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镇同春大王嘴精品民宿及配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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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6230000269710 发布时间:2022-06-23 文档页数:81页 所需下载券:10
白山镇同春大王嘴精品民宿及配套项目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1、设计费:完成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7%,1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2、建安费:按月工程进度支付实际完成后合格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0%停止支付,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价款的97%。1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价款的100%。

2

服务地点

庐江县白山镇

3

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4

 

  本项目采购

标的所属行业

服务业

二、项目概况

利用1处占地约为660平方米的闲置农房改建成集接待、住宿、休闲和小型会议于一体的特色民宿(改造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民宿区道路、停车场、景观等基础配套;VI及导视系统设计与制作;污水收集设施及管网建设;强、弱电线路改造

本项目包含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报批报建、材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施工, 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总承包管理。具体如下:

(1)勘察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批复内容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主要包含:利用1处占地约为660平方米的闲置农房改建成集接待、住宿、休闲和小型会议于一体的特色民宿(改造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民宿区道路、停车场、景观等基础配套;VI及导视系统设计与制作;污水收集设施及管网建设;强、弱电线路改造。

(2)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设备等。

(3)施工范围: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利用1处约260平方米的现有闲置房屋,改造成帐篷客配套、接待问询、共享会客厅、应急医药区、自助售卖区和公共卫生间为一体的驿站;污水管网及处理系统。

(4)工程管理范围: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

3.2 本项目具体包括设计、勘察、测绘、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报建及图审、验收、移交、备案、保修服务及后期运营管理。工作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工程勘察、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设计、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 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 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含过程发生的所有评审等费用),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交钥匙工程)以及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改造项目建筑、结构、安装、消防、外立面、强弱电、装饰装修、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及广场、停车场、雨污水、消防、监控安保及 门禁系统)、室外综合管线、 三网合一、交通标志标线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3.3 承担该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并做好消防以及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测等工作,符合达标条件。并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鉴定、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开展工作。

4、相关要求

4.1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结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上述招标内容进行全面的工程总承包和运营,即负责以上内容的设计、 设备及材料采购、生产、安装、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培训及后期运营等工作。

4.2 工程实施前,根据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招标人组织编制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由招标人交承包人核对。

4.3 本项目清单控制价(施工图预算)依据 2018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计价依据编制;材料单价以最新的合肥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计算(信息价没有的,由招标人、监理单位及中标人三方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4.4 该项目招标前期费用(含勘测、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编制费、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6万元)列入最终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总价中,并由该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此项费用。此项费用为暂列金额,报价表中须列出此项费用,否则响应无效。

4.5 中标人自收到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之日起 15 日内,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核对,并将所有疑问一次性提交招标人,若不提出则表示对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无任何异议;若经中标人核对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错项、单价有误的,按 图纸和约定的计价规则调整。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提出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和详细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否则招标人对此异议不予受理。

4.6 工程最终结算价应结合审计部门审计意见确定,但已确定的清单综合单价不予调整。本项目要求最终工程结算价不得超出本项目的签约合同价,超出部分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7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产品,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8 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费用,应根据招标范围和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项目实际和企业自身的情况自行确定。设备和主要材料按参考品牌、规格、 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由投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项目实际和企业自身的情况自行确定,但是不能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标准。

A、设计任务书

一、设计范围及要求

1、项目主要包括改造(修缮)建筑工程、景观工程及所有配套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1处占地约为660平方米的闲置农房改建(修缮)成集接待、住宿、休闲和小型会议于一体的特色民宿(改造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民宿区道路、停车场、景观等基础配套;VI及导视系统设计与制作;污水收集设施及管网建设;强、弱电线路改造。

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地勘、物探、测绘、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图审、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手续办理以及需要专家评审等所有业主要求的相关设计咨询服务等。

2、具体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一)建筑改造设计

(1)所有涉及房屋改造(修缮)建筑、结构、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方案设计;

(2)所有涉及房屋改造(修缮)建筑、结构、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二)建筑室内设计

(1)所有室内硬、软装及精装修方案设计;

(2)所有室内硬装施工图设计及软装选型、布场及精装修设计;

(三)室外配套(市政)工程设计

(1)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方案设计;

(2)所有室外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四)景观工程设计

(1)道路景观(包括地面铺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设计);

(2)绿化设计(植物,地被,移动花箱中的时令花卉等);

(3)景观设施及小品(含公共座椅、景观小品、垃圾桶、休闲设施等);

(4)景观亮化设计;

(5)其他景观工程设计。

(五)专项设计

(1)公共设施美化(含配电箱、公共卫生间等市政设施);

(2)文创及 VI 标识设计(含道路指示牌、总平面索引、宣传栏、业态标牌设计、小品外摆设计、VI 识别系统设计等);

(3)数字智慧化设计(含艺术灯光、多媒体声光电设计、智慧服务等设计);

(4)业主根据项目需要的相关配套专项设计。

3、设计原则和要求

3.1 项目背景及市场分析

(1)对本项目深入了解,信息储备全面,充分理解项目建设的实施意义。

(2)从国家以及地方政策层面充分阐述本项目实施的政策契机分析。

(3)从区位、区域、项目所在地等多视角对本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符合政策及市场导向。

