站进口检修闸门和启闭机 |
|
套 |
1 |
3 |
出口拍门 |
|
套 |
2 |
4 |
检修闸门及启闭机 |
|
套 |
1 |
5 |
排涝闸门及启闭机 |
|
套 |
2 |
6 |
内河检修闸门及启闭机 |
|
套 |
1 |
7 |
外江检修闸门及启闭机 |
|
套 |
1 |
8 |
单梁起重机 |
LD16t- 12- 16 |
台 |
1 |
二 |
水力机械设备 |
|
|
|
1 |
主水泵 |
1600ZLB125G 型立式轴流泵 |
套 |
2 |
2 |
主电机 |
同步电机,P=630kW |
套 |
2 |
3 |
检修潜水泵 |
Q=30m³/h ,H=15m |
台 |
1 |
4 |
渗漏潜水泵 |
Q=30m³/h ,H=15m |
台 |
1 |
5 |
冲淤泵 |
250S-39 型离心泵 |
台 |
1 |
6 |
技术供水泵 |
Q=20m³/h ,H=33m |
台 |
2 |
7 |
移动式低压空压机 |
1.2m³/min ,0.8Mpa |
台 |
1 |
8 |
进、出水池水位计 |
压力式水位计,0~8m,输出 4-20mA |
套 |
2 |
9 |
振动摆度在线监测 |
|
套 |
2 |
三 |
电气设备 |
|
|
|
1 |
站用变压器 |
SCB13-80/10 |
台 |
2 |
2 |
10KV开关柜 |
|
台 |
10 |
3 |
高压固态软启动柜 |
|
台 |
2 |
4 |
励磁屏 |
|
台 |
2 |
5 |
直流屏 |
DC110V 80Ah |
套 |
2 |
6 |
低压配电柜 |
MLS |
只 |
5 |
7 |
动力柜 |
|
只 |
5 |
8 |
清污机控制柜 |
|
只 |
1 |
9 |
闸门控制箱 |
|
只 |
2 |
10 |
照明配电箱 |
|
只 |
4 |
11 |
应急照明分配 装置箱 |
ZM-FP-0.5KVA |
只 |
1 |
12 |
图像监视系统 |
|
套 |
1 |
13 |
语音广播系统 |
|
套 |
1 |
14 |
网络柜 |
|
只 |
1 |
15 |
UPS 柜 |
5kVA |
只 |
1 |
16 |
计算机监控系统 |
|
套 |
1 |
17 |
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
|
套 |
1 |
2、工程日常维修养护
为保障工程安全运行,供应商应全力做好工程设施设备和水工建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设施监管、维护消缺(消除缺陷)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设施设备良好状态。根据《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21)、《水闸管理技术规程》(SL75-2014)、《泵站运行规程》(DB/T 2248-2020)、《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DB/T 2109-2018)要求开展常态化养护工作。供应商应根据规定定期对泵站机电设备进行全面评级。评级应根据每年汛前、汛后检查情况、汛期运行情况及维修检修记录、缺陷记载等情况进行。
水闸维修养护要求:
(1)上游连接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上游连接段应重点加强对混凝土或浆砌石的铺盖、护底和翼墙的维修养护。
b)对观测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病害应及时开展调查,调查中宜采用必要的隐患探测和安全监测数据分析,查找分析病害类型、规模、部位和成因。
c)应保持上游连接段的各类观测设施(包括水位人工观测及自动化观测设施)完好,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排除、调整、更换零部件和修复
d)间区河道、两岸护坡护面应保持清洁,定期清理闻上漂浮物,清扫护坡护面,及时清除坡面杂草杂树
(2)上游翼墙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上游翼墙后填士区发生塌陷时,应及时修补夯实。
b)翼墙严重受损,不能保证运行安全时,应拆除损坏部分并修复,同时应重新实施墙后回填、排水及其反滤体。
c)上游翼墙为混凝土墙时,其维修养护技术要求详见《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附录,,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应按SL230有关规定执行。
d)上游翼墙为砌石墙时,其维修养护技术要求详见《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附录,施工技术要求应按SL210有关规定执
(3)铺盖及上游护底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铺盖的维修养护应注意防止铺盖地基滲透变形。当混凝土铺盖、粘土铺盖局部受损,应及时修补
b)混凝土铺盖严重受损,不能保证运行安全时,应拆除并修复损坏部分,修复前应清基,平整地基表面,去除漂卵石及植物,重新敷设垫层或反滤层。
c)水间上游护底出现淘空现象时,应及时对护底、齿墙、板桩和防滲墙等防冲、防渗设施进行维修
d)当上游护底块石、石笼等(护脚)塌陷、冲失时,应及时补充抛石到原设计断面;施工条件允许,宜将散抛石理砌或干砌
(4)上游护坡及防冲槽维修养护:
a)应保持上游护坡稳固和排水管畅通:应保持防冲槽完整可靠。
b)护坡上的排水管应保持畅通,如滤层淤塞或失效,应重新疏通或补设排水设施。
c)当防冲槽护底抛填石块被冲失,应及时补充抛石到原设计断面
d)干、浆砌石(混凝土预制块)或现浇混凝土护坡岀现滑动、局部塌陷、隆起、破损以及砌块松动等,应将损坏部分拆除(拆除范围按损坏区周边外延0.5m~1.0m),整修土体坡面,重新敷设反滤层(垫层),再修复护坡:如基础被淘空,应清基后再重新砌筑基础和护坡。施工技术要求可按SL210有关规定执行。
(5)拦污栅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拦污栅应定期进行清污;在多泥沙河流上闸门,应定期排沙,并防止表面磨损。
b)应定期将拦污栅提出水面,清除污物、除锈、涂刷防锈漆
c)定期检修清污机械,包括电动机或液压机以及机械传动部分检修,应注油润滑保养等。
d)定期检查通电线路及电器安全。
e)定期检查清污机械运转安全,及时将清污机带至平台上污物运走
(6)闸室段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定期对闸室实施养护,及时维修各种止水设施,加强各种混凝土结构保护,防止混凝土剥落
b)在多沙(或漂浮物)河流,应定期开展闸室清淤。
c)不得在水闸上堆放重物。
(7)水闸底板、闸墩、边墩及胸墙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岩基上水闸,防渗帷幕失效,应重建帷幕
b)水闸基础与基岩接触面发生渗漏时,宜采用水泥接触灌浆:基岩裂隙发育或岩石破碎,宜做水闸基础面以下2m孔深的固结灌浆。
c)土基上水闸,水平段和出口段渗流坡降超过允许值时,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宜采取以下措施:
1)延长、加厚铺盖,或改变铺盖结构型式及材料
2)在闸底板上游端増设或延长(加厚)闸基垂直防渗工程(如板桩、帷幕、截水槽、防渗墙等)。
3)粉土、粉细砂、轻砂壤土等地基,可冋时使用铺盖和垂直防渗体;除保证渗流平均坡降和出逸坡降小于允许值外,在滲流出口(包括两岸侧向滲流出口)应设置级配良好的滤层4)在闸室下游增设排水设施。
d)闸墩、边墩和胸墙为混凝土建筑物时,其维修养护要求详见《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附录。
e)闸墩、边墩和胸墙为砌石建筑物)时,其维修养护要求见附录Ef)建筑物与堤(坝)结合部位出现集中渗漏(接触冲刷),应采用粘土(掺适量的水泥)灌浆处理;如灌浆效果差,可开槽(一道或多道)重新回填或高压旋喷桩处理。
(8)混凝土闸门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闸门门叶、行走支承、吊耳、吊杆及锁定、闸门埋件等装置养护维修要求详见《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附录。
b)混凝土闸门维修内容及要求如下:
1)不影响安全运行的局部破损,可采用树脂砂浆或聚合物砂浆修补
2)闸门预埋的起吊构件严重腐蚀,不能保证安全运行时,应另行设置起吊构件;不便设置时,该闸门应报废。
3)闸门局部露筋、轻微碳化或表面裂缝可采用表面喷涂防护涂料的方法处理表面;裂缝宽度达到0.15皿m时,宜采用表面粘贴片材(或玻璃丝布)的方法处理
