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
1.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并充分考虑在服务期间国家对人员工资的调整因素和自然增长因素,法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节假日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法定税费、管理费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环卫一线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未依法全员测算缴纳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A包:为提升邗江垃圾转运车辆形象,提升沿街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购置1辆机动(或新能源)后上料自卸式垃圾车,否则视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B包: 投标人承诺购置的2辆机动(或新能源)后上料自卸式垃圾车辆,必须在中标后1个月内购置到位,否则视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A包:南部快速路和润扬快速路辅路道路保洁市场化作业服务要求
作业服务量清单详见:
附表《南部快速路和润扬快速路辅路市场化清扫保洁面积、定额人数及经费情况一览表》
一、设备需求
1、设备基本配置:本项目需基本配置环卫专用机动(或新能源)作业车辆4台:
2、重型洗扫车1辆;
3、重型洒水车2辆
4、雾炮车1辆;
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机械化雪铲2台(装备于洗扫车或洒水车);
6、小型慢车道扫路车2辆;
7、小型高压冲洗车2辆;
8、挂桶式(侧上料、后上料等)电动密闭式电动三轮或四轮垃圾收集车4辆。
以上设备和车辆必须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和对应的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9、为提升邗江垃圾转运车辆形象,提升沿街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投标人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购置1辆机动(或新能源)后上料自卸式垃圾车,否则视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车辆相关参数要求(投标人可提供等于或优于如下配置的车辆):
9.1 箱体容积≥4立方,配置120L、240L、660L容积的垃圾桶提桶装置;
9.2 倒料举升角度≥80度;
9.3 最大总质量≥3495(kg)、整备质量≥2570(kg);
9.4 底盘型号 SH1033PEGCNZ(汽油)或同等底盘;
9.5垃圾桶举升能力 ≥300(kg)操作方式:电控;
9.6 外型尺寸(长*宽*高)4875*1680*2400(mm)此项仅作参考。
详细作业车辆要求见评分标准。
10、根据省、市相关要求,鼓励投标人配置环卫新能源作业车辆。
二、保洁人员需求:
1、南部快速路和润扬快速路辅路道路保洁市场化作业服务清扫保洁人员拟配备68人。所有作业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2、必须合理安排各个路段的保洁员。
备注:投标人配置的环卫机动(新能源)专用作业车辆,可按年测算作业经费(油费、驾驶员工资、维修和配件更换、保险、折旧等等),按照区环卫办相关标准,以折抵相应的保洁人员经费,在合同中注明。
二、作业服务要求和范围
1、道路清扫保洁的要求和范围
清扫保洁全覆盖,保洁范围到边到墙,道路干净整洁,无垃圾、无卫生死角,路面见本色,可视范围内无“牛皮癣”小广告。
1.1 快车道保洁
1.1.1自备洒水车,每日洒水降尘;
1.1.2自备洗扫车、清扫车,每日机械化清扫保洁;
1.1.3自备护栏清洗车,每月清洗护栏,确保护栏干净整洁;
1.1.4每月清洗一次快车道,重点路段每月清洗两次,道路见本色;
1.1.5洒水车、洗扫车必须在邗江区中标路段内运行(作业时间:早5:00至晚5:00)。
1.2慢车道
1.2.1自备小型慢车道扫路车(机动、电动),每日清扫保洁;
1.2.2每月清洗一次慢车道,重点路段每月清洗两次,道路见本色;
1.2.3自备三轮保洁车(电动、人力),巡回保洁;
1.2.4每日巡回保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烟头、无飘浮物等。
1.3人行道
1.3.1自备小型高压冲洗车,每月清洗一次人行道,重点路段每月清洗两次,路面见本色
1.3.2每日巡回保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烟头、无飘浮物、无杂草、无狗屎等。
