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射击比赛赛事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承办安徽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射击比赛赛事;
(三)比赛参加人数和比赛天数
1、安徽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射击比赛单项竞委会、裁判员、工作人员、反兴奋剂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约 130人,运动员 320人,比赛天数 7天,(含运动队报到天数)。
(四)比赛举办时间与地点
比赛举办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比赛举办地点为安徽省射击运动管理中心((合肥市蜀山区西二环植物园路),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人及合同相关要求完成对上述场地租赁的相关事宜,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比赛器材设施条件要求
射击比赛:
1、比赛场馆
符合国际射联颁发的射击竞赛规则要求的射击馆一座(含40个50米靶位、10组25米靶位、60个10米靶位以上的电子靶竞赛系统)以及独立的决赛馆。
2、器材要求
50米电子靶耗材100卷,25米电子靶耗材100卷,10米电子靶耗材200卷,衬靶5000张、测硬仪1台、测厚仪1台、测速仪1台、气步枪测量板1个。
3、裁判设备要求
笔记本电脑两台、复印机一台、投影仪一台、打印机2台、便携式组合音响3套(无线麦克,约1000元左右一个)、扳机砣2个、量枪盒1套。
六、裁判、竞赛辅助人员选调、酬金及组织实施能力要求
1、根据比赛需要,保障比赛所需的工作人员、辅助人员和志愿者。
2、裁判员差旅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由中标单位承担。一般裁判员及工作人员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200-240元;裁判长、副裁判长及工作组组长酬金建议为每人每天240-280元;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仲裁委员、国家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建议为每人每天280元-320元。
七、医疗及应急能力
1、比赛期间,赛场外应安排应急救护车辆。
2、比赛及赛前训练期间,场地内应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配备相关急救药品。
八、食宿标准及条件
1、比赛接待宾馆应当干净、卫生、安全,有空调;就餐条件应达到卫生B类。
2、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队领队、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安排标准间;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标准间,应具备单独床铺。
3、运动员伙食标准不得低于100元/每人每天。中餐、晚餐菜品不得少于8个。
九、经费预算总额
1、本包财政预算用于比赛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支出和劳务费用,比赛场地费用以及320名参赛人员食宿补贴。
2、赛事承办方可向参赛代表队收取食宿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3、赛事承办方可根据赛区用车情况,收取赛区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50元/人。
4、经费不足的部分,由承办单位筹集。
十、无形资产开发
各项比赛无形资产开发权属于采购单位,成交单位或承办单位进行无形资产开发应与采购单位协商。
十一、其他
1、比赛承办方应为参赛单位提供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
2、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工作总结2份,秩序册、成绩册(纸质5份和pdf文件)送交省体育局。
3、比赛结束后15天内,承办单位须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各2份寄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参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