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 项目背景
海曙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是对该区医疗卫生资源的全局谋划,并将专项规划的核心诉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对海曙区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把控、空间预留和实施控制。启动海曙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会极大地提高了城市医疗卫生设施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有效改善了居民就医环境和公共卫生环境,促进了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新一轮海曙区医疗卫生专项规划须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谋划。

二. 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海曙区9个街道、7个镇、1个乡:江厦街道、月湖街道、鼓楼街道、南门街道、西门街道、白云街道、段塘街道、望春街道、石碶街道、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行政区范围。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
近期:至2025年
远期:与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至2035年。
三. 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主要包括海曙区范围内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机构。
四. 主要内容
1、现状梳理
对海曙区现有医疗卫生设施进行全面、详实的调研,分析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专项规划提供扎实的基础。
2、医疗卫生新型体系建构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新趋势,借鉴相关城市优秀经验,结合海曙区实际情况,构建新型医疗卫生体系。
3、医疗卫生发展目标与规模预测
明确医疗卫生发展目标,预测医疗卫生设施千人床位数等指标,提出医疗服务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规划规模,分级分类提出医疗卫生设施规模和构成比例。
4、设施建设标准制定
遵循国家关于医疗卫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制定医疗卫生建设标准,注重新区和旧区的用地、建设条件等差异化控制引导。
5、规划布局优化
综合考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趋势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原则和选址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满足海曙区医疗卫生设施近远期布局要求。
6、实施保障和近期计划
提出制定支撑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建议和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五. 进度安排和项目组织
(一)进度安排
2020年6月~2020年12月,重点开展《海曙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提交该项成果。
(1)现状调研和准备阶段(2020年6月)
对现状进行深入、全面详实的调研,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民意调查、部门座谈等工作。
(2)初稿阶段(2020年7月)
编制专项规划初稿,提交海曙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初稿讨论。
(3)技术审查阶段(2020年8月)
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完善,并征求各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提交技术审查稿,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
(4)会审稿阶段(2020年9月)
根据技术审查会议意见进一步深化完善,提交各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意见征求。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提交会审稿,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部门、专家审查会议。
(5)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10~12月)
根据会审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专项规划成果。
(二)项目组织
为保障本项目得到高质量的完成,本院将组织一个富有经验和创造力的团队负责本项目的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