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概述
1、每个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磋商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人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3、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服务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4、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磋商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否则有可能导致作无效标处理。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况:
瑞安市马屿镇青云谷景区景观及基础配套工程(青云谷通景公路)及康宁路(跃马大道至五福路段)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其中①瑞安市马屿镇青云谷景区景观及基础配套工程(青云谷通景公路),建设地点位于瑞安市马屿镇青云谷景区,工程招标范围涉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景观绿化、路灯(不包含通信、电视线路、燃气)、桥梁等,参考施工工期150日历天,施工中标报价4631662元;②瑞安市马屿镇康宁路(跃马大道至五福路段)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瑞安市马屿镇主城区范围内,西起跃马大道,东至五福路,总用地面积5679.42㎡,工程招标范围涉及道路、桥梁、雨污水(其中包含D1800雨水管)、给水、智能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等,参考施工工期240日历天,施工中标报价9731060元。
二、监理目标:
进度控制目标: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备案为止。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业主批准的工程概算。工程计量、签证、结算不超过计划量。
三、监理现场机构的要求:
1.监理现场机构人员要求:总监1名,市政专业专监2名,监理员2名。其中瑞安市马屿镇青云谷景区景观及基础配套工程(青云谷通景公路)及瑞安市马屿镇康宁路(跃马大道至五福路段)道路工程,专监和监理员各一名,总监须同时担任两个工程,且以上人员均满足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要求;
2.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须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139号文件且满足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要求。
四、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等监理服务。
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
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由采购人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
4、监理单位及相关监理人员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监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工程监理服务费。其中瑞安市马屿镇青云谷景区景观及基础配套工程(青云谷通景公路)监理服务采购取费基数为:4631662元,瑞安市马屿镇康宁路(跃马大道至五福路段)道路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取费基数为:9731060元;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相应的中标监理费均不调整。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专业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3、▲工程监理费最高限价为379544元,其中瑞安市马屿镇青云谷景区景观及基础配套工程(青云谷通景公路)的监理费最高限价为129912元,瑞安市马屿镇康宁路(跃马大道至五福路段)道路工程的监理费最高限价为249632元,当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按无效标处理。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四舍五入后取整。
4、监理费实行一次性包干,服务期限到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5、监理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节假日休息加班费等已包含在本次监理服务费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6、本监理工程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项目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且不追加任何费用。
7、本监理工程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个别工程项目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且不追加任何费用。
8、监理单位应承诺在开工前无偿协助甲方或施工单位办理工程开工前期手续。
六、商务要求:
(1)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后7日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1%;总监以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中的人员名单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不到位,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担保。如投标人在没有违反的情况下,待竣工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监理人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2)预付款支付: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抵作进度款)。(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磋商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
(3)监理费支付进度款:监理费一次性包干,工程量完成50%且收到足额法定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收到足额法定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85%(含已支付的预付款),待工程结算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毕所有监理材料及且收到足额法定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4)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内,工程项目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监理单位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且不追加任何费用(风险自负,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5)监理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节假日休息加班费及工期延误所增加的费用不再另计(在监理费报价中自行考虑)。
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全部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备案;(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