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项目编号:2022NBHSWT158
项目名称:海曙区古林西片区规划布局研究项目
采购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一、基本情况
宁波西枢纽是实现宁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百年大计,对枢纽核心区和周边地区提出新要求,且宁波全市物流产业面临战略调整,古林片区空港物流发展迎来新的机遇,同时海曙区土地资源约束日益趋紧,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增量空间有限,古林片区交通区位好、现状为耕地、规划为集中建设区,是海曙区承载高质量发展动能的重要载体和增长空间。现亟需研判古林片区战略发展定位,确立古林片区整体空间格局,明确古林片区概念性用地布局,构建高效衔接的交通等支撑系统。拟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海曙区古林西片区规划布局研究项目》研究工作。
二、规划及研究范围
结合《宁波西枢纽概念性规划(过程稿)》、古林镇实际综合开发需求,并综合考虑《海曙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稿)》中城镇开发边界划示范围,将由西至绕城高速、东至秋实快速路、北至鄞县大道、南至空港大道和南空港大道围合而成的区域作为本次规划范围,面积618公顷。研究范围扩大宁波西枢纽、海曙区乃至宁波市周边更大区域。
古林片区规划范围示意图
三、项目主要内容
(1)研判古林片区战略发展定位
结合西枢纽概念性规划,充分对接在编国土空间规划,从宁波市、海曙区和西枢纽等区域层次,明确古林片区的发展价值和功能分工,研判古林片区在为航产业、为货服务等方面的战略机遇,明确新时期古林片区发展的战略导向和目标策略,综合提出战略发展定位。
(2)确立古林片区整体空间格局
系统梳理西枢纽周边地区的空间发展模式和规律,综合评估和识别古林片区的空间高价值地区,结合西枢纽结构性通道、发展廊道和圈层特征,确定古林片区总体空间结构,明确交通通道与优化功能板块的空间布局相互关系。
(3)明确古林片区概念性用地布局
系统梳理古林片区发展面临的限制性要素,提炼古林镇水乡特色的营建特色和基因,结合产业空间需求和人群需求,明确绿色空间斑块、廊道,优化用地布局,形成概念性用地布局方案,并同步衔接西枢纽概念性规划布局。
(4)构建高效衔接的交通等支撑系统
系统梳理西枢纽综合交通体系,研究古林片区对外交通与西枢纽交通的衔接,提升古林片区内部交通与对外交通的衔接,完善对物流和产业的相关支撑作用。
四、服务要求
(1)单位要求
要求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能根据工作量增加人手,提供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后援服务。
(2)人员配备要求
具有城乡规划本科以上学历且负责人员从事规划及相关工作十年以上,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者优先。其余人员从事规划及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能熟练操作CAD、PHOTOSHOP等专业绘图、数据处理软件,具有高级职称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者优先。
(3)其它要求
若有派驻工作人员和其他后援人员,食宿、交通和出差等费用自理并自备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计需要约3个月时间:
1、2022年6月底制定初步方案。
2、2022年7月底完成深化成果。
3、2022年8月召开相关审查会并递交最终成果。
如果在项目编制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时间相应顺延。
六、项目成果及验收方式
本次规划研究中以报告形式提交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研究报告
B 其他反映规划意图的图纸
项目验收方式:采用审查方式组织。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编审规划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供应商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做出书面承诺。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提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及成交供应商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4、本次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及作业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或部分转让。成交供应商擅自转让、分包,经采购人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本项目重要、关键性工作部分,必须由中标人单位自身负责完成,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若经采购人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7、项目组成人员须报采购人备案归档,服务期间不得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投标人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
8、现状调研、方案汇报等重要关键性工作必须由项目组负责人(项目经理)带队负责,其中现状调研工作时间投标人须做出承诺;
9、投标人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好委托方(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如规划方案公示、公众意见等,列入实施方案中;
10、投标人须简明扼要地列出实施方案与质量保证梗概,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投标人未递交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与内容,是投标人的投标风险。
11、投标人递交认为有必要说明、证明有能力、有资格承担合同的其他文件。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方案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在方案通过相关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完善,同时递交成果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