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2022年阜宁县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阜宁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共有100个站点,2400套锁车器,1620辆公共自行车,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对已经安装的站点控制柜进行升级改造及2022年阜宁县公共自行车运营维护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共159万元人民币,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2022年阜宁县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合同履行地点:阜宁县域范围内。
6、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阜宁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共有100个站点,2400套锁车器,1620辆公共自行车,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对已经安装的站点控制柜进行升级改造及2022年阜宁县公共自行车运营维护服务。
2、范围和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控制箱改造、翻新 |
控制箱外观翻新、2G/3G嵌入式主板升级为4G全网通嵌入式主板 |
100 |
台 |
|
|
2 |
运营管理和维保服务 |
运营人工 |
工资、社保、福利、加班费、保险等 |
1 |
年 |
|
电费和通讯费 |
1、站点电费:电费和电瓶,机房的电费 |
1 |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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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通讯费:站点无线通讯费,后台机房的通讯、网络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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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服电话和手机通讯费、微信/APP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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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办公费用 |
1、办公室和仓库的办公用品、水电费、办公电话和网络通讯,现场保洁用品等。 |
1 |
年 |
|
||
2、电脑、打印机、服务器等设备的折旧和维修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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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差旅、培训、会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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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交通费 |
3辆汽车的保险、油费、保养、维修等 |
1 |
年 |
|
||
设备保养费用 |
1、锁车器、控制箱和自行车硬件的保养、维护、维修和升级服务 |
1 |
年 |
|
||
2、软件和平台的系统维护和升级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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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他所需的费用 |
本项目运行和服务过程中,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他所需的一切费用。 |
1 |
项 |
|
1、 阜宁县公共自行车站点明细表
阜宁公共自行车站点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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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站点名称 |
站点总桩 |
所在路段 |
站点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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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南大厦B座 |
28 |
天津路 |
B座西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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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汇贤华府 |
24 |
天津路 |
小区西门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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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集名都 |
24 |
天津路 |
小区西门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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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宝丰国际香港路 |
24 |
香港路 |
宝丰东边广场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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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壹品仕家 |
22 |
香港路 |
小区南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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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锦香花苑北门东侧 |
12 |
香港路 |
小区北门东侧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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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锦香花苑北门西侧 |
12 |
香港路 |
小区北门西侧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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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院 |
24 |
南京路 |
西门北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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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政务中心 |
30 |
香港路 |
南门西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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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阜宁中学 |
24 |
上海路 |
学校东门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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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香港路世纪联华 |
28 |
香港路 |
香港路与天津路交叉口东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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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锦绣嘉园 |
22 |
香港路 |
小区北门西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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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天鹅湖公园西门 |
24 |
徐州路 |
公园西门北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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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状元里小区东 |
24 |
苏州路 |
小区南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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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澳洋欧洲花园西门 |
24 |
苏州路 |
小区西门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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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向阳人家 |
24 |
向阳路 |
小区南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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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农业银行 |
22 |
阜城大街 |
银行门前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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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协和医院 |
24 |
向阳路 |
医院南门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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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永辉超市 |
30 |
通榆路 |
超市入口南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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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天宇华庄北门西侧 |
24 |
向阳路 |
小区北门马路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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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文化中心 |
22 |
已临时拆除,待另行选址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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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瑞林晶典 |
24 |
澳门路 |
小区南门西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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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绿洲半岛 |
24 |
澳门路 |
小区南门西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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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鼎盛王朝大酒店 |
24 |
城西路 |
饭店广场东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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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客运西站 |
22 |
阜城西大街 |
入站口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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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阜宁水厂 |
28 |
阜城西大街 |
北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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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人民商场 |
22 |
阜城大街 |
广场西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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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人民医院北院 |
24 |
阜城大街 |
医院南门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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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阜城东大街 |
22 |
阜城东大街 |
阜城东大街与阜阳路交叉口西南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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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万国汽配城 |
24 |
向阳路 |
小区南门西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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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富建广场 |
24 |
阜城大街 |
广场南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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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金融大厦 |
24 |
阜城大街 |
广场西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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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铁军广场 |
22 |
城河路 |
广场最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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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中医院 |
24 |
城河路 |
医院南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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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骏秀苑 |
24 |
城河路 |
沿岗路与城河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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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东方名苑9号楼 |
22 |
城河路 |
小区南门东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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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中亿花园 |
22 |
城河路 |
小区南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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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工商局 |
24 |
城河路 |
城河路与彩虹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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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东风路世纪联华 |
24 |
阜城大街 |
超市入口北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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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庙湾古城 |
28 |
射河北路 |
广场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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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步行桥 |
28 |
射河北路 |
射河北路与园林路交叉口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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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城市广场 |
22 |
上海路 |
广场进口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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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喻口古镇 |
28 |
上海路 |
景区正门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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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天鹅丽都东门南侧 |
26 |
上海路 |
小区东门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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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社保中心 |
28 |
上海路 |
单位东门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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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新苏国际 |
26 |
上海路 |
