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术(服务)要求适用于《安吉县章村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是采购人为该项目的供应商提出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为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依据。本章所提出的内容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磋商损失。
1、项目编号:JCCS2023-030C
2、项目名称:安吉县章村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 (万元) |
1 |
安吉县章村镇2023年度农村公路养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1年 |
50.00万元 |
注: |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内容包括辖区内80公里乡道路面污染的清扫、公路用地范围内 (边沟外1米范围内)杂物及白色垃圾、清除中央及路边杂草、乔木灭芽、停靠站日常养护及清理牛皮癣、清理路面积水、公路边垃圾箱溢流物清理、配合除雪、清理公路边沟、涵管,平整路肩。单处≤20 m破损、龟裂、坑洞等的病害进行简单修复。及时清理塌方和路面小型堆积物,落实公路巡查,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等险情时上报塌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养护内容。 2、零星维修内容包括乡道路基、路面、桥涵及公路附属设施等方面维修。 3、本项目日常养护年预算为25.00万元;零星维修年预算为25.00万元。零星维修以折扣率百分比形式报价,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x折扣率。折扣率不得大于100%,日常养护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
1、路面养护
(1)总体要求:路面养护工作要坚持全天候养护制度,及时清扫路面杂物、抛撒物等,清除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垃圾、废弃物。达到路容路貌整洁美观,使辖区内公路始终保 持畅、洁、绿、美的良好状态。
(2)路面养护队应根据实际路况科学合理配备人员,划分养护责任段,专门负责路面养护、路基边坡除草、清理边沟、绿化平台等杂物清理工作。
(3)无路缘石、无绿化平台的路段路面养护时,连同路肩一并横向清扫,清扫的重点是路面与路肩结合部,应将路面上的砂石、尘土及杂物全部清扫出路基以外,做到无高路肩、路面与路肩整洁、线型清晰。
(4)埋设路缘石的路段清扫的重点是路面与路缘石接合部,清扫时,先用扫帚纵向将尘土、树叶等杂物清扫成堆然后集中清运,严禁将尘土堆在路肩上、绿化台或泄水槽内。
(5)对城镇附近已建成绿化平台的路段清扫时,首先将路面尘土杂物纵向清扫成堆,清除出绿化平台以外,再将草坪内杂物清扫干净。
(6)在公路日常保养和巡视中,养护工应随时将路面上的建筑垃圾、树枝、油污及其他附着物清扫干净,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7)雨雪天气,养护工必须上路巡查。路面积水必须在雨停后一天内排除干净。路面有积雪时,应采取措施,及时清除积雪,特别是陡坡、急弯、桥头路段,要在第一时间清除完毕,发生冰冻路段应及时铺撒防滑料或工业盐,确保行车安全。
(8)养护工在进行清扫作业时,必须穿标志服,戴安全帽,并在身后设立明显的养 护作业标志。
2、路基
(1)总体要求:路基各部分经常保持完整,达到“六个面,八条线”的标准要求(路 肩、内边坡、边沟六个面,路面边缘、路肩边缘、边沟内边缘、边沟外边缘八条线),不损坏变形,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路肩的清扫养护应与路面的养护工作同时进行,严禁将杂物堆积在路肩上,路基上小的堆积物应由养护工随时清除出路基以外。
(3)路肩应保持适当的横坡,土路肩或植草坪路肩横坡度不得小于路面横坡度;埋设路缘石的路肩应保持平坡;高路肩必须及时整修;路肩积水、淤泥及坑洼必须在雨后一天内排出和清除干净。
(4)路基边坡坡面应保持平顺、坚实无冲沟。边坡上的高草应经常修剪,杂草高度不宜超过15CM且不能高于路肩,高杆杂草应彻底拔除。
(5)排水设施无淤塞、无高草、排水畅通,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
3、公路边沟清理
(1)硬化边沟每周清理不少于1次,特殊路段须加大频率,确保边沟内无积泥、堵塞、积水、通畅;
(2)土边沟每月清理不少于1次;
(3)边沟清理的垃圾严禁随意路边堆放,必须装车运走。
4、桥涵构造物及沿线附属设施
(1)桥涵日常养护应做到:桥涵桥面、支座、外观整洁,栏杆、柱、墩无牛皮癣,伸缩缝无杂物,泄水孔等排水畅通,桥头护栏、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清晰、整洁。
(2)翼墙锥(护)坡要求:翼墙清洁,锥坡无垃圾堆积,无杂草滋生;桥头排水沟和行人台阶整洁、畅通。
(3)沿线挡墙、防撞护栏、护栏、标柱、缘石、交通标志、隧道等构造物按养护技术规范与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始终保持清洁、清晰、显目,确保构造物的正常使用功能。
(4)日常养护措施。
①桥面铺装:桥面应经常清扫,排除积水,清除泥土、杂物,始终保持桥面平整、清洁。
②伸缩装置:应经常清除缝内积土、垃圾等杂物。
③排水系统:桥面泄水管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保持畅通,桥面应保持1.5%的横坡,以利桥面排水。
④人行道、栏杆、护栏、防撞墙、防撞护栏、标柱、缘石:发生污染及时清洗。
⑤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定期清洗,确保醒目。
5、公交停靠站
(1)公交停靠站需保持整洁、卫生。养护人员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停靠站内座位需每次用毛巾擦洗,保持干净。
(2)定期对停靠站场地进行冲洗,每周不少于2次。
(3)对停靠站等公路附属设施牛皮癣、小广告需进行及时清除。
6、道路维修
成交供应商应派专人对区域内道路每周不少于3次进行巡视,对单处≤20m破损、龟裂、坑洞等的病害进行简单修复。及时清理塌方和路面小型堆积物,落实公路巡查,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等险情时上报塌方情况。
7、其它
本标准未涉及部分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浙江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零星维修内容包括乡道路基、路面、桥涵及公路附属设施等方面维修。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 5190-2019》要求,在收到采购人下达的任务派工单后立刻组织实施(如工程量变更,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报告并经同意后实施,否则采购人不于认可),修复后符合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实施沥青路面补洞时,发现未在任务派工单内路面、路基需修补的,承包人在征求采购人同意后可先行修复,同时,要做好原始数据记录,拍好现场照片,报采购人。
