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范围内约8000名老年人进行能力及需求评估,通过评估了解老年人身体能力情况、经济状况、居住状况、婚姻状况等,掌握各类养老服务需求,科学确定养老服务类型、照护等级,为政府开展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相应依据。
二、项目服务有关说明
1、项目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2、项目服务范围:对全市范围内约8000名老年人进行能力及需求评估。
3、项目预算:48万元。60元/人,根据实际评估数量为准结算经费。
4、服务内容:
评估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 001-2013)《老年人能力评估》文件,评估内容主要有:
①身份特征。主要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家庭住址、婚姻状况等。
②经济状况。通过对评估对象及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的调查评估,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和养老服务补贴相关政策,评估是否符合领取养老服务补贴或提供援助服务条件。
③居住状况。通过对评估对象居住状况的调查,区分为孤寡、独居,与配偶、子女、亲友同住等状况,掌握评估对象的生活照护责任人及照护情况等。
④能力状况。通过对评估对象的健康证明等材料查看核实、与评估对象的直接交流和主要指标的评估,作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能力等级判断。
需求评估:通过与评估对象或其家庭成员的面谈、走访,了解评估对象选择居家养老的服务类型。
①助餐。根据营养学、卫生学要求和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上门送餐及上门做餐等服务。
②助浴。按照安全防护的要求,为有需求的高龄老人提供上门助浴和外出助浴等服务,服务过程应确保安全。
③助洁。根据高龄老人的居住情况和实际要求,为他们的居住场所提供清洁卫生服务。定期打扫房间,清洗衣物和床上用品(被罩、床单、枕巾等),保持居住环境整洁无异味。
④助医。陪送老年人到医院就医或代为取药;遵照医嘱,协助其服用药品和协助进行肢体运动等。
⑤精神关爱。关注高龄老人情感需求,为其提供聊天、陪护、生日祝福等心理慰藉服务,促进其心理健康。
⑥安全照护。在高温、寒冷季节查看高龄老人身体状况、生活需求、居住安全等情况。
⑦法律咨询。选派具备法律从业资质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有需求高龄老人提供咨询服务。
⑧其他。根据高龄老人个性化需求,照料服务项目可做适当调整。
5、评估标准
老年人能力评估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 001-2013)《老年人能力评估》文件,从生活自理能力、精神认知能力、感知与沟通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四个方面实施评估;身份特征、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的评估依据“五保”、“三无”、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办法进行资格评估。
6、服务要求:
①监督和反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民政局,同时在权限范围内作出处置;
②服务和跟踪:对评估对象进行技术指导,包括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估程序等进行全程指导;
③经采购人同意,鼓励运用新媒体、新理念、新载体推动项目运作。
④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评估活动。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估原则,对评估结果的合理、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应对评估结果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保密,除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之外,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⑤总结和归档:各类检查记录(照片)、评估报告、整改通知应整理归档,形成工作结项报告书;
⑥无安全意外事故;
⑦无负面舆论报道;
⑧将评估结果录入《江苏省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和《仪征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7、执行要求
(1)项目团队要求
①本项目至少配备至少2名行业专家(同时具备评估员证及中级职称);
②团队评估人员(不含行业专家)不少于10名;
(2)项目阶段交付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整个项目档案整理,形成结项报告。
(3)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根据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对本项目进行通盘考虑并制定详尽实施方案(方案须包括保证项目执行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等所有要素)。
(4)项目风险防范要求
①编制有合理的项目风险应急预案。
②成交供应商不能因人员变化影响项目进度。
③成交供应商须如实记录项目进展情况并保存该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台账资料(如工作计划方案、签到表、领款表、设备租赁协议、现场活动记录、培训课程安排、学员名册、活动照片等)。
④未经采购人同意,实施期间所有信息不得对外发布(包括自媒体)。一经查实即属违约,采购人有权停止协议;
⑤不得与受评估的服务对象及其相关人有直接利益往来行为;
⑥实施期间应建立与采购人紧密沟通机制,定期(不少于一月一次)会商。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
2、合同签订后按完成评估工程量支付款项,当评估人数达到4000人时,按4000 人支付费用,其余费用待全部评估完成出具相应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清(根据实际评估数量结算费用)。
3、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