(4)从资源、消费、客源、客群等多维度对本项目进行市场分析,并符合政策及市场导向。

3.2 项目定位

(1)充分调研本项目的现状条件,充分发挥出建设项目资源优势,制定准确并符合政策及市场导向的项目总体定位;

(2)对项目背景、相关规划、现状分析梳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制定准确并符合政策及市场导向的发展目标。

(3)根据项目特性、项目未来发展的趋势,制定功能特色鲜明并符合政策及市场导向的主题定位。

3.3 总体设计方案

(1)符合国家、安徽省及地方设计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预期设计成果符合白山镇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要求,

(3)根据本项目区域资源特征,与周围环境结合自然,符合当地自然风貌和文化特色,

(4)项目总平图设计合理,工作内容丰富,理念先进,与当地文化,产业及先进设计理念结合紧密。

3.4 各分区设计方案

(1)根据项目区域资源分布,提供分区方案技术路线合理、具有充分的项目针对性和实施性。

(2)有利于项目工作开展的分区方案设计,各个分区总平图设计合理。

(3)各个分区的建筑物功能布局合理,整体设计风貌与项目整体协调。

(4)各个分区的改建建筑外立面改造整体协调,方案及设计图纸深度具有落地性。

(5)提供各分区建筑平立剖技术图纸。

(6)景观文化性,充分挖掘项目的旅游潜力,利用现状打造整体景观,充分挖掘当地特色文化,打造面向国际视野的景观游线。

(7)建筑、景观、设施等体现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功能创新。

3.5 业态设计方案

(1)业态设计合理,业态布局满足项目要求。

(2)业态内容清晰,且具有项目整体实际操作性的业态设计方案。

(3)实现旅游和乡村生活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等业态有机融合。

(4)功能交通布置合理。

3.6 项目设计进度

(1)进度计划可以严格满足项目要求。

(2)设计阶段目标清晰。

(3)设计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可把控的。

3.7 项目概算

(1)可以满足项目要求。

(2)各分区计算目标清晰并合理、可把控。

3.8 其他设计原则和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按照国家颁布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规定进行设计;

(2)尊重现有周边建筑(构筑)物,符合本地特色。坚持以人为本,整体和谐、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4)充分挖掘地方文化、民俗文化等的历史人文元素,在空间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充分体现文民俗元素,使历史文化村落纯朴的民风得到展现。

(5)根据审查通过的方案进行及各专业施工图设计;

(6)选用性能可靠、效果好、节能、环保、维修简单的先进设备;在工程设计中优先考虑下列三项因素:工程投资、工程管理、适用性;

二、深化设计方案要求

三、1、对方案设计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依据文件的解读。

2、规划设计条件:初步设计方案各项规划设计指标均需满足《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3、设计体现当地乡村风貌、表达文化内涵,把自然环境和居住环境良好结合。

4、对项目难点分析和建议,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5、需密切配合建筑设计、附属工程配套设计。一是有利于环境、交通、等整体设 计,达到最佳效果;二是便于功能与标高的整体解决, 减少设计上不必要的冲突和反复;

6、项目设计要考虑乡村旅游的品位和风格。建筑方案功能布局、空间关系、建筑风格须符合乡村整体风貌要求;

7、在进行景观设计时,尽量将人防出口、检查井、通风井、等突出地面的构筑物,合理利用、巧妙装饰,以化解对整体环境的影响;

8、 步道系统的设计要充分考虑行人的舒适要求、 视觉要求等, 处理好园路与建筑、植被、设施、座椅等之间的关系;

9、周边景观设计应适当精细化处理,或在适当位置设置休闲座椅等;

10、在建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到原有建筑特点;室外工程设计要满足非机动车通行及停放便捷、行人交通便捷,避免因走近路而破坏绿化场地;

11、除满足现行的国家设计规范外,需尽可能体现节能的标准;

12、总体布局除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规范外、还必须充分考虑本地块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等;

13、有关特色文化或文创主题专项设计的方案效果图、说明文字和附图;

14、相关配套服务设施设计有关方案效果图、说明文字和附图;

15、VI 导视系统等有关专项的方案效果图、说明文字和附图;

16、智慧设计等有关专项的说明文字和附图;

17、设计单位亦可根据设计经验提出更好的设计理念和构思;

18、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时切勿盲目追求高标准、高品位、高档次,要考虑项目建筑安装单方造价,单方造价要符合地方政府文件规定。

三、投标成果要求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要求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提供设计说明及相应指标、投资估算、总平面图、分析图若干、重要节点放大平面图若干、重要小品、设施大样示意图或效果图若干、重要节点透视图等,包括 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方案展现;功能分区布局;装饰设计效果、创意;景观造型等。中标人进场前提供给采购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设计总说明;

2、建筑专业设计图纸

(1)设计说明;

(2)总体平面图:

(3)技术经济指标;

(4)所有单体改造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建筑结构设计说明和结构平面图等;

(5)建筑外立面改造的立面图及大样图;

(6)旅游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的平面图、立面及剖面图;