4)钢筋严重腐蚀或门体严重破损或主梁断裂的闸门,应予更新5)混凝土闸门,可采用喷涂涂料保护;当防腐蚀涂膜老化,应重新涂装。混凝土闸门具体维修养护要求详见《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附录。
(9)工作桥、维修桥及交通桥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保证工作桥、维修桥强度,限制其变形和裂缝
b)栏杆、人行道板等混凝土构件破损、断裂、严重碳化和钢筋锈蚀等,应及时更换。
c)桥面上排水孔应随时疏通
d)工作桥、交通桥和维修桥中混凝土构件,经检査发现发生裂缝、碳化、氯离子或其它酸碱盐轻微侵蚀、钢筋腐蚀引起混凝土剥蚀、冻融剥蚀、结构局部破损(包括磨损、空蚀损坏、钢筋腐蚀等)、永久缝充填物老化脱落、结构抗震性能不良、承载力不足、经验算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其维修养护技术要求详见《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附录,混凝土施工技术要求应按SL230执行。
e)交通桥维修养护可参照交通部门有关要求进行。
(10)下游连接段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经过较大过闸流量,以及出闸水流不正常时应对护坦、海漫、防冲槽及消能工进行养护,及时对因冲刷、磨损与气蚀损坏部分进行维修。
b)当水闸大流量过流时,应加强水流形态观察,当下游连接段出现不能均匀扩散、产生波状水跃或冲折水流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度,保持水流以较为均匀的流态下泄,当局部出现损坏时及时维修养护
c)平、枯水时,应加强对水闸下游连接段及相关河床段的泥沙观测,防止泥沙过量淤积,影响闸门正常启闭机。
(11)下游翼墙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下游翼墙变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墙后减载、做好排水并防止地表水下渗。2)抛石支撑翼墙等。
b)下游翼墙其它维修养护要求见第(2)点。
(12)护坦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护坦及消能工因过闸水流的单宽流量和流速过大,以及出闸水流不能均匀扩散或产生波状水跃时,应加强对底板和护坦上的混凝土、消力池坎和消能工、排水孔进行养护,及时维修损坏部分。
b)下游护坦的浆砌石护坦工程严重受损,不能保证运行安全时,应拆除损坏部分并修复,在修复砌石时,应重新敷设垫层(或反滤层)。
c)下游护坦的块石、石笼等抛石护底(护脚)塌陷、冲失,应及时补充抛石到原设计断面;如条件允许,宣将散抛石适当理砌、干砌。
d)下游护坦消力池、护坦上排水孔应保持畅通,如滤层淤塞或失效,应重新疏通或补设排水设施。
(13)海漫维修养护应符合如下要求:
a)海漫上块石、石笼等抛石护底(护脚)塌陷、冲失,应及时补充抛石到原设计断面;如条件允许,宣将散抛石理砌、干砌。
b)对浆砌石海漫,当水泥砂浆勾缝剥落,应及时重新砂浆勾缝
c)对混凝土海漫,当混凝土局部冲蚀损坏,应及时修补。
d)当海漫受损严重需重新修复时,应在海漫下重新铺设反滤作用的砂石垫层。8.4.5下游护坡及防冲槽下游护坡及防冲槽维修养护见第(2)点。
(14)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应符合如下要求:
a)启闭机的上下限、锁定装置、钢绳(螺杆)和活塞杆等应定期养护和及时维修
b)电气设备的维修养护包括清洁、紧固、调试等方面的内容,应保持设备运行正常,动作灵敏准确、可靠。
c)屏、柜、箱等电气设备的命名标签,电缆指示牌、开关、信号指示等功能标签应完整、清晰不易脱落。
d)沿海地区的水闸,当氯离子含量较高时,各电气设备更换应采用特殊要求电器;置于封闭环境下的电气设备,应注意必要的通风,防止凝露、滴水发生
e)钢结构维修养护应保持外观淸洁,定期油漆;发现局部锈斑、针状锈迹时,及时补涂涂料;当涂层普遍出现剥落、鼓泡、龟裂、明显粉化等老化现象时,全部重作新的防腐涂层或封闭涂层。
(15)柴油发电机组养护要求如下:
a)柴油机应清洁,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
b)不采用备自投的机组,停机时,应将蓄电池与控制回路断开。
c)定期检査进排风、空气滤清器、机油滤芯等有无阻塞现象。
d)柴油机各部油位应正常、油质合格,必要时补油或换油,保持必要储量。
e)发电机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
f)集电环换向器应擦拭干净,电刷压力应及时调整。
g)定期开机试运行,非汛期每月开机1次0.5h,汛期每月开机2次0.5h,确保机组完好:;当发电机转子、风扇与机罩有卡阻时,应及时调整。
h)现地控制屏一、二次回路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
i)现地控制屏元件和仪表安装应紧固,熔断器损坏应及时更换
j)动作不灵活、接触不良的现地控制屏的各种开关应及时更换。
(16)柴油发电机组维修要求如下:
a)柴油机发电机组每年全面检修1次。
b)现地控制屏按校验结果更新仪表及部件。
(17)金属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维修养护要求详见《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附录,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维修养护应符合SL74SL101、SL105、SL226和SL265等有关规范要求
(18)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门机、电梯、消防设施等)维修养护应按GB/T5972和各特种设备规定执行。
(19)起重设备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轨道应保持外观整洁、及时去除冰雪等附着物
b)当检查发现节点上螺栓松动或损坏脱落,焊缝开裂,应作醒目标记,及时维修,必要时按相关规定进行更新或焊补
c)轨道压板每年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给涂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养护
(20)自动化系统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自动化设备应储备必需的备品备件;备品应有专人管理,建卡登帐;备品备件保存环境应符合产品规定条件。
b)自动化值班人员主要负责系统自动化设备运行情况的监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设备专责人员。
c)自动化设备设立专责人员,主要负责每天对自动化设备的巡视,每年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负责设备维修
(21)闸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不得利用监控计算机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无安全措施时,不得接入外网。
b)定期对运行数据库进行备份,当软件修改时,应将修改或设置前后的软件分别进行备份,并做好修改记录
c)线缆与接插件、接头联接牢固可靠,及时清扫控制设备上的灰尘,防止短路、放电等故障出现
d)按规定校验现场检测仪表
e)通信出现故障(涉及计算机、可编程控制器、网络设备、通信电缆及接头、软件设置等)时,采用置换法、排除法找出故障部位,采取相应的措施
f)视频系统的云台、刮雨器等转动部分应经常保持清洁无尘,润滑良好,动作应正常。
g)按GB5007和GB50343要求和维护云台及设备的防雷设施。
h)按规定进行整体模拟联动试验。
(22)启闭机现地控制系统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集中控制室和现地控制屏(柜、台)应清洁、整齐
b)经常清扫端子排、元器件上的尘埃;保持所有接线牢固,接地良好。
c)电动机接线盒应防潮气侵入,外壳接地牢固可靠,运行中应无异常噪声与振动。
d)指示仪表应按规定检测校验
e)指示仪表和信号灯损坏应更换新件,出现故障应及时调试准确,闸门主令行程开关自锁螺母应锁紧
f)应及时更换动作不灵活、接触不良的各转换开关、空气开关及操作按钮。
g)应定期检验接触器的各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应更换元件
