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服务期: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在 2022 年度内完成大赛全部工作,赛后服务延续到下一届大赛开始。
二、总体要求
本次采购是为北京市文化产业促进中心选择北京文化创意大赛执行机构,供应商应负责统筹大赛整体工作,承担大赛赛事服务、创业服务及媒体服务的执行工作,包括策划、筹备、组织、执行、会务、信息、安保、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工作并提供后续服务。
三、供应商工作范围
1.前期策划:制定赛事整体工作方案,制定赛程赛制及活动方案,负责活动主视觉设计及延伸设计;制定创业服务整体工作方案及各项活动、展览的执行方案;制定媒体服务整体工作方案及各阶段的执行方案。
2.报名组织:制定报名组织工作方案,设计报名表,组织实施报名及审核工作;提供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的报名方式,做好参赛队伍的沟通、联系、管理工作,保障参赛队伍信息资料安全, 通过多种渠道组织选手报名参赛。
3.组织、管理及执行:按照大赛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进行大赛各项活动的筹备、组织、管理及执行工作;负责活动所需各项物料的制作、现场搭建、人员组织、流程控制、嘉宾及选手服务、疫情防控、后勤及安全保障等工作。
4.各区及相关单位组织协调:供应商负责为各区及相关单位提供必要帮助和支持,组织协调各区及相关单位按照大赛的整体要求组织相关赛事及活动。
5.嘉宾评委邀请:负责提供大赛各环节拟邀请的嘉宾、评委名单,经采购人同意后负责嘉宾、评委的联系、沟通及邀请工作。
6.媒体服务:为中央媒体、市属媒体、各赛区省市媒体提供媒体服务,开展媒体日常联络、记者邀请、素材服务、新闻发布和采访组织等工作。
7.媒体宣传: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对大赛各阶段活动进行报道;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短视频等新媒体渠道及形式对大赛各阶段活动进行报道;负责拍摄制作赛事及活动开场视频及其他宣传片。
8.公示公告:通过媒体对各阶段晋级结果及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告。
9.拍摄及网络直播:负责赛事及活动全程摄影摄像,组织主要网络直播平台,对赛事及活动进行网络直播。
10.视频制作:负责完成各阶段开场视频、宣传视频的拍摄和制作。
11.舆情检测:负责大赛舆情检测工作,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舆情工作简报。
12.官微官网运营:负责大赛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网站及客户端的管理运营及信息发布。
13.创业服务:为参赛企业或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注册登记、投融资版、版权服务、办公场地选址等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促进企业或项目在北京落地。
14.满意度调查:针对大赛特点及各项服务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 开展大赛满意度调查。
15.赛后服务:为参赛队伍提供赛后日常的交流机制,为参赛队伍提供资源交互、资本对接的服务平台,协助采购人进行奖金发放、积分落户信息收集工作及下一年度方案制定、预算申报、绩效评价工作。
16.赞助商服务:在大赛的各项活动中,为采购人确定的赞助商策划合理的内容植入,经采购人同意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报价应包含的内容
报价应包含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工作的全部费用,应包括为达到其响应文件所述目标及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策划费、场地费、搭建费、制作费、设计费、印刷费、租赁费、开发费、人员费、专家费、会务费、交通费、劳务费、培训费、宣传费、广告费、合作费、安保费、税费、保险费、奖牌证书制作费等。
组委会及专家委员会指派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误餐费、评审费、保险等费用,应该包含在报价中,并由供应商列支。
特别说明:北京赛区决赛奖金(63 万元不包括在招标限价中)由采购人直接支付,具体实施工作由中标单位协助。
五、技术指标要求
1.在 2022年度内完成大赛全部工作,赛后服务延续到下一届大赛开始。
2.报名参赛项目不少于 1000个,整合创业服务机构不少于 100 家,参与大赛宣传的媒体不少于 100 家,举办赛事路演不少于 50 场。
3.组织创业服务活动不少于 10场,有不少于 1000 平米的文创空间提供创业及相关服务,提供不少于 500 平米的固定场所,作为北京文创大赛博物馆,并提供展陈服务和相关服务。文创空间与大赛博物馆确定后应提供文字、照片和视频等宣传资料。
4.媒体宣传报道信息累计不少于 500条。全网曝光量不低于 1 亿。
5.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的主要时段或主要版面至少有一篇新闻报道。
6.在《北京日报》、北京广播电视台等市属主要媒体按照大赛阶段(例如:启动仪式、初赛、复赛、决赛、颁奖活动等)播发新闻报道。
7.完成大赛全部赛事及活动的摄影摄像,所有比赛及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每场比赛或活动结束后 2日内提供视频资料(其中须包含多机位全程录像和竖屏活动集锦)及 300 张以上现场照片。
8.按照大赛主题制作大赛先导片一支、宣传片两支,每支时长不低于三分钟。先导片应于文创大赛开始前至少两周提交至采购人;赛中宣传片应于决赛前至少一周提交至采购人,赛后宣传片应于全部比赛结束后三日内提交至采购人。
9.按照大赛主题统一设计制作线上线下传播物料(包括主视觉 KV、活动 icon、海报、活动落地页、大赛相关纪念品等),保证传播风格的统一性。全部宣传物料电子版应于启动仪式前至少一周提交至采购人。
