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具体要求如下:
二、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桂林市第二看守所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投标人提供食堂物资配送服务能确保采购人所需物品采购顺畅、规范,服务期限2年,结算金额按服务年限内实际采购量的金额为准。并严格遵守国家及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及保障要求,确保采购合同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所需的食品品质、供应及时。
(二)采购人职责:
1、提供计划。采购人每日下午 19:30前报次日一次采购计划,并提出具体的规格、数量及包装要求,如需临时增加品种、数量、或改变送达时限和地点,由采购人的专管员通过电话与中标人联系,中标人根据要求必须组织供应。
2、按时结算。采购人按照合同时间,及时向中标人结算有关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算时,需主动说明原因,并告知具体的结算时间。
3、检查数量、质量。采购人对提供的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包装等进行实时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中标人处理。
(三)服务要求:
1、按计划送货。中标人必须按计划组织供应,并完整、正确填写采购单,产品由采购人验收,验收无误后,双方在物品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供应计划,确因客观原因个别品种无法满足需求时,中标人必须提前12小时与采购人协商,经允许后方可更换品种。中标人不能按时组织供应且事先未主动与采购人达成协议,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损失的,视为中标人违约,由中标人按食品市场调查价格进行赔偿;如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该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子退还。
2、确保质量。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必须达到采购人提出的质量要求,所有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供应采购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如因使用中标人的质量不合格的食品,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或产生其他不适症状,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及拒付当月货款,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子退还。
3、数量问题。中标人所供应的生鲜类食品、散装食品出现缺斤少两(正常耗损除外)、腐烂变质等情况,将按照所缺重量、变质重量产品供应金额的三倍进行赔偿;预包装食品出现数量与订单不符、产品质量不达标、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所缺数量、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供应金额的三倍进行赔偿,并将以上违法经营行为上报工商部门,对中标人进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腐烂变质等产品,金额超过一万元的,采购人将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保留司法诉讼杈利。
4、 提供信息。中标人每天供应的食品必须出示电脑打印的票据,每半月提供一份当季所供食品价格参考明细表(含电子版),便于采购人管控。
5、 接受监督。中标人必须自觉配合采购人有关部门对所供应物资的质量、价格、卫生标淮等进行监督,并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有疑必释。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所提供的发现质量问题的,生鲜类食品必须在 8 个小时内提出,预包装食品必须在 48小时内提出,并保留有问题的食品给中标人查验,否则,所造成的责任自行负责。
6、 服从管理。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配送车辆进人采购人区域时,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采购人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检查和盘问。
7、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格落实配送防疫政策,供应商每次对安排的配送人员及货物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检测费用自理),并对安排的配送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对体温异常、扫码异常等情况按桂林市防疫政策处置并及时报告采购人。货物存放点应便于业主单位进行核酸抽样检查。
(四)配送方式要求
①中标人必须至少配备1辆专门为采购人进行食品配送服务的车辆,要求车辆为密封车辆,避免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拟投人本项目的食品配送车辆一览表及相应图片)。
②中标人送货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司机必须持有相应车辆驾驶执照。采取免费送货上门的服务方式,根据采购的数量分类包装,于每天上午8:00 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有紧急采购需求时,中标人必须有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协商配送的相关事宜,并提供免费送货服务。
(五)配送质量要求
1.中标人所有供应食品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对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确保饮食安全,严禁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食品。
2.如发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提供的所有产品须经招标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当即拒收,中标人应及时按招标人要求退换补送;如不及时退换补送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招标人提前12小时以上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订货,应于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按订单、数量、品种、质量的要求准时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因未能按照要求供应招标人所需产品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招标人食堂因临时需要,可提前2小时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订货,在采购要求的时间内按订单数量送达。
5.不能满足招标人采购要求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申请终止合同,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履行合同。
6.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将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7.应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招标人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不定期地将中标人所供的产品抽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验,若检验产品合格,质价相符,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9.不得通过对招标人的从业人员采取吃请、送礼、贿赂等任何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每月退/换货种类(因购买品名/品类/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下)累计达15种,予以提醒;累计达到20 种 及20种以上,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停止供货2个月或终止采供合作关系。
(六)配送流程要求:
①做好配送计划衔接。为确保食品产品数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要做好计划街接,采购人应提前一天向中标人报送次口采购计划,确定采购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计划与时间要求等事项及时将产品配送到位。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②部分食品如果采购人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初加工服务。
(七)食品配送范围及配送方式要求:
配送范围内部分食品名目、规格一览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以根据所需物品的实际情况调整):
货物名称 |
质量要求 |
单位 |
蔬菜类 |
(1) 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当季; (2)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 (3)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8%以上。
|
斤 |
鲜猪肉类 |
(1)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2) 所供每批次鲜肉必须有齐全的“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 (3) 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4)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蛋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独。 |
斤 |
禽蛋类 |
(1)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2)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大小均匀、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
斤 |
豆制品 |
(1) 色泽乳白或淡黄,形状完整; (2)软硬适度、具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结构均匀; (3)无杂质,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香味; (4)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新鲜,无异味,无腐烂; (5)必须是当天制作的新鲜产品。 (6)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现行有效的国标(行业)标准。 |
斤 |
调味品 |
(1) 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2) 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各品类相应现行有效的国标(行业)标准。 |
斤/包 |
(八)报价、结算方式:
1、本项目按综合折扣率 (%) 方式进行报价(即:结算金额=市场调查价格*综合折扣率)。
2.本项目采用先供货后对账再结算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3. 食材市场调查价格:由中标人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市场调查,形成市场价格目录表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其提供的市场价格目录表进行市场核价,双方按核查后的市场价格作为此期间市场调查价格。本项目市场调查地点为桂林市当地大型超市《如:桂林市南城百货、桂林市沃尔玛、桂林市冠超市等)或农贸市场(如:桂林市西门菜市、桂林市乐群菜市、桂林市清风菜市等)
