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工作内容
1、按时向公安局民警及职工提供早、中、晚用餐服务及小厅用餐服务。
2、开餐时间: 早餐:07:30——08:25
中餐:12:00——13:00
晚餐:18:00——19:00
早餐:粥一款,面二款、点心二款(馒头、包子等必须自制,不得外购)、咸菜一款。
午餐:荤菜两款、时令蔬菜两款、咸菜一款、汤一款,米饭及杂粮一款
晚餐:荤菜两款、时令蔬菜两款、咸菜一款、汤一款,米饭及杂粮一款(在保证饭菜品质的情况下,根据午餐的剩余量安排)。
工作日早、午、晚三餐需按照以上要求安排饭菜,法定节假日应将早、午、晚三餐饭菜酌减。按照季节不同,提供适宜的食品,冬天菜肴保暖,夏天提供清凉食品。
3、小厅用餐时间: 中餐:12:00——14:30
晚餐:18:00——22:00
4、食堂实行半包模式,所有食材均由筠连县公安局提供,服务均由外包公司承担。
二、服务工作要求
1、保证准时、保质、保量地提供膳食服务;
2、保证微笑服务,满足就餐人员的各种合理要求;
3、严格控制食品流通、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卫生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保障采购人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安全;
4、无条件接受就餐人员和采购人对食品卫生、质量及服务等各方面的监督;
5、接受购人和就餐人员善意、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6、对于合理的投诉,能够当场处理的做到当场处理的,用于投诉处理的时间不多于两个工作日。
三、责任
1、按时向我局民警、职工提供早、中、晚用餐服务
2、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
3、负责食堂内部的卫生工作;
4、负责食堂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等;
5、严格卫生管理制度、杜绝发生因食物、餐具不洁而引起食物中毒事件。
6、对配备的工作人员每年一次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能上岗,以防各类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7、制定一套餐饮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卫生留样制度、餐饮服务投诉接待制度、奖罚制度等,并均以公示方式接受各方的监督;
8、提高服务质量,控制菜肴成本,杜绝浪费,确保食品原材料最大限度的可利用率。
四、服务标准要求
1、每餐前后必须对餐桌、餐厅进行清洁,保持用餐环境整洁无污迹,无油渍。每周定期对餐厅进行消毒。
2、保持餐厅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食品储存符合国家级卫生标准。生、熟、冷、热食分开,环境卫生整洁。
4、厨房内的清洁标准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对有关油烟通道、排风通道、管道、灶面 、灶台等的清洁应列为日常清洁任务。
5、每餐消毒后对餐具卫生进行抽查,每季由疾控中心随机抽样送检;每餐食品留样48小时。
五、服务水平要求
1、为采购单位职工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快捷、便利的高品质的餐饮管理和膳食服务;
2、食品储存符合国家级卫生标准;
3、中标人聘请的厨师须具有中式烹饪师资格证特级厨师三级及以上资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厨师资格证书原件查验);
六、原料初加工要求
1、对原料进行初加工时,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查验、拣选、浸泡、冲洗原料,保证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符合卫生要求。
2、集体用餐的膳食可以采用冷藏、加热保温或者高温灭菌以及符合要求的其他方式进行加工;
3、采用冷藏方式加工的,应当在膳食烧熟后充分冷却(在2小时内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10℃以下分装、储存、运输,食用前须加热至100℃以上;
4、采用加热保温方式加工的,应当在膳食烧煮后加热保温,使膳食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5℃以上;
5、采用高温灭菌方式加工的,应当将膳食盛装于密闭容器中经高温灭菌,达到卫生无菌要求。
6、冷藏方式加工的膳食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加热保湿方式加工的膳食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7严禁使用人工色素、瘦肉精、过期产品等;仓库里储存的备用品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能长时间存放以免受潮、霉变、生虫等。
七、奖励与处罚
对于以下投诉,经采购人和中标方确认为有效投诉时,给予中标方适当的经济处罚:
1、投诉服务态度差(如: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拒绝为就餐人员服务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发现一次扣50元并当场致歉。
2、投诉在食物中发现头发、菜虫、苍蝇、石头、玻璃、烟头等的,发现一次扣50元。
4、垃圾、潲水等食物垃圾应每天及时处理,防止产生异味,发现一次异味扣50元。
5、严禁食堂工作人员私自带走食堂的任何物品和食品,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外出不得携带口袋等相关物品,如有携带应主动到门卫室接受门卫的检查,如有违规,发现一次扣中标方当月劳务费1000元。
6、当月就餐人数的四分之一对饮食口味提出投诉,中标方立即整改,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
7、每周五18:00时前制定下周自助餐菜谱,并交采购人审核确定后按确定的菜谱制作,逾期不交菜谱的将在劳务费中扣除500元/次。
八、人员管理要求
1、中标方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食品的分装和发放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勤剪指甲、勤理发、勤修面、勤沐浴更衣;
3、指甲边缘不藏污纳垢,指甲已不超过指腹为宜;
4、男员工须留短发,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过耳部和不接触衣领为适度;
5、男员工必须每天剃须,不留胡须、鬓角;
6、勤洗澡、勤换衣,防止汗味或任何身体异味;
7、进入厨房、点心间、配餐间等场合必须配戴餐用帽子,发脚不外露;用洗手液清洗双手,并洗净;着装整洁、统一、常洗常换。
8、就业人员不得配戴手链、耳环、项链、戒指等饰品;
9、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卫生检验人员;
10、建立符合管理要求的自检制度。
11、食堂人员就餐必须在职工自助餐之后。
九、餐饮工作范围
1、民警早、中、晚用餐供应服务
2、小厅用餐服务
3、所管辖区域设备、器材、餐具、器皿的管理、保养、保洁、建档
十、工作内容及要求
1、适应分批,分时段就餐,分批炒菜,保证菜肴色、香、味、形、营养俱全。实行预约服务,就餐人员因公经预约了提前或推迟用餐。
2、应配备专业资质厨师或专业面点师及勤杂工、洗碗工、服务人员、保洁人员等。雅间接待时必须2名服务人员为雅间提供服务,自助餐区不少于1人提供服务。
3、冬天菜肴保暖,夏天提供清凉食品。需要时负责配送至有关岗位、部门。
4、所有面点必须自制,不得外购,冷藏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
5、用餐消毒后对餐具卫生进行检查,每季抽样送至疾控中心随机送检;用餐食品留样24小时,经手人签字。
6、食堂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许可的特殊要求,所有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相关健康年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保证餐厅内的食品卫生,生、熟食分开,环境卫生整洁。
8、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彻底卫生大扫除,清除死角,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十一、食品加工场所及设备的清洁
1、食品加工结束后,必须将调味台上的调味品入冷冻库封存。清除灶台上的残留食物,洗净灶台。清扫厨房地面垃圾,冲净地面污迹。
2、每周至少二次清洗,保温柜,蒸饭箱,并更换柜内用水。
3、烟道清洗;请专业人员每季度清洗,并有每次清洗合格证明。
十二、事故报告
1、必须保留24小时内膳食样本,用保鲜盒装好后低温冷冻柜冷藏。
2、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治,控制剩余膳食,并在事发两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同时配合开展中毒事故的相关调查。
3、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缓报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膳食及其原料。
本项目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合同签订及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签订合同之日起满 1 周年止)。
3.服务地点:筠连县公安局。
4.付款说明
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标准、方式在合同中确定。
5.验收要求
按服务要求或考核要求为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