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说明: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项目背景
2021 年10 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编制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指南(试行)》;2021 年 12 月,省生态环境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等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市面源污染治理和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项目需求
《连云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要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状况、种植业状况、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路径。要结合当地种植结构科学测算畜禽肥粪养分供需情况,系统评估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经济性,合理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指导全市持续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商务条款
1.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成果提交:《连云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文本及附件。
3.服务条款
3.1服务范围:根据连云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结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编制《连云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3.2服务要求:
《连云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预计形成如下成果:
(一)连云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二)《关于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附件。
★3.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12 个月内。
★3.4 服务标准:满足畜禽养殖污染管理相关政策规范的要求。
★3.5 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全天 24 小时响应,并能满足在 6 小时内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3.6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组人员不少于 8 人,配备项目负责人、采样人员、分析测试人员等。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负责协调管理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控制等。项目因考虑应急性及危险性,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4.交付条款:
4.1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终期成果。
4.2交付方式:项目需求单位指定方式
4.3交付地点:项目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款的 50%,提交《连云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后,支付剩余价款(无息)。
6.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货币:本次采购文件所涉及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无
四、报价要求及其他
报价要求:项目总报价包括项目编制费用、各类劳务费用、专家咨询费用、材料费用、印刷费用等各类所需费用的总和,不再额外支付。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特别提醒磋商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 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