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标的物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响应无效。
3.本磋商文件中,凡标有“▲”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采购包1(徐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项目(2025年))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启动资金给成交供应商。 2期:支付比例70%,采购人按季度(三个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一次进度款,经季度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进度款,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款项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签订方的名称须相同。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履约验收主体:验收应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履约验收时间: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程序及内容:按照合同的约定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出具服务项目验收证明。 4.履约验收标准: 质量管理和监督考核扣罚措施: (1)成交供应商在防制消杀开始前,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采购人及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实施。 (2)成交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机构的检查考核,采购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质量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作相应的修改。 (3)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规定使用药物,或违规操作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机构发现,有明确依据(如现场照片、检查报告等),每发生一起扣总承包费的0.1%,确认3起(含3起),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 (4)合同期内,若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一人重伤或死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合同期内,国家及省市创卫检查报告如出现涉及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的扣分内容,或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单位进行检查、检测不达标的区域重做,重做后仍不达标的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并每起扣除总承包费的0.5%,超过5起(含5起)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成交供应商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质量管理和监督考核: (1)为监督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确保徐闻县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质量与效果,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及除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检查考核办法。 (2)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机构落实对成交供应商的检查考核。其中,检查考核分为月度全面考核与日常随机抽检。 (3)月度考核以评分方式实施,依据考核细则对成交供应商的承包工作进行综合考核,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采购人全额支付承包费给成交供应商,不足85分的,每低一分扣当季承包费用的0.3%。合同期内,若成交供应商出现一个季度内的月度考核平均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日常随机抽检以直接扣减承包款的方式实施,依据考核细则对成交供应商的承包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即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扣减承包款通知单,并提出整改要求,逾期未达整改要求的以双倍扣减承包款处理。 扣分标准详见附件1《徐闻县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质量考核细则》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为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保证项目正常实施。 2.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商需有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的经验。 3.供应商需按项目实际需求配置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治)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病媒生物防制(治)岗位培训合格证。 4.供应商需按项目实际需求配置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或昆虫学类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治)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病媒生物防制(治)岗位培训合格证。 5.供应商需按项目实际需求配置现场实操团队,团队成员需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治)员》职业资格证书。 6.服务期内,供应商需具有较强的服务响应能力,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在6小时内响应。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徐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项目(2025年) |
项 |
1.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徐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项目(2025年)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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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防制消杀范围和要求 1.在徐城区创卫达标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外环境(包括城中村、道路、公共绿地内的附属设施、垃圾站、桶、下水道、待建地、闲置地等)开展除“病媒生物防制”即鼠、蚊子、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工作。区域范围内:东线为长寿桥至伏波庵、西线为高速入口至槟榔村、南线为槟榔村至伏波庵、北线为高速入口至长寿桥。范围内有徐城街道、南山镇、城北乡的3个镇街辖区,防制消杀区域总面积约15.6平方公里。 2.在徐城区创卫达标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外环境(包括城中村、道路、公共绿地、待建地、闲置地等)按毒鼠屋设置有关技术要求全面安装毒鼠屋,毒鼠屋安装数量不得少于200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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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管理和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公共场所“病媒生物防制”防制消杀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投入的设备、防制药物、质量控制措施、防制消杀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 2.