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说明
本次采购为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阳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项目; 供应商须对所报内容进行完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为评价对象,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构建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海阳市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并与海阳市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建立评价指标。
收集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按照《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有关要求,将各项评价指标信息矢量化,建立评价指标图层。评价指标包括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厚度、耕作便利度等10项。
(二) 开展宜耕性评价。
将评价指标与调查评价底图叠加并参考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结果,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技术要求,逐图斑标注指标值属性。采用“限制性因子”评价法对图斑逐一进行宜耕性评价。
(三) 补充调查评价。
从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中提取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和裸土地,与评价指标叠加,进行补充评价。
(四) 成果汇总与上报。
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基础上,制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矢量数据,编制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类型统计表,形成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撰写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三、保密要求
1、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2、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其他要求
1、服务响应: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要求对采购人所反映的问题在 1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2 小时之内解决问题。
2、项目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项目及各阶段项目成果的交流、汇报等工作。
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任务书及相关规范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存在错误、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