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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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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9227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
 招标需求
一、商务需求
采购项目和数量 宁波市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   1项
项目时间要求 总体要求:2020年底前,以分区规划大纲为基础,按照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完成总报告成果编制。
1第一阶段: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现状建设状况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分区规划大纲编制工作并完成初稿。
2 第二阶段:
初稿通过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的2个月内,完成专题深化与分区规划大纲编制,形成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方案。
3 第三阶段:
初方案通过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的2个月内,形成评审稿。
4 第四阶段:
评审稿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1个月内形成报批稿。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总费用的30%。
2、提交分区规划大纲后30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
3、规划通过评审后30日内,支付总费用的30%。
4、成果上报政府并获得批复后30日内,支付总费用的20%。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无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
 
 
二、技术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出“将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多规合一’”各地纷纷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宁波市也提出构建全市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
镇海区是宁波中心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承担宁波北部副中心的职能。新时期,镇海面对深刻复杂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和更高的发展要求,需要更系统的规划来引领全区发展。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统筹全域要素配置,做好新时代背景下的规划引领工作,特开展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二、规划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2019年为规划基期,近期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范围为镇海区行政范围,包括陆域和管辖海域。
三、规划内容
(一)基础分析与评价
现状分析、问题识别与形势研判。分析全区土地、水、森林、岸线、海洋等资源开发利用的数量、质量、结构、空间布局特征和演变规律,识别国土安全、生态保护、资源保障、人居环境、经济社会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双评价”,划分生态重要性等级、农业生产适宜等级和建设开发适宜等级。
(二)战略与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战略,针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明确市县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制定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发展战略,研究并确定发展定位。
(三)区域协同发展
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对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的“四大”建设,寻求在镇海区层面的落实,加强山海协作与陆海统筹,提出与慈溪、江北、北仑等地的协同发展方向和区域合作重点,探索建立资源共享、产业集聚、陆海联动、共建共治和互联互通的协同机制。
(四)空间结构与格局
结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与目标,立足自然资源本底,统筹生态、农业、海洋、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分析人、地、产、城、交通关系,确定城镇、产业开发的轴带和重要节点,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构建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五)空间控制线体系
分级分类划定空间控制线,建立统一的分级分类空间控制线体系,明确总体目标、重点区域、空间布局,统筹优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海洋保护利用等空间控制线,互不交叉重叠。在此基础上,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国家安全控制区界、重要基础设施控制线以及绿线、蓝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
(六)规划分区和用地布局
在“双评价”基础上,围绕目标战略和开发保护格局,合理确定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合理划定耕地保护区、古迹遗址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等分区,并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在分区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及其保护与发展的管控要求。
(七)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利用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保护要求,统筹耕地、森林、河流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出各类自然资源供给总量。构建市县域自然保护地体系,明确分级分类标准,确定各类保护地的保护范围、总体布局与保护发展指引。落实并明确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明确范围、规模、布局与保护利用指引。
(八)农业农村发展与农用地保护利用
统筹农业生产布局,确定各类农用地资源供给总量,提出结构优化以及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提出农业用地需求和规划指引。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和边界,确定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确定村庄的功能类型、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九)城镇发展
合理预测城乡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城镇发展目标、战略和路径,明确等级结构和职能分工。明确城区及各乡镇发展规模、发展方向、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预留弹性发展空间。提出产业空间优化与整合提升的原则与措施,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提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框架与保护要素,确定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区域和重要廊道,提出地下空间规划管控和人防的总体要求。
(十)海域海岛海岸带保护利用
明确海洋保护区、保留区、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等控制目标,深化海洋功能区划,科学划定各类海洋功能区,合理控制涉海产业、项目的用海规模,消化存量围填海,严控新增围填海,优化使用结构。严格控制开发利用海岛的行为,提出保护利用指引。划分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的核心区、联动区及产业带、城镇带与重大设施通道等,提出具体方向与措施。
(十一)要素支撑体系
综合交通。确定综合交通发展目标,构建综合交通系统,明确重要交通设施布局和选址预控,明确轨道交通布局和快速路、主干路等交通路网结构。提出公共交通、静态交通、慢行系统的规划要求。
市政基础设施。明确水资源配置方案,提出能源、水利、电力、信息、给水、排水、环保、环卫、殡葬等市政基础设施发展目标与规模,确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主要线网布局,构建市政基础设施网络。
防灾减灾。明确防灾减灾目标、设防标准、防灾设施布局与防灾减灾措施,划定涉及城市安全的重要设施范围、通道以及危险品生产和仓储用地的防护范围。
城乡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确定整体景观风貌架构,进行景观风貌分区,明确绿地系统、主要河湖水系及岸线的布局和建设要求。研究总体空间格局和景观风貌特征,定位城市形象,构筑空间景观系统框架,对空间景观要素系统提出总体要求,确定建筑高度分区引导。
(十二)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利用
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提出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任务、规模与布局。明确市县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明确城乡建设用地有机更新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提出建设用地改造和更新的规模与范围,提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用地和批而未用土地处置任务、规模与范围。
(十三)管控体系与规划传导
构建“全区——乡镇(片区)——单元(村庄)”的三个层面的国土空间管控体系,加强指标管控、边界管控、用途管控,明确各层面的管控要素、管控重点、管控要求,确定规划传导内容、要求与路径。
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控制线管控要求以及准入、退出、转换规则传导至乡镇(片区),将生态保护红线规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至各乡镇(片区)。
(十四)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制定分期实施的计划。将规划目标、格局、要素优化等内容按照不同阶段分解成不同的工作任务,通过近期、远期不同阶段的工作推进,逐步实现发展目标。
四、规划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
3、《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五、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和研究性文件。法定文件符合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要求。研究性文件包括区规划大纲报告、近期行动指南、专题研究、附件等。
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包括各类文字报告、图件和矢量数据。
六、进度要求
总体要求:2020年底前,以分区规划大纲为基础,按照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完成总报告成果编制。
1、第一阶段: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现状建设状况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分区规划大纲编制工作并完成初稿。
2 第二阶段:
初稿通过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的2个月内,完成专题深化与分区规划大纲编制,形成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方案。
3 第三阶段:
初方案通过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的2个月内,形成评审稿。
4 第四阶段:
评审稿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1个月内形成报批稿。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重要、关键性工作部分,必须由中标人单位自身负责完成,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
2、中标单位必须对收集的基础资料及规划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3、项目组成人员须报业主单位备案归档,服务期间不得更换,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更换人员满足工作及工作组组成要求的,经招标人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投标人须做出项目组组成人员结构及同等人员更换承诺;
4、投标人须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好委托方(招标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中相关联的工作,如规划方案公示、公众意见等,列入实施方案中;
5、投标人须简明扼要的列出实施方案与质量保证梗概,并在要求递交的文件中进行详细论述;现状调研工作时间投标人须做出承诺,投标人未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与内容,是投标人的投标风险。
6、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相关规划及测绘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投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
7、投标人递交认为有必要说明、证明有能力、有资格承担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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