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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卫生健康委会关于绍兴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多点触发预警集成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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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5100000239495 文档页数:95页 所需下载券:10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会关于绍兴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多点触发预警集成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1.招标项目设备(或服务)名称及数量:

01标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绍兴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多点触发预警集成应用项目(预算:1067880.00元)

一、技术需求

1、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预算(元)

1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绍兴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多点触发预警集成应用项目

1067880.00

2、项目概述

2.1项目背景

《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的具体目标是: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省份之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走在前列。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专业化、数字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精密智控疫情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基层“网底”更加稳固,医防高效协同,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准。打造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领跑者”,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走在前列。全人全程智能便捷“掌上”医疗健康服务新生态加快形成,“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率先建成。初步形成全流程智慧化卫生健康管理闭环。

2021年1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专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要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结合“1+5”卫生健康改革发展要求,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于卫生健康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协同推进“1314”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其主要任务(规定动作):1.“3”项重点应用。一是打造常态化疫情防控综合集成应用,围绕重大疫情防控“四个确保一个力争”工作总目标,构建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科学评价、结果运用等跨部门、跨业务、跨地区的疫情防控闭环管理执行链,推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持续改革完善。

2.2建设目标

以数字化改革为准绳,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四个确保一个力争”工作总目标,以“业务流、数据流双流合一”为理念,围绕解决传统疫情监测预警模式中存在的部门协同少、报表信息散、调度指挥难等问题,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探索建设应用精密智控疫情调度与服务场景。本项目重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综合集成应用应用建设,持续放大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整体效应,在根本上实现卫生健康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过本次数字化转型,全面整合本部门数据资源、优化行政流程,统筹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资源,加强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的协同,打造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决策科学的数字化政府部门。

2.3建设内容

2.3.1绍兴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多点触发预警集成应用

基于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发展要求的数字政府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综合集成应用”要求,结合《浙江省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专班工作方案》内容形成我市建设方案。

(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与追溯

面向政府治理端打通疫苗接种数据,对全市的“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服务情况进行监测,实现从疫苗出厂到接种的全链条追溯。统筹管理疫苗接种全过程,实现群众和企业方便、安心、安全接种疫苗。

(二)精密智控疫情调度与服务

(1)发热病人数据监管

绍兴市发热病人数据监管系统将收集到的数据按照一定的规范结构化存储在数据库中,监管平台会对发热上传数据进行多个维度分析,实现多方位、多角度、全景展现各项指标。

(2)疫情防控多点触发预警

多点触发疫情防控主要指将药店(发热相关药品)、学校(学生异常症状)、网信办(舆论数据)等数据上传到绍兴市区级平台,绍兴市卫健委再按省级数据上报要求上传到省里,同时进行用药得监管和分析。

(3)冷链追溯

疾控机构开展冷链食品定期核酸抽检过程中,当发现检 测阳性的物品,可通过冷链追溯码获取物品的厂家、物流、配送等信息,开展追踪溯源。

(4)指挥平台

全面监控核酸采检、疫苗接种、医疗救治等重点环节,实现疫情防控重点资源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全面展现。

2.4建设依据

国家卫健委《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

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7]6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专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汇报稿);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100号);

《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体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2020年4月8日》;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管理的通知》(浙卫办〔2021〕4号);

《绍兴市卫健系统发热病人信息化闭环管理业务流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

《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22号;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浙委发[2016]36号);

《浙江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浙卫发[2017]4号);

《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5号);

浙江省《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浙卫发[2018]1号);

浙江省《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18]30号);

《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2018-2020年)》(浙政办发[2018]70号);

《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主项、子项两级指导目录》;

《关于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梳理和数据共享顶层设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

3.总体要求

3.1总体架构要求

本项目是依托于原有的信息化基础,是原有信息化的提升和的深化应用之一。按照省政府“四横三纵”的数字化转型总体框架进行设计,底层充分利用省政府已统建的各项公共资源,重点实现“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的商务大数据协同和业务协同。在技术架构上均遵循原有信息化技术,采用面向服务的架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SOA)作为技术架构,凭借其松耦合的特性,使得系统能够按照模块化的方式来综合运用数据交换、XML、WebService和虚拟化等技术,实现系统的服务组件化,系统模块化,保障系统的扩展性,以适应医疗卫生业务的需求变化,保证系统可持续运行。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和保护系统的建设投资。

