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预先支付合同款的45%,后期2023年一季度支付合同款30%,2023年第二季度支付合同款的25%。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底前完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服务效果评价,如中标人履约良好(评价结果为满意或较满意、良好、一般的),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无异议,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中标价格不变。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站高新区特种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外包。主要是对新站高新区已使用登记注册的969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038台(套)及140公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涉及到的技术以及摸清未登记注册特种设备等服务进行外包,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服务。
三、服务需求
(一)工作目标
1、加强新站高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2、实现特种设备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3、通过特种设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持,实现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特种设备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摸排、建档、隐患排查、检测、投诉举报处理、宣传、证后监管、风险分级等工作,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行政执法工作。
4、特种设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区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环节中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做好分类及时上报区市场监管局,对于一般隐患由第三方技术检测机构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并监督复查,对严重隐患上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二)服务内容
1、对新站高新区内所有已注册、未注册特种设备按《新站高新区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开展全方位摸排,并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
2、根据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配合市场监管所在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中提供技术服务(年度安全检查计划不少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15%),每年配合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
3、及时将使用、维保等环节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汇总,按日报送辖区市场监管所;对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及时报送区市场监管局质监科;对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提供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档案。
4、相继开展针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及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每年提供专业培训不少于4次。
5、全年开展1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6、对特种设备投诉举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7、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活动及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服务。
8、对公众聚焦场所、风险较高、投诉较多的特种设备开展技术检测,全年出具机电类特种设备检测报告不少于250份(含10台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件,从业人员需在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备案。
9、每年开展的特种设备证后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10、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进行风险分级。
11、现场派驻人员要求:成立项目部不少于17人,实现本地化办公,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有相关工作经验两年以上,有较高的协调、统筹工作能力;两名内勤人员中必须有新闻或汉语言专业的本科生,有较高的写作水平;需在合肥市常年派驻机电类、承压类检验师或检验人员,确保随时提供专家服务,其余人员均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除评分办法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成交后人员配备齐全即可)
12、每年举办1次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不少于12次。
13、配备6台应急保障车辆,全年使用,运行正常。
14、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验收标准
1、完成预定任务量特种设备的摸排、建档、风险分级、安全隐患排查、复查、特种设备抽检;
2、配合市场监管所做好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记录;
3、配合特种设备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
4、新站高新区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满意度调查表。
(四)新站高新区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新站高新区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合肥市质监局《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化监管的通知》(合质函〔2018〕120 号)要求,结合新站高新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适应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创新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思路,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划分监管网格
由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所辖区域划分监管网格,可根据社居委所在区域、市场主体和特种设备等分布特点,划分为若干个监管网格;特种设备集中的工业、商贸聚集区域可划分为独立监管网格。各所监管网格详见附件1。
(二)配置监管力量
每个监管网格原则上至少应配备1名获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员证的人员作为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员的配备应与监管网格内特种设备监管任务相适应。
(三)明确工作任务
1.各所编制辖区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示意图,明确网格监管员及其工作任务;认真开展网格化监管工作,依法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并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指导网格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企业特种设备风险管控责任制,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向监管对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其他工作任务,各所可结合实际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2.质监科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网格化监管工作手册等工作规范;分类处置监管员上报的信息,汇总上报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加强工作协调,强化科、所联动,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全区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台账,按“一单四制”推动特种设备隐患治理,落实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实现所辖区域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工作全覆盖。
(二)抓好业务培训。区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特种设备业务知识培训、业务指导。
(三)建立考核机制。各所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档案,实现全过程留痕。区局将把网络化监管纳入安全生产和质量考核。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购买技术服务,搭建或融入既有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信息采集录入和动态更新、事件派送交办、现场处置、结果反馈、治理复查等事项的信息化管理。
(五)推动社会参与。注重发挥社居委等群众自治组织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或安全违法行为中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各所在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网格化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区局。
附件:1.关于调整新站高新区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人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新站高新区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人员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将新站高新区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人员调整如下:
七里塘市场监管所监管网格
序号 |
片区 |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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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 |
新蚌埠路以西(二片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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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 |
新海大道以南,萧城路以西,淮南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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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 |
新蚌埠路以东,武里山路以西,新海大道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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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 |
新海大道以南,武里山路以东,龙门岭路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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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 |
新海大道以南,武里山路以东,铜陵北路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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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 |
铜陵北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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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 |
新海大道以北,武里山路以东,铜陵北路以西,天水路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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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八 |
新蚌埠路以东,新海大道以北,武里山路以西,铜陵北路以西,天水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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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市场监管所监管网格
序号 |
片区 |
区域 |
|
1 |
一 |
关井路以南、文忠路以东、新海大道-灵石路-皇藏峪路-鹿鸣山路以东以南、北二环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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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 |
关井路以南、文忠路以西、新海大道以北、二十埠河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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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 |
新海大道以南、灵石路以西、皇藏峪路以北、二十埠河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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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 |
颖河路以南、二十埠河-当涂路-皇藏峪路以南、鹿鸣山路以西、北二环以北、铜陵北路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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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北市场监管所监管网格
序号 |
片区 |
区域 |
|
1 |
一 |
淮海大道以南,七里塘所界以北,通淮路以西,板桥河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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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 |
东方大道以南,淮海大道以北,磨店所界以西,板桥河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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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 |
东方大道以北,新蚌埠路以东,梅冲湖路以南,磨店所界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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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 |
淮海大道以南,通淮路以西,磨店所界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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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店市场监管所监管网格
序号 |
片区 |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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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 |
学府路以北,大众路以西、东方大道以南二十埠河以东;群治、八联 于湾、张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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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 |
学府路以南,关井路以北 大众路以西二十埠河以东;沿河、和平 槽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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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头市场监管所监管网格
序号 |
片区 |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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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 |
李湾、范冲、四十头、五十头三房岗、卫岗社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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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 |
三十头、瓦岗社居委、罗巷、方岗社居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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