(7)其他建筑设计专业相关规范和概算编制所需图纸;

3、景观专业设计图纸

(1)设计说明,包含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 防、人防、抗震、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相关说明和依据资料;

(2)总平面图:包含总体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给排水点位布置图、

(3)索引平面图、灯具点位布置图、设备设施布置图等;

(4)各分区节点细化平面图;

(5)景观小品的平面、立面及剖面图;

(6)种植平面图及苗木清单;

(7)灯具、垃圾桶及小品选型或设计图;

(8)园林景观构筑物: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9)其他景观设计专业相关规范和概算编制所需图纸;

4、其他专业设计图纸

(1)设计说明;

(2)道路、停车场、广场、给排水、电、雨污水管道、专项设计等布设平面图;

(3)其他相关设计专业相关规范和概算编制所需图纸;

5、项目投资估算;

6、设计质量控制和服务承诺;

7、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中标后提供成果及其他要求

1、方案设计文件(深化)、初步设计文件(深化)及施工图设计等编制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要求,成果份数按招标人要求。

2、供汇报展示用演示文本 1 份(为 ppt 格式);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 1 套(全本为 pdf 格式,文字为 doc 格式,图纸为 jpg\dwg 格式)。

3、中间交流成果及评审材料数量根据招标人要求确定。

4、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招标单位所有。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5、保密要求。

5.1 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 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

5.2 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服务要求。

6.1 服务响应:未经招标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要求在 12 小时内响应招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并及时提交解释说明或修改意见。

6.2 项目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项目及各阶段项目成果的交流、汇报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做好项目的评审、申报工作。

6.3 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均由招标人协助中标人获取。

B、施工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简介:同设计任务书

1.2 项目位置:同设计任务书

二、施工阶段

2.1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改造(修缮)建筑、结构、安装、消防、外立面、强弱电、装饰装修、室外附属配套(含道路及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铺装、路灯、雨污水、 消防、监控安保及门禁系统)、室外综合管线、交通标志标线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2 施工准备阶段:根据项目现状、施工合同及图纸等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3 施工进度要求: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

2.4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5 施工安全文明要求:满足安徽省及合肥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

三、施工依据

3.1 施工图纸、施工合同;

3.2 工程地形图;

3.3 甲方确认的样板(包括材料样板、施工样板)

3.4 甲方确认的新型工艺工法;

3.5《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等建筑工程中依据的各类规范、《 03G101-1》、《04G101-4》、《06G101-6》、05SG109-2》等建筑工程施工中涉及各专业的图集;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区有关施工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

3.7 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工程交底资料等。

备注:在参照以上规范、图集进行施工时,需以现时有效的版本为准。

三、服务要求

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地勘、物探、测绘、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图审、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手续办理以及需要专家评审等所有业主要求的相关设计咨询服务等。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改造(修缮)建筑、结构、安装、消防、外立面、强弱电、装饰装修、室外附属配套(含道路及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铺装、路灯、雨污水、 消防、监控安保及门禁系统)、室外综合管线、交通标志标线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设计成果文件及施工工序,必须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安徽省和合肥市相关要求。

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

四、报价要求

1、招标人规定本项目的预算金额,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报总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投标无效。

2、报价包含完成服务所有工作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及施工范围,还包括前期设计、实施等完成项目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履约期间的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谨慎报价,一旦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中标价调整。投标人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4、该项目招标前期费用(含勘测、规划方案、初步设计编制费、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6万元)列入最终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总价中,并由该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单独支付此项费用。此项费用为暂列金额,报价表中须列出此项费用,否则响应无效。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监理单位及招标人书面同意和认可。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2、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分包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必须按照管理程序申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批准。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上述单 位的资质条件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性文件的管理规定。同一专业的分 包工程量不得进行人为分割,以使同一专业的分包工程由较低资质的两家以上单位承揽。

3、中标后需要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规定,分包项目负责人 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防水分包单位应通过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考察合格后才能与总包单位签订防水分包合同。

4、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5、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 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 属于转包行为。

6、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1)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2)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7、临时水由中标人自行接引,自行报装,相关费用自行按时缴纳。

 8、临设建设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

9、所有涉及本项目施工方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处理,与此有关发生地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0、中标人应当按质保书相关规定履行维修义务,对于维修不及时的,以招标人 的电话、短信或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可以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代维,产生 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拒绝,中标人不因此免除代维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1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不得挂靠,否则清除出场,报监管部门处理,并予 以披露,已完合格工程按 80%费用结算,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2、工程招标完成后,因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颁布新的验收规范及收费标准,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缴纳验收费用,确保通过验收,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充分考虑, 慎重合理报价,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3、中标人尾款必须经使用单位签署维修合格后方可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支付尾款。

14、中标人涉及到房屋交付前一周内必须采用专用的保洁公司进行保洁方能交付,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中综合考虑,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5、凡涉及规划公示费用(含公示牌制作、报纸公示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 承担, 中标人须组织消防验收并确保公示通过。

16、承包人现场管理项目组成员至少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驻场设计代表、施工 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资专管员、园林景观管理人 员等,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全天驻施工现场组织施工。

详情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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