3.2信息安全要求

系统的安全性是项目稳定运行实施的基础,既要保证信息共享利用,又满足安全管理的需要。本项目建设需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按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第三级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安全体系建设,需要从网络安全、管理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综合考虑。

3.3系统性能需求分析

系统性能影响着业务人员开展各类业务的效率,是评价系统可用性的重要指标,因此,系统规划设计时需充分考虑性能要求,并且需在系统建设和运维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对系统进行不断的优化和调整,以达到各类业务使用要求。

其中,响应时间特指使用单位当次交易提交给系统到系统反馈出结果的时间。

查询:千万级数据量下单记录本地查询的响应时间≤2秒

千万级数据量下分布式查询的响应时间≤5秒/次

简单统计报表查询的响应时间≤10秒

统计:千万级数据量下单项统计的响应时间≤5秒

复合汇总统计响应时间≤120秒

生成复杂统计报表的响应时间≤180秒

4.系统功能要求

4.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与追溯

面向政府治理端打通疫苗接种数据,对全市的“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服务情况进行监测,实现从疫苗出厂到接种的全链条追溯。统筹管理疫苗接种全过程,实现群众和企业方便、安心、安全接种疫苗。

4.1.1疫苗接种监测

基于重大疫情防控工作总目标以及浙里办“防疫服务专区”服务数据,对全市的“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服务情况进行监测。

以时间节点形式体现全市新冠疫苗接种阶段的任务描述,便于指导全市各地按步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重点展示全市日最大接种能力、接种点总数、接种台数、工作人员数;接种点分类布局情况;全市累计接种人次统计情况;全市昨日疫苗接种统计,并按照人员从事工作分类展示。

实现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实时监测管理,动态掌握每日各地疫苗接种动态。

4.1.2疫苗追溯

通过疫苗监管码和接种编码等索引,为政府部门提供以疫苗和接种者两个维度的全链条追溯。从疫苗的生产企业开始,打通物流配送、冷链监测、各级疾控机构、接种点和接种者个人信息等数据链。实现从疫苗出厂、采购、调拨到接种的全链条精准监测。

4.2精密智控疫情调度与服务

4.2.1发热病人数据监管

绍兴市发热病人数据监管系统将收集到的数据按照一定的规范结构化存储在数据库中,数据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存储。对数据在上传、下发和归集过程中,需要从数据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独特性、唯一性六个维度进行质控,保证数据的有效性。监管平台会对发热上传数据进行多个维度分析,实现多方位、多角度、全景展现各项指标,对其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主要报表:各区县发热累积人次(主要是指定时间段内各区县发热上传人次总人次)、绍兴市发热数据统计。

4.2.2多点触发疫情防控

本项目多点触发疫情防控主要指将药店、医疗机构(发热相关药品)、学校(学生异常症状)、网信办(舆论数据)等数据上传到绍兴市区级平台,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统计,并按省级数据上报要求上传到省里。

1、学校症状监测系统。学校症状监测系统通过对学校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把那些疑似或者确诊的中小学生的个案信息分离出来,达到群体事件时,向学校预警。主要功能包括:报卡数量统计、就诊数量统计、区县预警次数、六大症状数据量统计(发热、呕吐、腹泻、皮疹、腮腺肿大、结膜充血)。

2、医保药品监测系统。通过与医保、医疗机构、药店的相关系统对接,获取发热相关用药数据,对发热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统计分析。通过对药品使用的分析统计,通过预先设立的规则判断,对于使用情况异常或预测有可能有疫情发生的情况,及时预警提示。主要功能包括:药品销售数量区县统计、各药品数量占比、药品销售数据排名等。

