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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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 |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 第二阶段:确定造林绿化目标并完成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三阶段:确定造林绿化空间,汇总形成成果并通过省市核查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四阶段:待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批准省级成果并落实到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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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地点 |
巢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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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期限 |
2022年6月31日前完成全市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上图工作成果汇交工作,报审上图工作依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进度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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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科学绿化等系列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2〕3号)的工作要求和部署,采购人拟会同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全市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上图工作,统筹耕地保护、造林绿化和规划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科学落实造林绿化用地,合理制定造林任务,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一)服务范围及目标
在巢湖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上图工作,绿化造林空间划定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针对国家下发和省级补充的适宜造林绿化空间的初步筛选图斑,统筹耕地后备资源评估工作,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确定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研究提出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标,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成果,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对下发图斑和补充图斑全部进行评估,必要时开展实地调查,要在调查评估数据库中说明“不适宜”理由,并通过“国土调查云”提供照片、文件等举证材料。确定无误后,形成矢量数据库,编制调查统计表,编写成果报告。
(二)服务要求
1、优化调查评估范围,制定工作底图。依据国家和省级下发的初始调查评估范围,按照《省级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以保护森林碳汇能力并实现持续增长为目的,按照工作要求补充完善数据,优化评估范围,保障十四五期间重要林业建设项目衔接纳入,做好补充图斑的适宜性、合规性分类说明工作。
2、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在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的工作底图基础上,按照部省下发技术方法和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适宜性评估工作。结合实地调查等多种评估方式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做好外业实地踏查、举证和统计汇总工作。
3、明确林业规划指标。结合本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确定国土空间规划2025年、2030年、2035年的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标,明确全市造林绿化任务。
4、 开展造林绿化空间划定工作。综合考虑未来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调整方向,结合“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充分统筹协调具体问题与矛盾,优化造林绿化空间布局,确定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统筹划定造林绿化空间矢量数据,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统一格式、统一标准数据库。
5、 造林绿化空间整合入库及成果审查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与上级部门规划造林绿化空间的衔接、审查、统筹、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各类规划空间交叉重叠对规划造林绿化空间的适宜性、合规性进行逐一核查,对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重点核查。开展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数据库整合入库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成果汇交技术要求,汇总形成全市数据库、调查统计表、成果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最终落实到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三)规划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及内容
本次规划成果为“1+1+1”成果形式,包括1个报告,1个数据库和1套表。
(1)1个全市造林绿化空间成果报告
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 和规划说明。
成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规划造林绿化面积、地类、分布等;分别阐述不适宜和不规划为造林绿化空间的主要原因;对补充图斑的适宜性、合规性分类作简要说明;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对实现本地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目标的论证分析等。
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 应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明确表述规划强制性内容。
规划图件应当包括造林绿化空间工作底图、适宜造林绿化空间布局图、规划 造林绿化空间布局图。可结合实际,将以上图件合并表达或增补其他规划图件。
规划说明应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作为规划实施 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
(2)1个全市造林绿化空间成果数据库
数据库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3)1个全市规划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图斑统计表
统计表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底图图斑数及面积、适宜造林绿化空间图斑数及 面积和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图斑数及面积。
2、成果构成及份数
(1)提交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说明。
(2)提交规划成果(纸制)为 A3 规格 8 套。
(3)提交规划成果电子光盘 2 套,内容为文字资料、所有图件及汇报文件(文字为 DOC 格式,图件包含栅格和矢量数据,汇报文件为 PPT 格式)。
(四)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人员岗位 |
数量 |
工作职责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统筹安排项目整体编制工作,审核成果文件,把控本项目最终提交成果质量,负责组织机构的构建,把控项目进度,合理分工。 |
2 |
技术质量 负责人 |
1人 |
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编制的质量控制工作、项目动态维护,对编制人员的成果文件预审,把控成果质量,指导编制人员运用现代化技术进行数据的获取与处理。 |
3 |
编制人员 |
5人 |
负责本项目的数据收集及编制工作。 |
备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编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包括规划、测绘、城市园林、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背景),能满足本次项目的编制任务。
2、上述人员数量为最低配额要求,不得减配。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及编制任务量增加人员,但不增加费用。
3、上述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供应商根据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自行考虑男女人员比例数)。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前完成拟配备本项目人员团队的组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配备表(需体现岗位、专业条件等因素)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无效。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到项目所在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和特点,便于报价。本项目报投标总价,供应商所报价格须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成果打印装订、成果初审、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餐费、场地费、住宿费等)及上报、税金等一切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请供应商谨慎报价。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成果文件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现场考察等原因而导致成果文件未通过审查或出现错漏,供应商应承担一切后果。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成员一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临时更换,项目组成员临时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且须派出同等资历及学历的人员担任。
3、成交供应商进行中期汇报评审时需要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若干套。
4、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进行项目编制的汇报。
5、各次成果初审会、专家评审会涉及的专家名单、人数、会议时间、地点等均应事先得到采购人认可。
6、编制方案署名权归编制单位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编制方案审定后公开展示编制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本项目的编制方案成果。
7、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及采购人需求的。
(2)提交的成果方案、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8、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日常监督和保险交纳事宜,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亡等意外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9、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生产其他产品;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规划编制结束后,所有成果文件(数据类、图件类、文字报告类、规范类等)均归采购人所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