1、小修内容
(1)路肩小修包括调整横坡,处理缺口、坑洞、沉陷、隆起等病害。应通过小修保持路肩平整,与路面衔接平顺。
(2)边坡小修包括清理零星塌方,填补坡面冲沟,处理坡脚冲刷、缺损等内容。应通过小修保持坡面顺适坚实,坡脚稳固。
(3)排水设施小修包括维修边沟的沟壁损坏、沟底冲刷、铺砌缺损、盖板断裂等内容。应通过小修保持排水设施完好。
(4)防护及支挡结构小修包括修复表面破损、基础冲刷,勾缝,抹面等内容。应通过小修保持防护及支挡结构的表面完好,基础牢固。
防护及支挡结构的表面破损,包括圬工体、水泥混凝土的松动,散落,石笼铁丝的锈蚀断裂等。
(5)涵洞小修包括修补涵底铺砌、洞口上下游路基护坡、进水口沉沙井、出水口跌水构造等内容。应通过小修保持涵洞的完整。
(6)路面小修包括
沥青路面小修包括处治路面的裂缝、坑槽、车辙、沉陷、波浪、拥包、松散、翻浆和泛油等病害。应通过小修保持路面的平整、完好;水泥混凝土路面小修包括处治路面的接缝料损坏、裂缝、坑洞、板角破碎、拱起等病害。应通过小修保持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完好、坚实;砂石路面小修包括修复路面车辙、坑槽、松散等病害,维护保护层、磨耗层等。应通过小修保持砂石路面平整坚实;块石路面小修包括修复接缝,处置错台、沉陷、隆起等内容。
(7)桥梁小修包括处治桥面裂缝、坑槽等病害,修理伸缩缝、泄水孔,修补栏杆、人行道、灯柱等,修复墩台基础、锥坡、翼墙等砌石圬工的松动和破损等。应通过小修保持桥梁完好,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的有关规定。
(8)交通安全设施小修包括交通标线的局部修复维护,护栏、警示墩(桩)的刷漆,里程碑、百米桩的描字,交通安全设施的遮挡处理等。应通过小修保持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的有关规定。
2、其它
采购文件未涉及部分按《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 5190-2019、《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浙江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1、成交供应商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为确保安全,雨量在中雨以上的降雨天气,雾天(水平能见度小于500米以下)养护人员可不上路作业,待雨小、雾散后须及时上路作业,无故不得缺勤,并组织专人考核及安全巡查。成交供应商应自行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并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从业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穿着标志服,严禁着拖鞋上路,夜间作业及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应来车方向距作业区域20m处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牌。
3、冰雪天气,成交供应商应派养护人员须及时上路清扫积雪保持道路畅通;若遇台风、暴雨洪灾、暴雪、公路塌方等灾害,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配合采购人的调遣,对灾害路段进行抢修清扫。对路段出现险情,应及时在来车方向距作业区域20m处设置警告标志,并派专人进行看护直到险情排除。
▲4、人员最低要求:
4.1按每10公里/人进行设置,并按区块划分合理安排分管组长。
4.2提供2名专职人员,对道路养护实施安全进行监督及对路段状况进行日常巡检,做到及时修复,及时上报并做好日常巡查记录,以及做好维修台账以及考核资料的整理。专职人员的录用、工资、福利等待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
4.3专职人员需在安吉县章村镇公路养护站开展日常工作,并负责公路养护站的日常运维。
5、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奖罚机制及每月工资足额发放制度。
6、采购人(及交通局、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等)根据《章村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并根据考核内容做好考核资料的整理工作。
7、一年内累计2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其他要求:养护所需的车辆、工具等均需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9、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零星维修通知后,24小时之内进场并进行维修。
1、供应商在服务应接受采购人的协调管理和考核,供应商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在服务期间发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成交供应商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台账记录。
上述关于安全责任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明确的响应承诺。
1、本项目日常养护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余款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付清。
2、零星维修工程款
2.1零星维修工程款每季度结算送审一次。结算价款按照审核认定的标准支付,如遇紧急抢险、抢修工程可先行实施,工程安实计量,费用以审计价为准结算。
2.2、工程标准价结算依据:
造价取费定额执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建材价格参照浙江交通工程造价信息按施工期《质监与造价》,月度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参照季度信息的价格;人工等费用费率按照浙交[2019]116号《浙江省转发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的通知》规定执行。零星用工按以上规定127.66元/工日进入工程直接费。
注: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与国家最新标准相抵触或未能罗列完全时,应以国家最新标准为依据。
1、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如果供应商决定不继续参加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
2、本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内容,为本次采购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