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一部分 项目背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000000202201000225
项目概况说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职工工作日期间上下班通勤车采购
二、采购目标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一)通勤车运行线路
1.采购人根据对职工居住分布情况的调研,拟确定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威海通勤班车运行路线:
高铁北站——颐顺园——东发园林——盛德西——盛德——昌鸿——市公安局——万家疃——寨子——西门——亿特隆——北竹岛——浦发——港华——长峰——中国银行——杨家滩——九龙城——海警——莱茵小镇——农贸市场——文登大转盘——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早晨发车时间为6:00;下午发车时间为:10月1日——4月31日15:55,5月1日——9月30日16:25,按照上班路线依次返回。
2.采购人根据对职工居住分布情况的调研,拟确定威海海洋职业学院石岛通勤班车运行路线:
石岛广场—渔人码头—黄海南站—赤山风景区—金润家具城站—西火塘寨—东火塘寨站—斥山候车厅—悦澜府邸北门—斥山苏家南站—凤凰湖c区站—凤凰湖d区南门站—怡海山庄站(山海里)—盛泉站(嘉和社区)—东山街道办事处站—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早晨发车时间为6:30;下午发车时间为:10月1日——4月31日16:40,5月1日——9月30日17:10,按照上班路线依次返回。
(二)运行时间
运行时间约40周,具体运行时间为:除寒暑假以及休假日之外,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或国家、上级部门要求调整的工作日或因其它原因进行调整的工作日,每个工作日运行往返一趟次。如遇雨雪霜冻等特殊天气无法运行,经双方协商采购车辆停运,供应商安排车辆上午在荣成站接家住威海的员工上班,下午将下班员工送到荣成站。
(三)车辆要求
威海线路通勤车为50座大巴,石岛线路通勤车为25—30座中巴,两种车型均无大修、无事故,消防、安保设施设备齐全。
(四)具体要求
1.通勤车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责任承担相应费用。
2.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包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用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不得租赁其它单位、个人的车辆。
3.如遇特殊情况采购车辆不能按时运行,保证其他备用车辆20分钟内响应到位。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包段的采购预算金额为370,000.00元。
四、采购方式
本项目包段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本项目包段的采购标的物如下,供应商需逐项进行报价:
序号 |
分类 |
清单 分组 |
清单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与技术参数 |
1 |
服务 |
|
威海线路通勤车租赁项目 |
1 |
|
详见服务标准 |
2 |
服务 |
|
石岛线路通勤车租赁项目 |
1 |
|
详见服务标准 |
注:本项目需提报总价。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包车)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实施及交付
1)质量要求
详见服务标准。
2)安全要求
详见服务标准。
3)交付期/服务开始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实施。
4)交付(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合同价款的1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余款按月支付,每月验收合格后月底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5%。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威海线路车辆功能与技术参数:车辆符合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车身要求:车辆为全承载式车身,空气气囊减震。防火要求:车辆内饰材料为阻燃材料,发动机舱需配有2个以上自动灭火装置及逃生锤;客舱需配有2个逃生门和2个以上逃生窗、4个以上逃生锤。座位要求:座位数为正座50座,每座需配置安全带,放置一次性杂物袋。车辆标准配置:空调、暖风;配备冷热饮用水及一次性纸杯并保证供应;车辆装有动态监控系统(GPS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系统)。
石岛线路车辆功能与技术参数:车辆符合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车身要求:车辆为全承载式车身,空气气囊减震。防火要求:车辆内饰材料为阻燃材料,发动机舱需配有2个以上自动灭火装置及逃生锤;客舱需配有2个以上逃生窗、4个以上逃生锤。座位要求:座位数为正座25—30座,每座需配置安全带,放置一次性杂物袋。车辆标准配置:空调、暖风;车辆装有动态监控系统(GPS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系统)。
1.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必须有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所用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不得为租赁其它单位、个人的车辆;要按照合同规定固定车辆、固定司乘人员、固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供通勤车租赁服务。
2.学院通勤班车只限采购人工作日上下班使用,其他时间供应商有权支配车辆使用。
3.在合同期内,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未通知采购人而擅自更换车辆或司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若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有重大失误,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司机。
4.车辆必须于2017年1月以后出厂,必须按照规定时间里程进行维护保养,并提供其完整的保修记录,车况良好;车内卫生整洁,无安全隐患,具有合法、完整的车辆手续;除必要的交强险之外,必须具备相应车辆商业保险,乘客险且每座至少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50万元;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需自行办理区间的车辆运行、停靠手续;采购人可协调后勤服务机构为车辆驾驶员提供工作餐,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5.驾驶员身体健康,具有准驾相符的驾驶证,最近3年无一年内交通违法行为累计满12分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未受过刑事处罚。
6.车辆必须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标准进行清洁和消毒,每次发车前须清洁消毒一次,收车后再清洁消毒一次,每周须定期深度消毒一次。
7.驾驶员出车时统一着装,衣着整齐干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站点停靠,做到安全驾驶、起步稳、行走稳、停车稳。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自行承担;驾驶员要操作熟练,服务文明礼貌,熟悉站点,准时发车,合理掌握时间以及路线。
8.车辆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要组织采购人职工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和乘车安全教育。
9.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要根据天气变化开启冷暖设备,保证适宜的车内温度。
10.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至少配备2名备用驾驶员,需对班车运行中突发事件(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做出应急预案,必须保证20分钟以内调派其他同条件及以上车辆作为应急救援车,保证教职工正常上下班。因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的原因导致教职工无法乘其所提供的车辆按时上下班时,车辆租赁服务单位须向职工支付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
11.采购人支付的通勤车租赁服务费用于包括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在合同期内负责所提供服务车辆的燃油、季审、年审、轮胎、维修、保养、税金、保险费;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所配驾驶员福利、工资、奖金、加班费、医疗、保险、食宿、通讯等费用);如发生劳资纠纷或伤亡,由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自行解决。供应商需在投标前自行勘察班车运行线路,以确定报价,因勘察路线不当等产生的报价误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燃油等因素对运营成本的影响。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的供应商服务期明显短于本项目约定服务期的,采购人可以据实减少合同款项或要求供应商相应延长服务期。
12.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必须调派同等条件及以上的车辆(需采购人认可)供采购人使用。
13.合同期间通勤车按照既定线路站点行驶停靠,如遇需调整,采购人与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协商在原总里程增加15公里内可进行线路调整,不再另收取其他费用。
14.采购人将对通勤车及司机服务质量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每月月底支付,若考核不合格,将视情况从当月租赁费用中扣除1%-10%的费用,如造成车上乘员损害的先行承担全部责任。考核内容为:
(1)未通知采购人擅自更换通勤车辆或司机;
(2)通勤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及突发状况未能在 30 分钟内组织合格运营车辆转运教职工;
(3)通勤车驾驶员不服从采购方车辆管理人员调度及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
(4)通勤车驾驶员不文明行驶造成教职工伤害的;
(5)到上、下班时间车辆还没有按规定时间到位或暖风、空调未按时开启;
(6)车内外卫生不整洁,座套、枕套、不定期更换;
(7)通勤车租赁服务单位未按合同和承诺服务的。
2)服务期/运维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四、验收标准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及行业标准。
五、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无。
六、采购人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采购人拟采用采购方式的理由(非公开招标方式需要填写)
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
八、采购意向是否公开:是
九、是否收取各类涉企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否
十、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十二、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十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荣成市港湾南路1000号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860641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