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能,推进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城乡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精神,依据淮阴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十四五”低效用地调查数据库成果为基础,按照《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版)》要求,编制淮阴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年度实施计划(2021年-2025年)。
2、工作内容
1.范围及期限。
已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数据库成果和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权利人再开发意愿强、已征得再开发项目涉及利益群体同意的低效用地,可列入年度实施计划范围。以政府收购储备方式进行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还应符合地方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2.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
依据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目标年任务量,在满足地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配套设施用地前提下,合理确定年度再开发完成的任务。
3.确定再开发方式和再开发方向。
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再开发,分项目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主体;因地制宜确定再开发方式,包括:收购储备、实施流转、协议置换、增容旧改、增资技改等。同时,应与城市更新等详细规划内容结合,明确低效用地年度实施地块的再开发方向,合理确定各再开发单元的容积率、土地用途、建筑密度等开发强度控制要求;重点分析调整方向与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协调情况。
4.明确安置补偿方案。
涉及安置补偿的,编制再开发项目安置补偿方案。明确安置补偿要求、安置补偿方式和计划、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法等,包括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征地补偿到位情况以及需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处罚情况。
5.按要求报备年度实施计划。
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成果包括文档成果、图件成果和附件。将年度实施计划相关数据录入省级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信息系统。
3、提交的成果
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编制成果包括文档成果、图件成果和附件。并将年度实施计划相关数据录入省级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信息系统。
以上成果具体按照《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成果要求提交,并按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备案。
注: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省、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且必须包含省厅备案所需的所有材料。
4、质量标准
成果须满足国家、省相关要求,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省厅备案。具体成果内容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5、项目验收
1、验收方式:要求严格按照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有关要求进行。年度实施计划成果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省厅备案。
2、后续服务:年度实施计划服务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应对项目后续进行必要指导和更正。
6、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最终完成时间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
7、付款方式
在完成当年年度实施计划提交成果并取得批准文件且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共5年)
8、保密措施要求
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需制定保密措施,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