1.4道路沿线绿化带(岛)保洁
1.4.1每日巡回保洁,见脏扫脏;
1.4.2每月定期清掏绿化带(岛),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烟头、无飘浮物、无杂草、无狗屎等。
1.5 道路两侧垃圾容器的保洁要求
1.5.1每周定期清洗垃圾容器,确保垃圾容器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状况;
1.5.2 每周消杀一次垃圾容器,无蚊蝇、无异味,夏季高温需要每天消杀。
1.6道路沿街巷道保洁的要求
向道路两侧巷道内延伸30米,确保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杂物。
1.7 行道树穴保洁
每日巡回保洁,确保行道树穴内无垃圾、无烟头、无飘浮物、无杂草、无狗屎等。
1.8交叉路段的保洁要求
1.8.1分界桥:向前延伸10米-30米;
1.8.2公界交叉路口:道路边界向外侧延伸10米-30米;
1.8.2分界路:道路中间线向旁边延伸3-5米。
2、道路沿线垃圾清运的要求:
2.1 自备电动液压挂桶式垃圾分类清运车或密闭式垃圾清运车,垃圾送往指定的垃圾中转站;
2.2清运车干净整洁,密闭运输,不抛撒滴漏。
2.3上午7点前、下午1点前,沿街垃圾全部清运结束,并巡回清运,确保垃圾桶(池、房)和果壳箱内垃圾不满溢、不积压。
2.4定期清洗垃圾桶(池、房)和果壳箱周边的地面,确保无垃圾、无异味、无油污,地面干净整洁;
2.5垃圾清运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办理第三者责任险。
3、机械化清扫车的作业要求
3.1 主干道每日不低于4次机械化清扫,重大活动保障全天候巡回机械化清扫保洁;
3.2车辆干净整洁,展示环卫设备良好形象;
3.3车辆保养到位,喷水作业,不扬尘;
3.4配备前、后、左、右实时摄像头,无视线安全死角,确保行车安全。
3.5配备车辆运行GPS,可接入甲方平台,可实时监控。
3.6运行台帐完整,随时备查。
4、洒水车、雾炮车的作业要求
4.1 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0日,主干道每日不低于6次洒水和雾炮降尘;11月1日至3月31日,主干道每日不低于4次洒水和雾炮降尘;重大活动保障全天候洒水和雾炮降尘;
4.2在指定的绿色消防笼头接水;
4.3车辆干净整洁,展示环卫设备良好形象;
4.4低于零上5度不洒水,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4.5洒水时开启高音喇叭,注意避让行人,文明作业;
4.6 配备车辆运行GPS,可接入甲方平台,可实时监控;
4.7洒水台帐完整,随时备查。
5、“数字化城管”、信访案件办理、无主垃圾清理、渣土染污路面的要求
5.1在扬州市“数字化城管”和信访案件规定的时间内处置完毕相应的案件;
5.2自备垃圾清运车辆,无条件及时清运道路保洁范围内的无主建筑垃圾、无主装修垃圾、杂物等,费用自行承担;
5.3无条件及时清理渣土污染路面,费用自行承担。
6、“牛皮癣”小广告的清理要求
6.1 自备清理“牛皮癣”小广告的车辆和工具;
6.2清理范围包括各包内可视范围内的墙面、地面、路灯杆、卷帘门、公交站台等;
6.3每日上午8点前“牛皮癣”小广告全部清理结束,8点之后专人负责巡回检查并清理。
7、大气污染防控作业要求:
根据大气污染防控的要求,无条件执行洒水、雾炮工作任务,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8、重大活动保障的要求
8.1 无条件保障“卫生城”、“文明城”、“4.18”、“9.26”等重大活动;
8.2 根据甲方的要求,取消分班,全员上岗,定人定路段,费用自行负责;
8.3 全面清洗中标路面的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费用自行负责。
9、灾害性天气应急保障的要求
9.1 自备铲雪车或机械化雪铲,能及时铲除道路积雪、积冰;
9.2自备货车,能及时清运道路积雪、积冰;
9.3 暴雪天气停止后,主干道3日内可视范围内不见明显积雪和积冰;次干道5日内可视范围内不见明显积雪和积冰。费用自行承担;
9.4暴雨天气后,及时清扫路面积水;
9.5台风天气后,将路边倾倒的树木及时清理到不妨碍交通的场地。
10、一线环卫工工作纪律的要求
10.1工作期间,工作服穿戴整齐,反光标识明显,不得穿拖鞋;
10.2 工作时间在岗在位,除必要的吃饭、休息、上厕所时间外,不得聚集闲聊、串岗;
10.3人力三轮车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驶入快车道;
10.4 捡拾到财物要立即上交,并通知警方处理。
11. 道路冲洗周和道路油污的清洗要求
11.1主干道每月5日、10日、25日进行3次清洗,机械化洒水车、机械化洗扫车结合人工联合作业,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11.2各包内的慢车道、人行道每月的15-20日进行集中清洗,洒水车、慢车道扫路车结合人工进行清洗,确保慢车道、人行道干净整洁;