h)闸门开度仪、闸门荷载仪故障,应及时调试,保证准确、灵敏
i)闸门开度传感器、荷载传感器、压力传感器、限位开关应定期检查、养护和校核
j)电气闭锁装置应动作灵敏可靠
k)现地控制屏(柜、台)温湿度控制器、加热器、散热风扇等设施出现功能障碍时,应及时更换。
l)按规定进行整体传动试验。
(23)闸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维修应符合以下要求:
a)视频服务器、可编程控制器、监视器、计算机等因模块损坏岀现故障时,应更换故障模块。
b)现场检测仪表损坏,应更换新仪表。
c)对无图像故障,应更换损坏的部件或设备(摄像机及其电源、主机视频卡、自动光圈镜头等)。
d)对云台及其控制器故障,应更换损坏的部件或设备(云台、解码器、主机与解码器之间的通信部件或设备)。
e)防雷系统的部件或设备损坏,应更换新件
f)控制主机和软件应及时更新换代。
(24)启闭机现地控制系统维修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规定更新接地母线。
b)按校验结果更新电压、电流等仪表及信号部分的非易损件。
c)闸门开度仪、闸门荷载仪损坏时,应更换仪表。
d)闸门开度传感器、荷载传感器、限位开关等损坏时,应更换新件。
e)按规定全面检修。
(25)通信设施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通信设施包括有线和无线两大类,各通信设施养护应包括如下内容:
1)通信设施的机房内外均应清洁、整齐
2)通信设施应保持清洁、完好,运行正常。
3)电源等辅助设施应清洁、完好,运行正常:仪器仪表应按规定检测校验
4)通信专用塔(架)及其接地系统等应安全、可靠:接地电阻按规定检测。
b)通信设施维修要求如下:
1)通信设备的机房及其门窗等漏雨或破损时,应及时修复。
2)通信设备及设施故障或损坏(如雷击)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新。
3)电源等辅助设施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新
c)按规定对通信专用塔(架)作好防腐蚀处理;接地系统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d)通信设施的维修和养护技术要求详见通信行业有关规定。
(26)水闸两端为土质堤岸,其绕滲可能形成渗透破坏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a)做好上游翼墙防渗处理。
b)在水闸两端堤岸进行粘土(掺适量的水泥)灌浆
c)在水闸两端堤岸开挖,用粘性土重新回填(分层夯实)
d)在水闸两端堤岸进行高压旋喷桩处理
e)在下游增设反滤、排水等措施。
(27)水闸与土质堤岸接合部位渗漏可能形成接触冲刷时,可采取如下措施
a)在水闸与堤岸接合部位开槽填筑黏土截水墙。
b)采用粘土(掺适量的水泥)灌浆
c)在上游堵闭或抛填粘土截渗,并在下游做好反滤排水。
(28)水闸两岸山体岩石破碎、裂隙发育或岩溶渗漏,宜采用灌浆处理;或采用上游铺盖、下游导排等措施。
(29)闸区范围内,堤岸顶面破损修复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上、下游堤岸顶面塌陷应及时填土、压实、整平。
b)上、下游堤岸顶面发生裂缝,宜采用开槽、回填(分层压实)的方法修复
c)上、下游堤岸的堤顶已做路面的,破损修复要求如下:
1)泥结碎石路面面层破损,翻修面层
2)垫层、基层都损坏的泥结碎石路面,应全面翻修
3)沥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大面积破损,应全面翻修(包括垫层)。
d)上、下游堤岸坡面出现冲沟时,应及时回填、夯实、整平。
e)上、下游堤岸水上部位岀现塌坑时,应先判别是干塌坑还是湿塌坑;干塌坑可采用原填土料翻填夯实维修:湿塌坑应先封堵渗漏水,再用原填土料封堵、夯实、整平
f)遇蚁穴、鼠洞等动物危害时,按SL210有关条款要求处理
(30)安全监测设施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按规定进行人工巡视检查,在汛期和特殊工况情况下应注意加强观测
b)自动监测系统硬件设施的维修养护包括:
1)结合定期检査对传感器、监控板卡、现场采集柜、计算机及网络等系统硬件进行检査维护并清洁除尘。
2)结合定期检査对传感器、指示仪表、监控板卡等进行率定和精度校验,对不符合要求设备进行检修校正或更换。
c)结合电气试验对保护设备进行定值校验,灵敏度检查和调整,每月对巡视系统进行时间同步检查
d)自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或显示报警信息时,应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e)主要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新。
(31)观测设施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各主要观测仪器、设备、水准点应定期校准。
b)一般性和专门性观测项目的观测设施损坏应及时修复:测压管内淤塞已影响观测时,应立即进行清掏。如经灵敏度检査不合格,堵塞、淤积经处理无效,或经资料分析测压管已失效时,宜在该孔附近重新埋设测压管。
c)各种观测设施标志、盖锁、围栏或观测房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32)其它设施维修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闸区道路和对外交通道路的维修养护,可参照公路部门有关要求进行
b)交通工具(汽车、船只等)的维修养护可参照交通部门有关要求进行。
c)防汛抢险设备应保持完好,防汛物料账物相符,处于应急待用状态
d)办公设施、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消防设施、生活及福利设施等应整洁、完好,损坏后可参照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修补,消防设施按规定更新DB33T2109—2018
e)闸区内各种管护标识牌出现缺失、倾斜、破损、变形、变色、字迹不清、老化等,应及时维护更换,保持标识牌完整性、可视性。
泵站日常养护要求:
(1)水泵机组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做好水泵机组的日常清洁工作,外壳无尘垢油垢和锈迹,铭牌完整、清晰;
b) 适时对易磨易损部件进行清洗检查、维护修理、更换调试;
c) 检查或更换填料,并清除填料函内的污垢及调整轴封机构;
d) 检查与养护机组油、气、水系统等辅助设备,确保其工作正常;
e) 每月一次测量主电机绝缘电阻及吸收比;
f) 冬季应做好辅助系统管路的防冻工作。
(2)齿轮箱的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定期检查油位,更换机油;
b) 保持排气孔通畅;
c) 定期检查温度元器件工作正常;
d) 定期进行润滑油、润滑油脂检测,不合格时及时更换。
(3)电气设备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做好电气设备的日常清洁工作;
b) 防止各种电气设备发生漏电、短路、断路、虚连等现象,线路故障应及时检测、维
修或更换;
c) 线路接头连接良好,防止铜铝接头锈蚀。
(4)拍门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门板应密封,无垃圾杂物,无漏水现象;
b) 浮箱式拍门的浮箱内无漏水现象;
c) 拍门门轴定期加油润滑。
(5)闸门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闸门及门槽保持清洁,润滑良好,各部件连接紧固;
b) 闸门门体和吊点不得有裂纹、损裂或其他缺陷;
c) 闸门渗漏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6)启闭设备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外壳及机构应保持清洁;
b) 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的接线无松动,连接可靠;
c) 电控箱及电气元器件外观完好,工作正常;
d) 转动齿轮啮合良好。
(7)拦污栅、清污机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及时清除格栅片上的垃圾及污物;
b) 及时冲洗格栅平台,保持环境清洁;
c) 检查格栅片,如有松动、变形与腐蚀,及时整修;
