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徐州高新区所有在建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8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项目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二)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开放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等文件要求。
徐州高新区范围内共有在建工程建筑面积约500万㎡,在建工程中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施工设备近200台,且深基坑工程、高达模板工程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多、监管难度大。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1)检查类型与数量: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所有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服务;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包括但不限于4次综合检查和日常检查;综合检查一般为7个工作日,并要求中标单位对每次检查完10日内,出具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汇总),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检查方案、检查项目及隐患汇总、隐患照片和综合检查总结等。
综合检查:每年至少4次,每次覆盖所有在建项目,检查完后应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汇总),每个项目检查完应单独出具检查结果并给出处理建议。综合检查暨季度性检查,是指中标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和春夏秋冬等季节性特点对辖区内建筑工程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文件进行检查,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复查。
日常检查:驻派检查人员根据主监督员确定的工程监督计划进行日常和节假日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检查内容: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检查高新区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起重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机具、施工用电、基坑工程、脚手架与作业平台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消防安全以及其他安全施工相关的内容,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进行开单,出具检查结果并给出处理建议。
投标人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工程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进行开单,出具检查结果并给出处理建议。
(2)投标人须完成每年至少2次专项或综合性培训,培训讲师应为投标人所在单位技术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或聘任的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培训场地、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法定职责清单。主导起草安全监督程序、安全监督办法及有关监督管理制度,半年内出具方案,一年内形成基本完善的监管程序和管理制度。协助招标人开展好行业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4)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处理各类脚手架、模板支架、基坑、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吊篮、附着式脚手架等提升设备设施检测、应急救援、抢险及相关技术攻关;协助招标人做好起重机械和施工吊篮出租、安拆、检测、顶升、使用等责任主体的监管工作。
(5)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对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情况以及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或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6)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日常检查车辆三台,所提供车辆必须手续齐全、状况良好,能满足检查的需求,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检查机构应成立监管服务小组,其中设监管服务组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长及副组长为有丰富的建筑工程安全现场管理经验,原则上应是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专家库专家。日常检查由组长带队,综合检查时投标人抽调两名副组长配合招标人进行检查,当招标人需要处理应急救援、抢险及相关技术攻关时,投标人应及时抽调副组长进行配合。
(3)投标人须派驻至少10名(除组长、副组长外,4名人员持有工程类建造师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2名人员持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验人员资格,1名人员为资料员)综合素质高、业务精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协助招标人长期进行安全监管工作;资料员辅助招标人搜集、整理日常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资料。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及作息时间和招标人的工作及作息时间相同,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配合招标人进行安全检查。
(四)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在满足项目服务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合理配置人员。
(五)、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