11.3每日清洗油污垃圾桶及周边地面,定期清洗、见脏就洗垃圾桶(池、房、分类亭)和果壳箱,确保无异味、无油污,地面干净整洁。
12、根据政府防控疫情的要求保障环卫工作
12.1在疫情防控指挥下,根据实时相关防疫要求完成保障环卫工作。
三、作业时间的要求
1、一级道路,每天两扫两保,早4:30至晚上10:30;
2、二级道路:每天两扫两保,早4:30至晚9:30止;
3、扫路车工作时间,原则上主干道每天不低于4趟,次干道每天不低于2趟,早5:00至晚5:00止(注意规避上、下班交通高峰期);
4、洒水车工作时间,根据季节、天气、温度调整,原则上主干道每天不低于4趟,次干道每天不低于2趟,早5:00至晚5:00止(注意规避上、下班交通高峰期);
5、夏季高温期间注意员工防暑,工作时间可适当调整。
四、其它要求:
1、各包所有作业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2、必须合理安排各个时段各路段的保洁员;
3、垃圾容器数为目前配置数,今后如有调整,投标总价不变;
4、由于工程施工、各类活动、节假日期间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甲方要求外,不作调整;
5、由中标单位负责夏季和冬季各慰问本包的人员一次,每次慰问金300元人民币,如有调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慰问金不得包含在夏季高温补贴和冬季防寒费中;
6、因突发情况(如台风、雨雪、冰雹、霜冻等天气或气候因素,或车辆、行人等人为因素,或是其它因素,以及复合因素或不明原因的情况)导致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除,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甲方要求外,不作调整;
7、道路、绿化清扫保洁按照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道路作业要求和考评细则考核;
8、投标人必须为环卫工人投保意外伤害险,中标期内发生一切员工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服务期限和“红、黄牌制度”
1、服务期限为3年。
2、中标人月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甲方作“黄牌”书面提醒
中标人月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甲方作“红牌”书面提醒
中标人连续2个月收到甲方“黄牌”书面提醒或一年内的3次收到甲方“黄牌”书面提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中标人一年内2次收到甲方“红牌”书面提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注: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未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A包:投标有效报价标准说明
一、邗江区市场化道路保洁招标各标段经费测算的依据是:
1、根据《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标准,测算各标段环卫职工的人数。
2、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做好市区环卫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3月18月)文件的要求,测算环卫工人的工资标准。“纪要”要求:一线环卫职工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30%,发放特殊岗位津贴150元/人/月,享受高温津贴福利,办理社会保险。
二、扬州市环卫职工工资发放标准、社保和相关费用
1、一线环卫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扬州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130%+特殊岗位津贴(150元/人/月)=3114元/人/月;
2、环卫职工月社保缴纳经费1041.25元/月(单位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4250元×16.9%,医疗保险3800×8.5%);
3、环卫职工年高温津贴1200元(300元/月×4个月);
4、公积金。
三、有效投标报价的标准
1、基本运行费用=项目总人数×(一线环卫职工年工资标准+特殊岗位津贴+年社会保险缴费+高温津贴+公积金);
2、税金;
3、有效投标报价标准=基本运行费用+税金+其他。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投标报价按1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