4、供货协议期内的每一个定价周期,除消费物价指数(CPI)发生大幅波动等特殊情况除,不允许上调本定价周期内的物资协议价。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1.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满2年整(具体实施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中标人每月 10 日前提供上个月供应货物等额发票及供货单据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采购人收到发票及相关票据后20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或者刷公务卡向中标人付货款。中标人须按时足额提供发票及相关票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构成违约。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 有效,如中标人提供虚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四、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方案:
投标人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障规划、各项保障措施方案、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和承诺方案、内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方案、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等)” ,若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服务方案分”中涉及的方案相应不得分。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投标报价按综合折扣率报价,投标人综合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90%,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处理。
注:本“项目需求”中的所有要求(除服务方案、人员配置一览表外)均为实质性要求。
一、评标依据及方式
1.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服务方案、服务保障及信誉能力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3.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标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满分3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①对提供服务的投标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投标价给予20%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
②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综合折扣率为30分。
最低投标人评标报价综合折扣率
(4)投标人价格分 = ×30分
投标人评标报价综合折扣率
2、服务方案分 …………………………………………………………27分
(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保障规划、各项保障措施方案,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保障规划、各项保障措施方案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由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满分6分)
一档(0分): 供应商没有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2分):供应商的方案一般;有一定的保障规划内容及各项保障措施方案,能基本满足采购人对供货时间地点、供货数量、配送、货源质量的要求;
三档(4分):供应商的方案较好、保障规划内容及各项保障措施方案较详细但缺少针对性,能满足采购人对供货时间地点、供货数量、配送、货源质量的要求;
四档(6分):供应商的方案完整,详细、实用,保障规划内容及各项保障措施方案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对供货时间地点、供货数量、配送、货源质量的要求。
(2)根据供应商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和承诺方案情况,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和承诺方案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由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满分6分)
一档(0分): 供应商没有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2分): 供应商的方案一般,有一定的食品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和承诺方案;
三档(4分):供应商的方案较好、有较详细的食品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和承诺方案但缺少针对性;
四档(6分):供应商的方案完整,有详细的食品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和承诺方案实用,针对性强。
(3)根据供应商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由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满分5分)
一档(0分): 供应商没有提供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2分):供应商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全面,较完整,较完善,可行性较好但缺少针对性;
三档(5分):供应商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强,针对性强。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置方案,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满分5分)
一档(0分):供应商没有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或应急处理预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1分):供应商应急处理预案的内容比较简单,不够全面;
三档(3分):供应商应急处理预案内容的较全面但不够具体;
四档(5分):供应商应急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详尽、可行性高。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入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投入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对比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投入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的优劣程度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并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等级评定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未提供或严重缺失的计0分)。(满分5分)
一档 (1分):投入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基本满足要求、计划基本合理
二档(3分):投入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较合理、计划较合理分
三档(5分):投入人员安排及作息安排、计划合理且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3、服务保障分………………………………………………………………33分
(1)供应商企业在配送地的种植(养殖)基地:具有项目所在地生产基地或合作基地,每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配送经营场所(包含超市、市场、仓库)面积: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的,得1分;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场所面积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1年内国家认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测报告:肉类不少于4个单品(2分)、水产类不少于4个单品(2分)、豆制品不少于4个单品(2分)、水果类不少于4个单品(2分)、蔬菜类不少于8个单品(3分)的国家认可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出具的食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满分11分),(如虚假响应谋求中标,造成签订合同时无法提供或虚假提供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处罚)。
(4)各供应商具有专业农残检测室、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技术人员。(满分4分)
(证明材料如下:供应商须提供农残检测室实景图片、检测员证书、检测记录文件(成交后采购人现场核查;供应商提供的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至少一人至三人且食品检验员证书至少一人的得2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至少四人(含)以上的且食品检验员证书至少二人(含)以上的得4分。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清晰证明文件复印件(含供应商2022年1月份以来至少三个月以上为其拟投入人员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5)为避免食品二次污染风险,供应商提供拟投入人员中至少6人及以上(含6人)的健康证明的得3分(含供应商2022年1月份以来至少三个月以上为其拟投入人员购买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满分3分。
(6)供应商为本项目车辆配置情况分(满分6分)
每提供1辆轻型厢式货车(带冷藏保鲜功能)得1.5分,满分6分。;
以上车辆登记所有人必须为供应商(名称须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与要求车型一致)和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7)供应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满分3分)
年总保额在200万元至300万的且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150万元(含)以上,得3分;未投保,不得分。证明文件:提供保险单,发票复印件(需在保险有效期内)
4、 信誉能力分……………………………………………………………10分
(1)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证书、供应商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2020年以来具有的同类服务项目业绩(以能清晰反映服务名称、时间、金额的合同书复印件为准;))每有1项得1分,满分6分。
5、综合得分=1+2+3+4
三、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评标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次次序。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四、特别说明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特别说明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折扣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折扣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折扣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