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招标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2年办公电子设备及安防维护项目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技术需求 |
3 |
服务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技术需求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详见技术需求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详见技术需求 |
10 |
验收标准 |
/ |
11 |
现场踏勘 |
因疫情原因,用户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各维护点位进行实地勘察,以确保对点位办公电子设备及安防现状的了解。勘察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要求,参加勘察人员请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实地勘察后对项目需求有疑问的,可咨询本项目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74-81981010。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二、商务要求表
项目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报价 |
1、 报价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报价须是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填写报价。 3、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或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并在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验收手续后一周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被没收。 |
安装或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 |
硬件维护及运维服务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维护期满后,经用户考核合格,合同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2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付款条件 |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6.38万元,中标人需提供相应的发票。 第二次付款:维护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尾款,中标人需提供相应的发票。 |
三、技术需求
本次项目要求派驻现场服务工程师对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54个办公点位内的电话、电视、门禁、网络、监控、电脑硬件设备、视频终端、高拍仪、叫号机、消费机、显示屏等系统和设备(含其他外接设备)进行服务外包。上述系统和设备数量以维护点内实际使用为准,也包含维护期内新增办公点位和设备。
维护点位如下:
维护点位 |
|||
序号 |
维护点位名称 |
序号 |
维护点位名称 |
1 |
交通警察局本部 |
28 |
鄞州大队大嵩中队 |
2 |
机动大队(含法制处和执法办案中心) |
29 |
鄞州大队东吴中队 |
3 |
海曙大队队部 |
30 |
鄞州大队首南中队 |
4 |
海曙大队一中队 |
31 |
鄞州城区一中队 |
5 |
海曙大队二中队 |
32 |
鄞州城区二中队 |
6 |
海曙大队三中队 |
33 |
宁穿路智慧岗亭 |
7 |
海曙大队古林中队 |
34 |
鄞州东部新城中队 |
8 |
海曙大队集士港中队 |
35 |
兴隆理赔中心 |
9 |
海曙大队高桥中队 |
36 |
鄞州停车场 |
10 |
海曙大队鄞江中队 |
37 |
鄞州大队农机站 |
11 |
海曙大队栎社中队 |
38 |
众兴理赔中心 |
12 |
培训处 |
39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13 |
海曙大队停车场 |
40 |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
14 |
海曙大队南站中队 |
41 |
江北大队队部 |
15 |
海曙事故农机局 |
42 |
江北城区中队 |
16 |
城高大队 |
43 |
江北大队庄桥中队 |
17 |
城高宁波北中队 |
44 |
江北大队洪塘中队 |
18 |
城高宁波东中队 |
45 |
江北大队慈城中队 |
19 |
城高东钱湖中队 |
46 |
江北大队前江中队 |
20 |
道路秩序处保障服务中心 |
47 |
洪塘理赔中心 |
21 |
海曙博纳理赔中心 |
48 |
骏达理赔中心 |
22 |
鄞州大队队部 |
49 |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
23 |
鄞州大队下应中队 |
50 |
江北停车场 |
24 |
鄞州大队盛垫中队 |
51 |
车辆管理所 |
25 |
鄞州大队横溪中队 |
52 |
车管所一分所 |
26 |
鄞州大队钟公庙中队 |
53 |
车管所二分所 |
27 |
鄞州大队姜山中队 |
54 |
车管所三分所 |
二、维护总体要求
1、维护过程所产生的各类配件费用由交警局承担,中标单位提供更换服务,更换后需确保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
2、配件由中标单位代采购或代送修的,价格按审计价格结算。
3、维护服务时间:中标单位应提供全天候7*24小时的故障恢复和设备维护服务,及时解决各类故障问题,避免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4、维护响应和故障修复时限:维护人员在受理用户报障事件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局机关大楼日常维护项目,维护人员接到报障电话后,应10分钟内到达现场。局下属各个维护点,维护人员接到报障电话后,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农村中队1.5小时内到达),交通工具自备(费用已包含在本次项目费用中)。
对于非硬件问题2小时内解决;硬件设备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的。硬件设备问题超时未解决的中标单位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暂换使用,避免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5、 中标单位需熟悉各类交警业务在客户端的运行环境,能及时解决因客户端引起的各类问题。须对涉及交警业务的程序、数据及相关信息等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拷贝、传播、向他人透露,因故障而换下的配件必须移交交警局指定处统一保管,或整体设备需要报废的,应按照交警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设备处置。
6、 中标单位应做好故障诊断解决、检测安装调试、补丁修复升级、数据备份恢复、新增移位、设备信息录入建档、标签张贴维护、系统优化、设备地址申请和注册及做好操作系统、常用软件和专用业务软件安装、资产安全管理对接保障等工作。
7、 中标单位应做好督察平台、综合安防管理平台、一卡通管理平台内的设备增减、移位、配置等维护工作。
8、 中标单位应制定详细、合理、科学的维护方案及实施措施,针对维护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提供人员及技术保障、备品备件。
9、 中标单位需按照运维平台,遵循不同类型的故障进行申请、核实、移交、评估、审批、维护、办结等流程。须根据交警局需求提供或完善手机和电脑端运维系统,对维护内容可按时间段对各要素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对维护设备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粘贴唯一性条码标签,标签材料应不易损坏,记录维护时间、故障现象、解决问题的方法、更换零部件的品牌型号和数量等,并进行质量跟踪。设备信息和维护情况需录入运维平台。
10、 要求安排9名驻点服务工程师及3名机动服务工程师,配备9辆服务车服务宁波市三区(海曙、江北、鄞州)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安排9名常驻现场服务工程师(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中);
(2)9名常驻现场服务工程师要求计算机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专职常驻现场为局及各下属单位提供驻场日常的维护、维修服务;公安交警系统内服务3年及以上;熟悉交警行业的业务流程和网络环境,对视频网、督察网、公安网等各种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较了解,能为交警提供日常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的使用、安装及指导,具有基本客户服务沟通技巧、沟通能力和理解能力,工作细致、耐心。技术及经验能力如不符合实际要求,用户有权更换或拒绝。
(2)提供至少3名机动的资深系统集成工程师(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中),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市内维护点应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农村中队1.5小时内到达)。3名机动工程师必须具有丰富的系统集成、安防实施维护工作经验,能现场为用户解决实际问题。
特别说明:对于中标单位派驻的常驻现场服务人员及机动人员,如达不到用户的要求,用户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更换超过3次还不符合用户需求的,用户可无条件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损失。原则上已符合用户需求的派遣人员,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因故调换已有维护人员,中标单位在实施调换前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书面通知用户,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调换,调换后的维护人员技术水平不得降低。驻点维护人员服务时间和地点需听从用户安排。
11、 在执行合同之前,中标单位须与用户签署保密协议。中标单位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否则中标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用户损失。
12、 中标单位维护人员在维护服务工作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包括电力事故,交通意外事故等)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用户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交警局本次项目的维护需求,充分考虑维护特点、环境和各种交警业务专业软件等多方面因素,针对交警业务特点及运维实际需求,提供一套全面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该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1)对维护服务内容、现状详细的描述及对需求的理解,(2)维护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3)例行巡检和保养措施、服务质量保障的合理性说明,(4)应急方案和措施的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