d) 传动机构润滑良好,动作灵活,钢丝绳在卷筒上固定牢固,链条链板松紧正常;
e) 各种紧固件无松动。
(8)皮带输送机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经常清洗皮带及挡板上的垃圾及污物,保持设备与环境的清洁卫生;
b) 检查转动部件的润滑情况,及时加注润滑油;
c) 检查皮带接口的牢固与松紧程度以及皮带跑偏情况,如异常应及时调整与纠偏。
(9)柴油发电机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定期紧固螺母,传动部件无异物,及时更换发电机老化的控制线、输出电缆;
b) 及时更换开裂油管、松动管接件;
c) 定期检查蓄电池,检查电压是否充足,及时充电,紧固接头;
d) 每月一次试机运行,有条件宜每季一次带载运行(补油液);
e) 更换及添加冷却散热器的防冻液、引擎润滑油;
f) 每年检查并及时更换空气滤清器、润滑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以及油液、油管等。
(10)其他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防汛抢险设备保持完好,防汛物料的账物相符,且处于应急待用状态;
b) 备品备件按要求进行日常养护;
c) 办公设施、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消防设施、生活及福利设施等整洁、完好,损坏后可参照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修补,消防设施按规定更新;
d) 保护范围内各种管护标志(桩、牌等)配备齐全、定期刷新、保持完好。如有损坏, 及时修复、补齐;
e) 照明灯具应齐全完好。
(11)工程观测设施应保持完好。
泵站设备维修要求:
(1)设备维修前应制定维修方案及安全措施。
(2)水泵机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对运行中发生的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b) 主机组的检修周期应根据机组的技术状况和零部件的磨损、腐蚀、老化程度以及运行维护条件来确定,同时还应考虑水质、扬程、运行时数及设备使用年限等因素,
按表 1 的规定取值,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前或推后;
表1 主机组检修周期表
设备名称 |
大修 |
小修 |
|||
日历时间(a) |
运行时间(h) |
日历时间(a) |
运行时间(h) |
||
主水泵 |
3~5 |
2500~15000 |
1 |
1000 |
|
主电机 |
3~8 |
3000~20000 |
1~2 |
2000 |
|
新安装 、清水水质 、扬程≦15 m工况条件下,主水泵的大修周期可适当延长;运行 5 年以上、含泥 沙水质、扬程 >15m工况条件下,主水泵的大修周期可适当提前。
|
c) 主机组大修的主要项目按 GB/T 30948-2014 附录 E 执行;
d) 机组大修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报告应由检修人员和验收人员签字。设备大修技术记录、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整理保存;
e) 机组大修结束后应进行试运行,全面检验大修质量,并在 30 天内提交大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 GB/T 30948-2014 附录 E 的规定。
(3)轴流泵常见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法参见《泵站运行规程》附录;离心泵、混流泵常见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法参见《泵站运行规程》附录。
(4)异步电动机常见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法参见《泵站运行规程》附录;同步电动机常见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法参见《泵站运行规程》附录。
(5)主变压器、站(所)用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后根据设备运行情况、技术状态和试验结果综合分析实施状态检修;若运行中发现异常状况或经试验判明有内部故障时,应进行大修。检修技术要求按 DL/T 573 的规定执行。
(6)断路器、互感器应每年一次进行检查、维护;高压断路器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检查、维护。
(7) GIS 应每二年一次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8)高压变频器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高压变频器应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b) 应定期校验变频器保护整定值;
c) 变频器柜内外所有电气连接螺栓宜每半年紧固一次,防止螺栓松动及电缆虚接现象;
d) 变频器宜每 2 个~3 个月进行一次除尘,保持设备周围清洁;
e) 维护与检修时,接近或接触柜内元器件时应消除静电,不应用手直接接触变频器线路板。
(9)继电保护装置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继电保护装置及操作回路、信号回路等设备每年一次进行全面检测;
b) 主系统线路及母线的继电保护装置与系统自动装置及避雷装置,应在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检修。
(10)电气测量仪表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主要设备及主要线路上的仪表每年校验一次;
b) 控制柜和配电柜上仪表的定期检验和校验与该仪表所连接的主要设备的大修周期一致;
c) 其他表盘上仪表的定期检验和校验每四年不少于一次。
(11)其他电气设备应每年一次进行检查、维护。
(12)拍门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检查或更换转动销每年一次;
b) 定期检查门框、门板,不得有裂纹、损坏,门框不应有松动;
c) 每两年一次检查或更换门板的密封圈。
(13)闸门及启闭设备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年一次检查与维护门框、门板、导向支承、闸门连接杆及密封面等;
b) 每月一次启闭闸门,检查运行工况、密封及腐蚀情况等;
c) 每年一次检查减速箱润滑油,根据需要加注或更换润滑油;
d) 每年一次检查、清扫与维修电动装置内的各种电气元件及其触点,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电气元件;
e) 每年一次检查、调整行程与过力矩保护装置。行程指示应准确,过力矩保护机构应动作灵敏,保护可靠。
(14)拦污栅、清污机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年一次对非不锈钢材料的格栅进行防腐涂漆处理;
b) 格栅如腐蚀严重、影响机械强度,应更换;
c) 每年一次检查传动机构、制动器、齿耙、运行机构等,年运行时间较长的泵站应加密检查,如影响正常运行,应维修或更换。
(15)皮带输送机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半年一次修整磨损的皮带接口;
b)每二年一次清洗、检查转鼓内的滚动轴承,更换润滑油脂,如滚动轴承磨损严重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c) 每两年一次更换磨损或腐蚀的皮带滚辊和轴承;
d) 每年一次对滚辊及钢架的非不锈钢结构件进行防腐涂漆处理;
e) 每两年一次对驱动电机进行保养与维护。
(16)柴油发电机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柴油发电机应定期进行开机试验,检查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输出电压、电流、功率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达不到设计要求,及时联系厂家或维修单位修复;
b) 根据发电机运行时间应及时进行保养,并按规定更换有关配件;
