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为进一步加强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宣传营销和传播推广,充分展示舟山丰富的海洋文化、海洋旅游、海洋体育、海岛美食的独特魅力。
本项目采购具备数字化营销传播服务能力的公司负责协助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全面塑造“舟游列岛”文旅品牌形象,围绕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宣传营销和传播推广,并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数字化营销传播服务,不断提升舟山文旅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促进舟山市文广旅体数字化、高质量融合发展。
拟启动【舟山市文广旅体品牌全案营销传播采购项目】,具体采购方案如下: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舟山市文广旅体局2022年度全案营销传播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主要包括针对“舟游列岛”文旅品牌、海上网络影视品牌宣传策划及执行、文广旅体重大主题活动(事件)策划及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开展文广旅体品牌全案营销传播服务,包括有效整合现有营销传播资源,策划执行软性宣传和事件营销活动,撰写制作软性宣传素材和传播素材,设计制作宣传及活动物料,组织传播与活动执行。】。
2、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
3. 其他重要条款
3.1付款条件:按季度考核结算。
3.2其他重要条款:【月度策划方案(20分)、月度传播活动执行情况(60)、月度工作情况(20分)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服务考评表》】。
(一)服务内容
针对“舟游列岛”文旅品牌、海上网络影视品牌宣传策划及执行、文广旅体重大主题活动(事件)策划及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开展文广旅体品牌全案营销传播服务,包括有效整合现有营销传播资源,策划执行软性宣传和事件营销活动,撰写制作软性宣传素材和传播素材,设计制作宣传及活动物料,组织传播与活动执行。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为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全案营销传播标包,196万元(含税),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仅对服务费进行报价,超出上限投标将被否决。
(三)服务需求
1、传播活动策划:根据舟山市文广旅体局重大主题活动(事件)及营销节奏,制定具体的活动策划方案,创新营销形式。根据舟山网络影视工作发展需要,制定海上网络影视品牌宣传策划方案。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3个针对“舟游列岛”文旅品牌营销传播活动策划方案以及全市文广旅体重大主题活动及事件营销的策划方案,要求对项目有较高的理解深度与准确度,对营销、传播目标的设定清晰准确,策划内容与策略水平高,能够根据整体营销规划提炼传播重点、设计传播内容、制定发布排期,可执行度高。
2、传播活动执行:根据舟山市文广旅体局重大主题活动(事件)及营销节奏,制定具体活动的执行方案,创新传播形式,并在央视、卫视、百度、网易、新浪、搜狐、微博、微信、抖音、B站、小红书、快手新闻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平台进行内容投放。根据舟山网络影视工作发展需要,制定海上网络影视品牌宣传具体执行方案。形式不限于:文章稿件撰写、物料制作及投放、专栏合作专题讲解、IP跨界合作、热点节日节气宣传等。
备注:在各类媒体投放产生的发布费用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金额内。合作方需根据具体传播需求提供报价单,经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3、传播素材制作:基于创新全案营销传播形式,主动提供相关传播物料素材,支撑服务期内全案营销活动在各传播平台上的传播效果。按月为单位进行创作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整合传播方案至少一份;
(2)平面设计类(海报、网络用图、主KV等)至少8张;
(3)原创类文案撰写类(软文、新闻稿、微博稿、微信稿、小红书稿等)至少10篇;(不包括各县(区)文广旅体局、功能区管委会文旅部门提供素材的二次创作)
(4)原创短视频内容制作每月至少12条,用于抖音、微信视频号、哔哩哔哩、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不包括各县(区)文广旅体局、功能区管委会文旅部门提供素材的二次创作)
备注:电视TVC、纪录片、互联网广告宣传片、H5、互动游戏、短视频(超出服务数量外的)、平面印刷等宣传物料制作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金额内,制作需提供报价单,经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审核通过后执行。开展全案营销活动现场执行所需要的场租、舞美、导摄、直播等费用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金额内。
4、服务期内传播总量目标实现:服务期内通过媒体传播平台达到曝光量(播放量)5000万频次,负责各类素材在各个对外平台的发布,包括但不限于自媒体渠道、互联网媒体渠道、传统媒体渠道等,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最优发布途径组合,达到最大化传播效果。
5、协助统筹整体传播资源整合:提供科学合理分配意见,对现有营销传播资源进行整合,坚持市县(区)联动,全系统集成,全要素聚集,统一发声,在有限的传播资源下形成合力,确保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6、专业数据支撑服务:定期进行业内前沿动态的研究及分享,并针对对标城市的传播情况进行分析,为我局传播提供案例和数据支撑。
(1)行业前沿动态研究:为科学开展数字化传播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提供年度、季度数字传播优秀案例分享、专题研究。
(2)竞争动态追踪:每月对对标城市营销传播活动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传播建议。
(3)传播监测:开展传播效果跟踪并提供投放监测数据,及时跟进传播动态。完成年度、季度及重点项目传播效果总结报告。
7、协同宣传:对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局属各单位、各县(区)文广旅体局、功能区管委会文旅部门落实舟山市文广旅体局传播方案进行专业化指导,统筹协调舟山市文广旅体局新媒体宣传矩阵,开展协同宣传。
8、传播培训:服务期内不少于1次传播培训,内容涵盖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传播行业动态、国内外优秀传播案例分析等课程。
9、日常服务:提交周报、月度和季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0、应急工作:提前规划做好紧急储备,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协商紧急应对策略。中选供应商应随时帮助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完成应急策略。视情况需要随时补充中选供应商内外部资源支持应急工作。
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落实本服务规范所列明的项目内容,向舟山市文广旅体局提供全方位的传播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传播计划合理性:中标供应商应为舟山市文广旅体局提供完整可行的年度传播计划建议,并保证计划的可行性。塑造精准的品牌及营销传播活动,塑造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
