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北京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以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后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不真实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法规及标准要求。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名称:1 项、北京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二)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服务需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全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运维(年度) |
1 |
(二)功能及技术要求
1.项目背景
北京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承担着全市血液综合管理的重要任务。涵盖卫生行政管理机构、采供血机构、用血医疗机构和献血办,纵向,实现了从行政管理机构到采供血机构,再到医疗机构的多层血液信息联网管理;横向,涵盖献血招募、血液采集、检验、加工、储存、发放、临床输注等业务环节,实现过程跟踪和质量控制,为北京市血液供应、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保驾护航
为了更好的保证血液管理工作开展,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全市采供血业务及医院输血服务提供基础和支持。拟进行全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建设。
2.主要建设内容
(1)北京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运维
(2)全市医院输血管理系统运维
(3)北京市献血者用血服务信息系统运维
3.建设目标
(1)确保全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对全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必要性升级及完善
(3)对项目所涉及需求及更改内容进行配合和服务
4 .具体运维要求
(1)业务连续性指标
①全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全年业务连续运行正常率≥99%;
②故障最大恢复时间≤12小时。
(2)运维响应指标
①提供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响应;
②工作时间响应时间≤10分钟,非工作时间响应时间≤30分钟;
(3)运维安全保密要求
①运维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
(4)运维过程要求:
①需具有运维需求确认单、测试文档;
②需具有运维项目周报,月报等运维汇总报告;
5.运维内容汇总清单及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2)服务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需提供至少 1 名运维人员驻场服务,办事处所在地:血液中心指定地点, 并接受采购方考勤及上岗考核监督,采购方有权根据驻场人员表现进行人员更换,中标方在未经采购允许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更换或撤离驻场服务人员。
2.提供详细运维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安排、时间安排以及服务效果保证措施。
*3.本项目建设为现有全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标供应商不得改变现有系统及业务流程,须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