c) 应及时对蓄电池充电维护,确保发电机启动正常。
(17)传感器、观测设备、监测设备、通信设备、闸门开度仪、荷载仪、限位开关等机电设备仪表应定期进行检测及维修。
除了上述维修养护内容外,其余确需维修的内容由双方协商解决。
泵站内机泵设备大修费用及运行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泵站机组大修标准参考《泵站技术管理规程》、《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2018年)。
泵站维修养护主要机电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要求 |
一 |
日常养护项目 |
|
|
|
1 |
回转式清污机 |
套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 |
泵站进口检修闸门和启闭机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3 |
出口拍门 |
套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4 |
检修闸门及启闭机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5 |
排涝闸门及启闭机 |
套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6 |
内河检修闸门及启闭机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7 |
外江检修闸门及启闭机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8 |
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9 |
主水泵 |
套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10 |
主电机 |
套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11 |
检修潜水泵 |
台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12 |
渗漏潜水泵 |
台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13 |
冲淤泵 |
台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14 |
技术供水泵 |
台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15 |
移动式低压空压机 |
台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17 |
进、出水池水位计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19 |
振动摆度在线监测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0 |
站用变压器 |
台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1 |
10KV开关柜 |
台 |
10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2 |
高压固态软启动柜 |
台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3 |
励磁屏 |
台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4 |
直流屏 |
套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5 |
低压配电柜 |
只 |
5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6 |
动力柜 |
只 |
5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7 |
清污机控制柜 |
只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8 |
闸门控制箱 |
只 |
2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29 |
照明配电箱 |
只 |
4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30 |
应急照明分配 装置箱 |
只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31 |
图像监视系统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32 |
语音广播系统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33 |
网络柜 |
只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34 |
UPS 柜 |
只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35 |
计算机监控系统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36 |
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
套 |
1 |
每月定期对各部检查,随时发现缺陷处理 |
序号 |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1 |
电气预防性试验(允许分包) |
项 |
1 |
2 |
泵站机组的年检修(允许分包) |
项 |
1 |
(2)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内容:
1)、工作内容
试验范围主要包含:①泵站2套主机组设备;②工程10KV变配电设备;③工程400V低压供电设备;④工程防雷地接系统;⑤工程继电保护系统、励磁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仪器仪表等;⑦工程机电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检查;⑧泵站整组联动模拟和系统试验运行。
2)、检测单位资质及业绩要求
检测单位资质:检测单位要求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泵站或者单机额定功率630KW及以上的水力发电站或者35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的交接或预防性试验的项目业绩。
3)、工程基本试验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说明 |
备注 |
1 |
同步电动机 |
台 |
2 |
630KW,10KV |
|
2 |
站用变 |
台 |
4 |
含励磁变 |
|
3 |
10KV开关柜 |
台 |
10 |
|
|
4 |
400V开关柜 |
台 |
5 |
|
|
5 |
10KV母线系统 |
段 |
1 |
|
|
6 |
400V母线系统 |
段 |
1 |
|
|
7 |
全厂防雷接地系统 |
个 |
1 |
|
|
8 |
全站继电保护 |
套 |
6 |
电动机2套,站变2套,线路2套 |
|
9 |
全站自动化控制系统 |
套 |
1 |
自动化控制回路检查 |
|
10 |
全站励磁系统 |
套 |
2 |
|
|
11 |
空压机系统 |
台 |
1 |
|
|
12 |
水泵系统 |
台 |
5 |
技术供水2台,冲淤泵1台,渗漏水1台,检修水泵1台 |
|
13 |
仪器仪表 |
只 |
|
全站 |
|
14 |
整组联动试验 |
项 |
1 |
|
|
4) 、成果要求:提交电气预防性试验报告一式三份,电子报告一份。
(3)泵站机组年度检修工作内容:
1) 工作内容:水导轴承密封更换、调整橡胶轴承、主泵主轴填料密封更换、桨叶固定螺栓检查、叶片及泵壳检查及局部气蚀处理、出水钢管检查、处理、工作门启闭机检查、供水管路检查、处理、泵壳管道油漆修补。
2) 资质及业绩要求
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资质2级以上。
业绩:近三年内承接中型及以上泵站机电设备安装和A修或装机容量在630KW以上的立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的机电安装或检修业绩。
