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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乡村空间全域治理及生态修复统筹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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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8120000292235 发布时间:2022-08-12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杭州市乡村空间全域治理及生态修复统筹规划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加快构筑“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根据国办《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省两办《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21〕62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村庄规划“一评估两覆盖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及《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行动计划(2021-2025 年)》要求,特开展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杭州市域。

三、技术要求

本规划包含乡村空间统筹规划、全域整治系统规划及实施方案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近期行动规划三部分内容。

(一)乡村空间统筹规划

1、全域乡村地区既有村庄规划和乡村详细规划评估。

一是统筹全市村庄规划评估工作,按照省厅适时出台的规划评估技术导则,对各区、县(市)现行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布点(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等原有各类空间性规划评估进行汇总梳理。二是总结近年来各区、县(市)在乡村地区一系列规划工作中取得的经验与问题,包括乡村地区单元划分与边界调整、乡村详细规划编制、乡村详细规划报审等各流程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评估结果对全市乡村地区单元划分进行优化调整,为乡村地区相关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出台提供支撑。同时对规划导则进行检验与反馈,适时做好全域乡村地区规划导则修订。

2、乡村地区详细规划全覆盖统筹规划。

一是农村居住空间(含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研究。以各区、县(市)前期宅基地调查为基础,结合各区县市对本地区宅基地、乡村公共服务配套的实际需求和布局思路,统筹杭州未来宅基地存量盘活、新增宅基地布局和管控、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提出乡村地区居住空间及公共服务配套规划建议,为“十四五”期间重要项目用地需求提供空间保障。

二是农村产业空间(含农业设施等)专项规划研究。在共同富裕目标导向下,研判新时期乡村地区产业发展机遇和三产融合发展趋势,结合各区、县(市)对本地区产业发展思路及产业用地布局设想,探索乡村地区通过盘活农业设施用地、集体经营性用地等方式挖掘产业空间、统筹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的规划路径。

三是在上述两个专项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制定乡村地区规划管控全覆盖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乡村详细规划评估结果对全市乡村规划单元进行整合,明确单元传导和管控要求,形成以区、县(市)为单位的传导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指导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编制的统筹规划方案文本,落实村庄规划实用性、乡村地区景观风貌、乡村空间治理水平“三提升”的要求。

3、乡村详细规划编制经验总结和宣传

梳理总结近年来各区、县(市)通过开展乡村详细规划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编制经验,以及共同富裕导向下杭州乡村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形成优秀案例集和相关宣传材料,以更好指导下一步乡村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结合规划编制公众参与,规划思路与途径探讨、规划成果座谈交流等相关规划工作进行宣传,形式不限于宣传视频、媒体报道、物料设计制作等。

(二)全域整治系统规划及实施方案

1、系统回顾2018-2020年我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及相关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问题。

2、根据省厅跨乡镇开展全域整治试点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标先进地区,把握宏观政策,注重规划引领,创新治理方式,分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等在规划实施层面的传导关系。结合杭州实际,串联耕地保护、村庄规划、生态修复、土地整理、耕地垦造和全域整治等重要工作,探索横向协同关联,纵向畅通有效,具有杭州特色的“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新模式”的规划路径,打造新型城镇圈。

3、根据浙委办发[2021]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禀赋和人文地理状况,提出下一步高质量组织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3+X”模式的工作方法、策略和机制建议,以实现从传统的单一化、碎片化管理转向空间网络化治理转变。

4、结合市域乡村空间规划和已开展的相关工作,系统梳理“十四五”期间我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生态退化区域分布和主要整治需求等,从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工程、实施模式等方面提出具体行动方案,并形成重大工程项目库和区、县(市)工作清单。

5、结合部省考核要求及区县(市)实际,兼顾探索跨乡镇的联动整治新模式,选取1个综合整治潜力大、地方实施意愿高的区域作为整治试点,编制实施方案。

6、梳理总结本规划编制的亮点和创新点,形成相关材料并进行宣传,形式不限于宣传视频、媒体报道、物料设计制作等。

(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近期行动规划

主要包含生态修复近期行动规划及近期需实施的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监督管理及实施模式研究等两部分内容。

1、落实《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在《杭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提出的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修复策略指引和重点工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生态修复紧迫性、现状相关工作基础和地方意愿等因素,识别近期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和主要类型。结合各部门“十四五”期间的相关工作,制定重点修复工程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分区落实用途管制要求,明确重大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部门任务分配及工程时序等。

2、针对近期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基于生态本底特征分析、生态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归纳现状生态问题与成因,拟定保护修复目标,总结国内外生态修复优秀案例经验,因地制宜提出修复模式和技术指引。修复策略应明确衔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具体要求。

3、开展生态修复监督管理模式及实施模式研究,探索生态修复实施评估反馈和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进度

2022年9月30日前,签订合同;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中间成果审查;

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送审成果审查。

五、项目成果要求

1、最终成果包括:总报告/文本、规划说明、试点实施方案和附件。附件包括专题研究、规划成果宣传相关材料、基础资料汇编、各阶段审查材料及研究成果摘要等。

2、规划成果包括中间成果稿、送审稿、报批稿和成果稿四个阶段成果。中间成果提交2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送审成果提交25套,电子文档(光盘)2套;报批稿6套,电子文档(光盘)6套;最终成果提交6套,电子文档(光盘)6套,(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有所变动)。

3、电子文档:包括文本电子文档(doc、pdf、ppt等)以及图纸电子文档(含dwg、jpg等)、控规入库数据库矢量文件和三维模型矢量文件,且电子矢量文件必须为可编辑(具体文件格式另行规定)。涉及空间位置的电子文件须以ArcGIS格式提交,包括研究对象现状和规划的GIS形式成果,更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4、成果验收时,投标人提交的成果须满足本项所有要求。

5、验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10)、《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要点(试行)》、《杭州市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导则(试行)》、《浙江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杭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要求,符合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需达到合格标准。

六、支付进度

付 款 阶 段

支付金额占合同价格的比例

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0%

第二期付款:乙方按照双方进度约定完成中间成果后,并经甲方组织专家和部门审查达到技术要求的,甲方在出具审核同意的会议纪要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40%

第三期付款:乙方按照双方进度约定完成报批成果后,2023年预算下达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以财政下达预算后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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