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最终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1、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在接受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磋商后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条款提出的任何疑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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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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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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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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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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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一次性转账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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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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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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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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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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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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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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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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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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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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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对庐阳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电梯抽查、专项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技术支持、特种设备培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三、服务需求
1.电梯抽查
根据庐阳区局提供的清单,依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完成30台电梯的抽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维护保养单位、机房、层站/层轿门、轿厢、井道、地坑、试验;并出具监督抽查报告。
2.专项监督检查
配合庐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次专项监督检查
3.特种设备技术支持和培训
配合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提供技术支持。
在项目期为辖区范围内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两次特种设备的专业培训。
4.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等要求,对庐阳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在用设备隐患排查检查整治工作,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本次巡查侧重于使用单位管理缺陷的排查,同时兼顾在用特种设备本体隐患的发现,排查总设备数不低于500台。
5.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在区市场监管局驻点工作。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为成交供应商完成本次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
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通讯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供应商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