3)成果要求:提交泵站机组C级检修报告一式三份,电子报告一份。
(4)专项维修实施计划时间
编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计划时间 |
1 |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
项 |
1 |
汛后至次年3月底前 |
2 |
泵站机组的C级检修 |
项 |
1 |
结合电气预防性试验同时开展 |
(1)供应商应负责管理范围内人员、设备等安全责任,与所有员工签订安全风险告知书,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2)供应商应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消防演练,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具,所有消防器具由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保养,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和维保。
(3)供应商应自行配备常用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变电室绝缘胶垫、各门口挡鼠板、设备安全警示牌、安全护栏、安全警示条、绝缘工器具(包括绝缘高凳、梯子、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靴、高压绝缘手套、高压拉杆、接地线等必备工器具)、备品备件柜、万用表和钳形电流表等检测维修仪表等。
(4)供应商负责做好管理人员日常生活配套设施及办公用品采购。
(5)供应商负责工程日常管理范围内的安防及保洁工作。
(6)协助做好甲方上级部门指导、外单位参观、调研等接待工作。
(7)做好西门闸泵工程24小时防汛值守工作。
(8)做好配电设施、进电线路巡查工作。
(9)供应商应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
(10)供应商应主动配合发包人做好工程专项检查、特别检查、上级稽查以及考核等工作,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和相关的备查资料。
(11)供应商负责工程保护范围内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工程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技术要求符合《泵站技术管理规程》、《水闸技术管理规程》、《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浙江省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等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并需满足浙江省水利厅标准化管理考核要求,以保证水闸、泵站工程设施完整和运行安全。
泵站日常运行维护按照《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309489-2014 )规范要求管理泵站,工程及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主要建筑物的工程评级不低于一类工程标准,设备评级不低于一类设备标准。安全运行率不应低于99%。
年度专项维修:符合规范和合同要求。
五、组织保障:
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
2、运行管理总人员不少于12人(下表中第1~6项),汛期运行岗人员不少于6人、维修养护岗不少于2人,非汛期运行岗人员不少于4人、维修养护岗不少于1人,电气设备、泵站主机组及辅助设备、闸门启闭机等重要岗位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主要需持有闸门运行工、泵站运行工、高压电工证或相应的上岗培训证。日常维护保养根据维修类别进行组织,其他人员自行配置,汛期开机运行时加强保障力量。
3、拟投入工程的现场管理机构人数,技术力量配置应满足工程管理的需要,主要岗位人员相对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需提前一周报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审核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合格的管理人员。
4、项目主要岗位人员离开现场需报采购人派驻现场机构同意后方可离开。采购人根据管理需要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场的时候,相关人员必须到场。
瑞安市西门闸泵工程物业化管理项目(2022-2024年)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个)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岗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泵站管理相关技术规程,具有良好的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闸泵站工程管理经历。 |
2 |
技术负责岗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电力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机电工程、水工等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水利工程管理经历;掌握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泵站管理相关技术规程,具有较强的管理、组织和协调能力。 |
3 |
电气设备运行岗 |
2 |
电力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高压电工证,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掌握电工基础知识和电气设备安全操作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维护的基本知识;了解有关电气设备、二次回路及信息系统的工作原理;具有发现、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熟悉泵站运行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 |
4 |
泵站、闸门 设备运行岗 |
4 |
水利类及机电类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掌握机电设备基本性能和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的有关知识;具有发现、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熟悉闸门、启闭设备、清污机及液压机械传动设备等的构造、性能和基本原理;熟悉设备运行中常见故障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设备运行岗需符合至少2名闸门运行工及泵站运行工) |
5 |
维修养护岗 |
2 |
电力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机电工程、水工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熟练掌握电力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机电工程、水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泵站检修规程等技术标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常见故障问题的处理能力。(维修养护岗需符合至少1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桥式起重机司机)) |
6 |
辅助岗 |
2 |
负责保洁、防汛物资管理、门卫安保、工程保护等,身体健康,有责任心。 |
合计 |
|
12 |