3、舆情监测系统。舆情监测系统提供公共卫生事件、市民事件线索的上报,支持图像、视频等多媒体格式上报。通过事件管理平台,提供业务人员对事件进行处理、汇总,既方便政府多渠道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又可以为市民提供舆情出口,降低社交媒体上传播舆情风险。系统功能包括:事件线索上报、事件线索管理、事件线索分析、安全事件预警。

4.2.3冷链追溯

疾控机构开展冷链食品定期核酸抽检过程中,当发现检测阳性的物品,可通过冷链追溯码获取物品的厂家、物流、配送等信息,开展追踪溯源。

1、监测追溯指标。包括累计检测总量、阳性数量,并按照检测类别进行采样数、阳性数;以及当月累计检测总量、阳性数量,并按照检测类别进行生产加工数、贮存运输数、经营销售数、阳性数。

2、监测指标分析。按照时间、检测类别进行生产加工数、贮存运输数、经营销售数、阳性数多维度分析。

3、阳性结果追溯。需要针对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冷冻产品进行追溯,追溯的内容包括采集信息、检测信息、填报信息、物品厂家信息、物流信息等。4.2.4指挥平台

全面监控核酸采检、疫苗接种、医疗救治等重点环节,实现疫情防控重点资源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全面展现。

1、监测指标。监测指标主要分为疫情监测和资源保障监测两大类型。疫情监测指标:发热门诊监测、核酸监测能力、收治能力监测、疫苗接种监测。资源保障指标:资源概况、机构数、人员数、设备数等。

2、疫情监测分析。疫情监控主要对全市的疫情防控进行全面展示,重点包括疫情病例情况、发热门诊运行监测、收治能力监测、核酸采检能力。

3、资源保障监测分析。展示全市涉疫情防控的机构、人员、床位和设备物资情况。包括主要包括地图撒点,支持按照时间、机构、地域等进行下钻。

二、实施要求

1、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由甲方组织初验,初验通过后稳定试运行1年后由甲方组织最终验收。

2、项目组织管理要求

(1)投标方应充分考虑满足投标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与开发、培训、项目施工、项目验收、售后服务方案以及投标方人力资源供给方案。

(2)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根据对项目的理解作出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分工职责;阐述项目建设中业主方和建设方的职责。

(3)招标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投标方必须接受并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无条件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

3、计划与进度管理要求

(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根据对项目的理解作出项目实施的初步计划,成为中标方后必须提交正式工作方案,明确招标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招标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

(2)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分别按周、月提交进度报告,对项目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执行。

(3)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阐述项目沟通计划,确保投标方与业主之间信息沟通顺畅

4、质量管理要求

(1)投标方应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要求,针对招标项目实施过程及交付结果进行质量规划、管理、控制。

(2)投标方一旦中标必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

(3)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

(4)中标方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招标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5)投标方必须提供详细测试方案,包括采用测试技术、测试方法和测试报告提交形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应先拟出一个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与用户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

5、文档交付要求

(1)系统集成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中标方必须及时提供验收规范、产品文档、质保书、设计文档、施工文档、检测文档、项目管理文档等有关文档。

(2)应用系统开发应严格按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中标方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含但不限于:

①准备阶段:《实施计划》;

②需求分析阶段:《需求分析说明书》;

③设计阶段:《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④测试阶段:《测试计划》、《测试报告》;

⑤上线阶段:《试运行/上线报告》;

⑥培训文档:《培训计划》;

⑦交付使用:《用户手册》;

⑧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文档

6、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方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2)投标方须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其中现场常驻开发人员不少于6名。

(3)投标方完成项目建设,终验合格后应提供一年免费运行维护。免费维护期内现场常驻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免费服务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方式、费用,招标人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相关售后服务合同。

(4)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7、培训要求

投标方在项目建设前后除了对业务经办人员的专项培训以外,应对招标方的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维护培训。包括:系统管理、开发工具、平台软件等。培训方式采用课堂授课和参与开发实习相结合。

投标方应根据上述要求详细说明培训计划、授课人员安排、培训对象与人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清单。

8、检测要求

系统上线运行后,在1个月内出具对系统安全方面的检测报告。

三、付款方式

  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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