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为全面客观反映区域水污染物集中收集处理情况,精准摸查污水处理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为推进“十四五”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提供决策支撑,充分履行水污染防治法赋予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根据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的意见》(苏水治办[2021]6 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的通知》(苏环便函[2021]728 号)精神和要求,拟开展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区、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2021 年度城镇区域(含各区所辖乡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及完成全市审核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
1、工作基本情况
(1)工作时限: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平衡核算要求进行核算, 6 月 20 日基本完成(海州区、连云区、高新区、开发区、徐圩新区)核算、6 月 30 日前完成全市审核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
(2)核算范围:分别针对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区、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 5 个地区(含各区所辖乡镇)及负责全市审核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以城市规划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为核算区域,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基本核算单元。
(3)核算方法:按照《江苏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方法(试行)》(见附件),以县(市、区)城市规划区、产城融合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核算区域,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基本核算单元,系统核算目标区域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集中收集总量及削减总量,有效评估目标区域主要水污染物收集处理能力及处理量缺口。
(4)核算成果:全面分析评价核算区域污水有效收集处理现状,研究提出管理对策和建议,形成核算报告提交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经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
2、主要工作内容
序号 |
工作事项 |
主要内容 |
1 |
交流座谈 |
(1) 初步了解数据分管单位情况,依据区域规划资料和污水收集管网情况; (2) 确定核算单元及核算周期:以城市规划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为核算区域,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基本核算单元; (3) 确定核算对象:以基本核算单元内自来水厂、工业供水厂等用水量核算对象,生活污水、各类涉水企业排水等排水量核算对象,市政污水处理厂、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综合污水处理厂等处理水量、水质核算对象开展核算。 |
2 |
资料收集 |
收集区域概况、规划资料、水环境质量现状、企业/区域用排水量、污水收集处理情况等资料 |
3 |
现场踏勘 |
查看区域地形、给排水设施分布情况,根据上述资料收集情况进行必要的企业调研,为核算区域提供依据 |
4 |
报告编制 |
编制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报告 |
5 |
成果评估 |
专家咨询会 |
6 |
报告修改 |
专家咨询会后,修改定稿 |
三、商务条款
1.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验收:由项目需求单位验收签字。
3.服务条款
3.1服务范围:连云港市
3.2服务要求:
严格按照《江苏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核算办法(试行)》及要求,认真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和审核,要把质量控制贯彻于核算全过程,规范各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切实把我市城镇及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现状底数摸清、短板症结找准,为地方党委政府“十四五” 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供决策支持。
★3.3 服务期限: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平衡核算要求进行核算,6 月 20 日基本完成(海州区、连云区、高新区、开发区、徐圩新区)核算、6 月 30 日前完成市级审核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
★3.4 服务标准:提交连云港市城镇区域水污染物核算工作报告,经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确认通过。
★3.5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组人员不少于 10 人。因疫情防控不确定性、现场调查调研及项目时效性需要,服务期内供应商须派不低于 6 名项目组成员进驻采购人所在地进行数据核算、报告编制,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期内不得更换相关人员。
4.交付条款:
4.1交付日期: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平衡核算要求进行核算,6 月 20 日基本完成(海州区、连云区、高新区、开发区、徐圩新区)核算、6 月 30 日前完成全市审核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
4.2交付方式:项目需求单位指定方式
4.3交付地点: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初步核算报告经专家审核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的 50%,全市核算成果报告提交给甲方经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无息)。
6.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
报价要求:项目总报价包括项目编制费用、各类劳务费用、专家咨询费用、材料费用、印刷费用、派驻人员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资、福利、社保、差旅、保险等)等各类所需费用的总和,不再额外支付。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
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