根据定岗定员标准部分岗位可兼岗,但总人数不得少于12人 |
5、承包人应组建相应的物业管理项目部,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6、物业管理项目部要建立值班制度,向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公布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7、物业管理项目部的主要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合格证书,应加强知识更新和培训,并保持人员的相对固定。
8、运行管理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应按《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定员标准(2016)》规定,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岗位及定员应根据以下的规定和工程实际进行设置等,报发包人审批后执行。
9、▲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年龄要求不超过57周岁(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常态化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及时配好配足投标文件承诺的现场管理机构的交通、办公及其它相关设施等。
(2)供应商应及时总结管理经验,修订完善工程运行管理有关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
(3)供应商应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达标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巡视检查制度、电气倒闸操作制度、养护管理制度、防汛物资及备品件管理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大事记制度及奖惩制度等;关键制度上墙明示。
(4)供应商应加强日常的巡查、检查和保养,及时消除设备隐患,提高泵站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5)供应商应做好泵站辅机系统和电气设备的月度带电试运转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加强对设备的监测比较,逐步积累相关管理经验。
(6)供应商应针对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突发情况的及时处理。
(7)做好汛前、汛后和重要节日前后等安全自查工作,做好泵站机组段进出水流道检查,及时编写相关总结报告,做好汛后设施设备评级工作。
(8)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相关工作月报、安全月报、工作计划和总结。
(9)供应商应做好电动葫芦、柴油发电机、备品备件、防汛物资等的日常管理,建立入库、出库、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台账,根据工程运行需要及时补充备品备件和易耗件,确保满足工程应急维修需要。
供应商应做好日常运行维护期内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负责管理范围内人员、设备等安全责任,确保每年投入的安全生产管理经费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2%。
(2)供应商应与所有员工签订安全风险告知书,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3)供应商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技术规定进行工程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分析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立安全培训和学习台账等相关事宜,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供应商应做好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做好检查、会议、培训等台账记录。
(5)供应商应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对运行管理区域进行巡视检查。
(6)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程的调度运用纳入瑞安市防汛安全体系中,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接采购人通知单运行。
汛期工程运行管理按照要求,运行值班实行三班二运转,日常运行期2小时巡查一次,非汛期运行期4小时一次;按规定的路线巡查并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安排处理,记录各种数据。
(1)供应商应按月度编制运行计划和运行操作值班表,报采购人批准后执行。
(2)泵站的控制运用应按照采购人的指令进行,不得接受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指令。对采购人的指令应详细记录、复核;执行完毕后,应向采购人报告。若因机电设备突发故障一时难以执行,应向采购人如实汇报,并及时组织抢修。
(3)泵站应根据工程和水泵配套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实现最优经济运行。
(4)泵站运行调度应发挥工程的最大效益,并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视水雨情的变化,根据水泵装置特征曲线,调整机组的运行状态;若水泵发生汽蚀和振动,应按改善水泵装置汽蚀性能和降低振幅的要求进行调度。
(5)泵站设备和工程设备在调度运行中,应加强巡视,密切观察并摘录运行的主要参数,发现异常及时抢修,并报采购人。
(6)机电设备运行和检修按《泵站技术管理规程》、《泵站运行规程》、《水闸管理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大修除外)。
(7)自动监控系统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的维护管理维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定期对传感器、可编程序控制器、指示仪表、保护设备、视频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等系统硬件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洁除尘;
②按规定时间定期对传感器、指示仪表、保护设备等进行率定和精度校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时向采购人报检修、校正或更换计划表;
③定期对保护设备进行灵敏度检查、调整,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及时向采购人报检修、校正或更换计划表;
④应制定计算机控制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⑤加强对计算机和网络的安全管理;
⑥定期对系统软件和数据库进行备份,对技术文档妥善保管;
⑦有管理权限的厂家人员对系统进行维护时并做好登记记录;
⑧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并报采购人联系厂家解决和维护;
⑨及时统计并上报有关报表;
⑩自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或显示告警信息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
(9)至少每月度开展一次机组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若该月已经执行开机任务,可不需要试运行。