10.所有赛事及活动需提供全程速记,在活动完成 8小时之内提供完整版速记文字资料。
11.每场比赛或活动开始前至少三日提供活动文字宣传信息、参赛项目资料、创业服务机构资料、主承办方宣传和视频资料等,活动结束后一日内提供宣传报道信息、活动视频集锦以及获奖选手和评委专家的采访视频资料。
12.视频素材应采用 16:9(横屏)或 9:16(竖屏)格式拍摄,清晰度不低于 2K分辨率,帧率不低于 60 帧。
13.供应商在大赛各阶段结束后进行详细的工作总结,并向采购人提供各阶段总结报告。
14.供应商应规范管理大赛全部文档(含音视频)资料并在大赛结束后交付给采购人。
15.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并制定详细的支出计划,资金使用需符合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及经费支出的相关标准。
16.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进行大赛预算、决算、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并提供真实有效的预决算资料以及相应的报价单、发票、凭证等支撑材料。
六、原则性要求
1.供应商应配合北京文化创意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完成北京文化创意大赛的全部工作。
2.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应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大赛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参与大赛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
3.供应商应制定详细的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按照大赛时间节点,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策,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计划。
4.供应商应组建专业项目执行团队,配备符合大赛规模及行业特点的专业人员,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派全职人员驻场办公。
5.供应商提供的赛事服务、创业服务、媒体服务应覆盖本届大赛所有赛区和参赛项目。
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确定的赛事范围、征集方向、参赛标准等条件,拟定大赛组织实施方案, 方案应考虑疫情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按照线上、线下两种组织方式分别制定,不可擅自扩大范围、调整征集方向、参赛标准等条件。
7.供应商拟定的工作方案,应做到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特色鲜明,要体现对参赛项目的全过程辅导,创业要素的全过程互动,知名企业家创业经验分享,为参赛队伍提供资本对接与资源交互的平台,能促进企业或项目的落地转化,促进北京市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增强参与感与互动性,能体现大赛特点,在新闻宣传方面有可量化的评价指标。
8.供应商针对北京文化创意大赛设计的赛程赛制应完整、合理、规范,具备可操作性,并能体现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特点。
9.供应商应合理估算大赛规模,明确比赛方式、时间进度;规范合理设置大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10.供应商应制定整体视觉设计规范,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规范执行并制作物料。
1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保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企业或项目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应与北京市各区创业服务平台合作,形成政策合力,形成长效交流合作机制。
13.供应商应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应涵盖中央及地方主流媒体、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做到赛事情况及时报道,精彩项目及知名企业家、专家专访报道,赛事重要节点及阶段性成果重点报道,赛事背景及人物故事深度报道。
14.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选择的合作机构进行内容植入及宣传展示。
15.供应商应为参赛及获奖队伍提供赛后服务,协助采购人发放奖金,形成长效交流沟通机制, 赛后服务到下届大赛开始。
16.供应商应制定完备的安保方案及应急管理机制,并具有相应执行能力。
17.因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临时调整),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调整工作范围和相关内容,并相应调整资金预算。
七、质量保证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安全规范。并能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保证活动按期顺利进行。
八、验收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以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逐项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