项目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机构的专业检查和管理。 2)成交供应商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用药方案、操作规程必须报送采购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未报采购人审批,擅自施工的,将按违规操作,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从实施合同第二个月起每月向采购人提交一份阶段性技术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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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技术要求 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67)》、全国爱卫会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爱卫发[2014]3号)和国家《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系列标准》(GB/T 23795-2009、GB/T23796-2009、GB/T 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GB/T 27770-2011、GB/T 27771-2011、GB/T 27772-2011、GB/T27773-2011)等文件相关要求。 1.防制标准 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蚊密度达到国家标准B级,蝇、蟑螂两项防制效果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要求。 附: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标准
2.防制消杀用药 药物无具体品种要求;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具有农药“三证”,成交后提供农药“三证”的证书,登记使用项目需为卫生杀虫、灭鼠项目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防制消杀次数 成交供应商组织专业人员对防制范围内的主城区进行环境调查,并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实施方案;全方位覆盖防制消杀,防制消杀频次(数量)为8月-10月每月3次、11月-次年4月每月2次,次年5月-7月每月3次,(在其他重要时段,采购人对防制消杀频率有调整的另行书面通知);工作流程、地点、用药效果要有月报;防制消杀用药需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4.防制消杀人员 (1)要求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着装统一工作服进行操作,现场实操人数不少于10人,没达到要求将根据情况处理。 ★(2)供应商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自有人员并在本项目合同履约期内不得更换,履约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负责人应驻点项目部并实际参与开展项目工作。【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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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服务要求 1.作业要求 1)实施杀灭作业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先到现场调查病媒生物的具体情况,应对病媒生物种类、栖息部位、密度状况及孳生环境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综合控制方案。 2)根据控制方案备好药品器械和个人防护用品。 3)实施防制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合理用药,施药到位,保证防制效果,并防止药品污染环境。 4)从事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的从业人员需持有有害生物防制的职业资格证、相关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 5)作业完成后应认真填写《徐闻县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施工记录表》交由管理单位现场签认,双方各执一份,保存待查。 6)根据病媒生物种类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广东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定期进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或防制效果监测,资料及时统计分析上报并归档保存。 7)成交供应商在进行病媒生物防制消杀作业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从业人员需经过职业培训,熟悉卫生杀虫器械的使用,并熟知所用药物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和急救措施,从业人员需持有有害生物防制的职业资格证、相关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长袖衣、长裤和鞋袜,戴防毒口罩及上岗证。 1)防制人员应以体魄健康的中青年为宜,凡皮肤病者,有禁忌症者以及“三期”(即经期、孕期、哺乳期)妇女不得从事配药、施药工作。 2)药物稀释喷杀,操作人员应熟悉药物的性质和配制方法,使用专门的量具,按要求正确配置使用。 3)定期检测施药器械和所有的密封(圈)垫及断流阀,保证使用性能良好,以防发生渗漏,污染皮肤及其它现场物品;不得使用质量低劣或时有故障的器械,防止器械伤人。 4)室内喷药应关掉电风扇及抽风设备,室外作业应选择适宜的气候条件,进行顺风喷药,用长杆喷药等正确作业方法。 5)作业时禁止吸烟、饮酒、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作业后喝水、抽烟、吃东西前,必须用肥皂彻底洗手、洗脸、清水漱口。作业完毕应及时洗澡,换洗防护用品。 6)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超过6小时,使用背负式机动喷雾机、热烟雾发生机要两人轮换操作。 7)当皮肤、眼睛粘有药液时,应立即用肥皂或清水冲洗;如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及时送医院治疗。 8)在进行防制消杀作业时,应提前与管理单位协商限制防制消杀时间,及时通知并疏散民众,注意保护好民众安全。不能在节假日及民众集中时段进行防制消杀作业。 9)施药结束后,应及时清洗器械,盛药的空瓶或容器应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或作它用。未用完的药液或药剂应加上标签,运回仓库妥善保管。 附件1: 《徐闻县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质量考核细则》
注:检查方式中,1代表现场检查,2代表查阅历史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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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项目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需结合采购人的情况为本项目制定项目理解及熟悉方案,需综合考虑防制区域的人文、地理环境;防制区域病媒生物本底资料;项目工作重难点工作的分析及解决方案。 (二)供应商需结合采购人的情况为本项目制定总体服务实施方案,需综合考虑用药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病媒生物防制特点、防制要点。 (三)供应商需结合采购人的情况为本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需综合考虑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 (四)供应商需结合采购方的情况为本项目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需综合考虑防护用品;注意事项;急救措施。 (五)供应商需结合采购人的情况为本项目制定培训方案,需综合考虑防制消杀人员技术培训;杀虫药物的使用常识、防制方法及措施。 (六)供应商需结合采购人的情况为本项目制定应急预案,需综合考虑传达机制、设备调配、责任分工、安全人员配备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疑难排除能力,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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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