泵站维修养护按照《泵站技术管理规程》、《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等规程规范执行,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带病运行,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热备状态。运行一年或一个排水周期结束,结合泵站一年运行情况对泵站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消缺。负责工程日常养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泵站机组油系统检查、维护,透平油的过滤、检测、补充;
(2)泵站机组轴承的检查、维护;
(3)泵站金属结构的检查、维护、液压部件的清洗保养;
(4)泵站高低压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进行检查;
(5)泵站机组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检查;
(6)泵站电动葫芦设备维护;
(8)检查中发现需更换的元器件申报采购;
(9)泵站运行中突发设备事故的抢修协助;
(10)设备标识标牌保洁、设备局部油漆脱落修复;
(11)照明灯具零星检修更换;
(12)安全工具、用具年检和维护,安全阀校验等;
(13)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自动化维护;配合做好安全监测及机组大修等工作,并参与验收;
(14)因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造成建筑物损坏、机电设备损毁与遗失的,供应商应负责修复完善或赔偿;
(15)做好运行管理区域的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16)及时编制年度岁修计划、备品备件计划,报采购人批准后及时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实施的项目;
(17)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进行评级,编写等级评定报告;
(18)做好水工建筑物、电力线路运行期日常巡查。
供应商负责工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范围内(除泵站建筑物业管理范围外)的安防及保洁工作。
(1)保洁要求:保洁区域的设备、地面、墙面、楼梯、扶手、走廊等干净,无垃圾、积灰、污渍、手印。
(2)安防要求:对安防区域定时巡视,明确巡视工作职责,对设备机房等重要区域、部位进行重点巡视并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做好采购人要求的其它环境管理工作。
供应商应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人档案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档案齐全、完整。供应商应加强工程运行管理资料的管理,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运行管理档案。
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当月《管理月报》,主要内容:
(1)管理事务概述:包括工程位置、工程主要特征及合同履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运行情况及工程运行资料。
(4)本月主要管理工作:资源投入、重要管理活动。
(5)管理人情况:包括劳动力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6)安全和环境保护。
(7)工程声像资料。
(8)建议采购人注意的事项。
(9)其他有关事项
(1)工程管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2)运行管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3)采购人通知、指令等。
(4)运行管理记录、设备操作记录。
(5)维护、保养记录。
(6)辅机系统检查性试运行记录。
(7)日常巡视检查记录。
(8)其他管理业务往来文件。
(9)供应商的请示、报告。
每年的3月20日前、6月30日前、11月15日前,完成并向采购人提交。检查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概要(含设计指标、设计效益)。
(2)工程运用概要(含工程运用原则、运用情况等)。
(3)检查情况综述,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4)度汛措施(防汛抢险组织落实情况、度汛物资准备情况。)
(5)汛后工程岁修建议报告。
每年的12月1日前完成并提交采购人。内容包括:
(1)工程运行管理情况综述
(2)履行管理合同情况
(3)工程技术管理总结
(4)工程运行管理总结
(5)财务执行情况
(6)工程存在问题
(7)建议和意见
1、考核办法
采购人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1)定期考核。每月末由管理所组织考核。
(2)不定期考核。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考核,采购人应提前1~2天通知管理人。
考核工作组:采购方成立不少于3名人员的考核工作组,应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参加,具体负责对供应商的考核工作。
考核程序:(1)听取汇报。详细听取管理人自检情况汇报。(2)考核工作组查看工程。对照考核标准内容,分别对主体工程(机电设备,水闸、泵站工程等);附属工程(变电所等);其他辅助设备;管理范围(界桩、标牌)。(3)查阅有关资料。管理人应提前准备以下资料供查阅:采购人对管理人进行检查、抽查的结果;(4)考核资料。采购人要求整改情况;相关单位要求整改的整改情况;有关工程运行资料、养护资料,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等资料,有关文件、规章制度、重大事故处理文件等。(5)考核全体成员在考核表打分签名。
2、考核制度
为提高西门闸泵站工程管理水平,科学评价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物业化服务质量,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保障工程安全,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该办法每年根据运行情况和招投标情况进行适当修改(根据合同内容进行修订)。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西门闸泵工程物业化运行管理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科学管理的原则。
3、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实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有组织管理、管理基础、运行管理、设备日常维护、安全与文明、日常监督管理七个方面。
四、考核等次
1、考核(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得分在95分(含)以下,85分(含)以上为“合格”;得分在85分以下为“不合格”。
2、因供应商原因对采购人不良社会影响的,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
3、因供应商原因对采购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等级分按60分计)。
4、因供应商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只能评定为“不合格”等级,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必须按合同条款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1)因管理不善,在委托管理范围内发生人员触电、跌落、工伤、溺水等等级安全事故;
(2)因保养或操作不当造成工程设施、设备损毁、损坏,损失金额达50万元以上。
五、本办法由瑞安市水利综合管理中心江北水系管理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