2.传播计划可行性:中标供应商应随时搜集、掌握、反馈宏观社会经济形势,了解目标客户群行为,捕捉市场动向并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为舟山市文广旅体局提供有益于品牌健康发展、方向正确的中长期品牌整合传播策略建议。
3.传播计划及时性:营销策划方案执行反应快速,及时准确。在日常运营中能够保证事实热点的时效性(响应时间限制8个工作小时,不得跨工作日)。
4.传播计划创新性:传播素材应形式新颖、诉求表达明晰、表现力强、符合传播特点。中标供应商的应积极探索各类传播的前沿方式,采用多元化的角度与目标用户进行沟通。
5.传播效果最大化:资源发布应以传播量(阅读量、点赞量、播放量、曝光量)为核心指标,选取最优发布途径组合,最大化传播效果。
6.日常服务支撑:中标供应商应在团队人员数量、质量上予以持续保证。中标供应商应依据应急服务保证的内容,根据市场和政策变化,为舟山市文广旅体局提供及时服务,并提供人员、通讯、服务等各要素的有力保证。
7.专业指导:对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及对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区文广旅体局服务及时到位。
注:具体服务要求以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完成工作内容,并确保工作成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若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要求,因工作失误给舟山市文广旅体局造成了不良影响,应积极补救并免收补救工作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此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肖像权、虚假宣传、制作延展的物料出现内容错误造成负面市场影响等。
▲1.服务团队: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专职服务团队,数量不少于6人。服务团队人员需投入100%的时间和精力于双方协定的服务范围,以确保按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专职服务团队配备要求如下:
序号 |
项目职务 |
最低人数 |
1 |
项目总控 |
1 |
2 |
创意总监 |
1 |
3 |
策略总监 |
1 |
4 |
运营组成员 |
1 |
5 |
业务组成员 |
1 |
6 |
创意组成员 |
1 |
若投标人中标,在服务期间应确定一名24小时联络人员(联络人员为总监级别,需配备24小时开机的移动电话以及相应的固定电话)。
投标人应保证项目执行期间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如必须更换,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更换人员须经招标人同意。
2.驻点服务: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驻点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且应包含策略、客户服务负责人员。驻点服务人员须经招标人认可方可派驻。派驻人员应属于与投标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且仅为实施本项目而指派,不属劳务派遣,亦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要求上班时间与文广旅体局的上下班时间一致。如因驻点服务人员迟到、旷工等原因导致工作延误,招标人将视情况相应扣除当季考核得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策略总监和创意总监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沟通会议。如因投标人人员原因,应参会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而缺席,且未能给出招标人以合理解释,招标人将视情况相应扣除当季考核得分。
4.投标人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服务团队名录应写入合同。总监级人员需要离职或换岗的,投标人需提前2个月知会招标人;总监级新人选的确定亦需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在人员更迭期间,不允许出现任何岗位的空缺状态。
注:投标人应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工作简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获奖情况及其他情况介绍。项目团队成员有获得奖项的,所获奖项必须是与本项目相关的策略或创意类的奖项,包括个人获奖或能证明项目是由本人参与执行的单位获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奖状、证书的复印件或奖杯、奖牌的照片等。投标人应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
1.服务费
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舟山市文广旅体局按季度结算费用。付款材料包括:全案营销策略、阅读量证明等服务明细。相关服务内容及传播声量完成量不少于合同约定的40%。
满足上述条件,取服务期季度(3个月)月度考评成绩的平均分进行付款。由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品牌传播团队依据《附件:服务考评表》进行考核打分,总分100分。结算计算方法如下:
(1)90分(含)以上为满意,全额支付相应服务费;
(2)80分(含)-89分为基本满意,支付90%的相应服务费;
(3)60分(含)-79分为不甚满意,支付80%的相应服务费;
(4)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不予支付相应服务费。
为保证供应商工作服务质量,招标人在服务期半年后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总结报告和执行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评议结果、评议说明及改进要求,对于不合格之情形,招标人可视情况给予约谈整改、更换服务团队、终止协议等措施。
技术建议方案应合理,与本项目实际需求具有一定的契合度,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针对性、可执行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简要介绍,如公司背景、从业人员数、重点客户等。
2.投标人成功项目案例,获奖情况等。
3.如中标后,专职服务团队成员介绍,包括实施人数、素质能力、职责分配(策略策划/创意设计/文稿撰写/视频制作其他)等。
4.请投标人结合项目需求,通过对舟山市文广旅体局目标市场的传播分析,根据当前各类媒体资源,制定文广旅体局全年品牌传播计划的全案营销传播方案。
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1)整体传播策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舟山市文广旅体局“舟游列岛”品牌定位和内涵理解,对目标消费者通信产品消费需求和特点、用户媒体接触与使用行为的洞察,以及传播目标的设定。
(2)宣传文稿的撰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舟山文广旅体局传播内容的宣传文稿标题的吸引关注力;宣传文稿内容的立意新颖程度,逻辑性,可读性,项目特点展现情况。
(3)事件营销、内容营销等创新传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城市文化形象内容的卖点提炼、宣传要素和架构梳理;创意、传播手段,与品牌定位的吻合程度、可操作性;传播素材创意的创新性、审美和冲击力;传播资源的整合程度、传播力、成本控制及预期传播效果。
(4)原创类海报设计及制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舟山市文广旅体局城市文化形象的原创类海报标题吸引关注力;原创类海报内容立意新颖程度,逻辑性,业务特点展现情况;原创类海报与媒体舆论和读者关心的社会热点契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