广场西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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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天鹅丽都南门 |
24 |
北京路 |
小区南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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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清华名仕园东园南门 |
24 |
哈尔滨路 |
小区东苑南门西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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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锦香花苑南门 |
22 |
长春路 |
小区南门东侧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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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职教中心 |
34 |
通榆路 |
学校东门北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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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宏玮大酒店 |
24 |
射河南路 |
射河南路与徐州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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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四通花园 |
24 |
东风北路 |
小区东门北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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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航道站 |
22 |
射河南路 |
射河南路与盐城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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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滨河健身公园 |
20 |
射河南路 |
公园南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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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铁军广场北门 |
28 |
向阳路 |
广场北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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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海鑫华府 |
22 |
新林路 |
小区北门东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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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邮政局 |
22 |
向阳路 |
单位北门西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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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沿海世贸家具广场 |
22 |
已临时拆除,待另行选址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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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水岸丽都 |
24 |
香港路 |
小区北门西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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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车管所 |
24 |
开发区大道 |
单位马路对面小区正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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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百盛花苑 |
24 |
北门街 |
小区西门北门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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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跃进花园 |
24 |
苏州路 |
小区西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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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帝景蓝湾 |
24 |
天津路 |
小区东门北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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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幸福花苑 |
22 |
天津路 |
小区西门马路对面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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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宝丰国际济南路 |
28 |
济南路 |
广场济南路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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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七彩农业园北门 |
20 |
上海路 |
公园北门入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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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七彩农业园东门 |
20 |
南京路 |
公园东门内部公厕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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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城南大厦A座 |
24 |
长春路 |
单位西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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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锦绣江南大酒店 |
22 |
长春路 |
饭店广场南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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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东方花园大酒店 |
24 |
香港路 |
饭店南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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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汽车总站 |
30 |
香港路 |
车站广场入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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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翰林居 |
24 |
上海路 |
上海路与哈尔滨路交叉口西北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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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城西花园 |
24 |
城河路 |
小区南门西侧空地(南门向西约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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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驿马河游园 |
24 |
城河路 |
公园正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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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阜师附小北门 |
24 |
城河南路 |
学校北门马路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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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供电公司 |
24 |
阜城大街 |
单位正门处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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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左涤江校区 |
24 |
阜城大街 |
学校南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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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大润发购物广场 |
20 |
向阳路 |
彩虹路与向阳路交叉口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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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水溪澜亭 |
24 |
射河北路 |
东风南路与射河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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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城西桥 |
24 |
东风路 |
光明路与城河路交叉口西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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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县医院北门 |
24 |
城河南路 |
医院北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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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东风加油站 |
24 |
东风路 |
东风路与城河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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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清华园 |
24 |
苏州路 |
小区北门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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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城南花园 |
24 |
扬州路 |
小区西门南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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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丽景嘉园 |
26 |
城西路 |
小区西门北门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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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24 |
南京路 |
银行北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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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天外天美食广场 |
24 |
哈尔滨路 |
哈尔滨路与徐州路交叉口东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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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金沙湖度假区 |
30 |
景区内 |
景区正门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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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金沙湖北环路 |
14 |
景区内 |
景区北环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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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金沙湖南环路 |
14 |
景区内 |
景区南环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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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邮政局宿舍楼 |
24 |
向阳路 |
小区北门西侧(中国银行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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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胜利花园 |
28 |
香港路 |
小区北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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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安康医院 |
24 |
射河南路 |
医院北门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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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市民广场 |
24 |
射河南路 |
广场正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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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新城花园北门 |
24 |
徐州路 |
徐州路与北京路交叉口东北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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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苏州路实验小学 |
24 |
苏州路 |
学校南门东侧约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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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应急管理局 |
22 |
射河南路 |
单位北门东侧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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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悦湖新城 |
22 |
济南路 |
小区西门处广场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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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碧水名苑 |
34 |
射河北路 |
小区南门马路对面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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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阜宁党校 |
34 |
北京路 |
学校北门东侧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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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400 |
|
|
4、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2022年阜宁县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合同履行地点:阜宁县域范围内。
7、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注:1、本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9万元,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9万元。
2、本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三、主要备品备件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数要求 |
1 |
锁车器备品备件要求 |
(1)显示屏:OLED显示屏。 (2)锁车器外壳:304不锈钢外壳。 (3)喇叭:防水8Ω5W喇叭,可分时段设置音量大小。 (4)锁车器:支持刷卡进行借车,内置扫描二维码租车功能,支持不刷卡还车。 (5)为了提高产品使用年限,锁车器的锁具为公共自行车专用锁,为保证使用年限,锁具的齿轮为合金材料,锁具的齿轮需要通过老化测试,每天开关次数不低于3600次,天数不低于30天(连续不间断),开关总次数不低于108000次。 |
2 |
自行车备品备件要求 |
(1)24寸自行车。 (2)车架:铝合金材质宽梁车架。 (3)车把及立管:采用铝合金材质,带一体式铝合金车篮。 (4)刹车:前后刹车采用抱刹。铝合金刹把、非标紧固件,不锈钢刹车线。 (5)车铃:防盗内置,使用方便。 (6)把套:单通,手握采用环保橡胶,软质,不易松动。 (7)鞍座:鞍座可升降、防盗。座垫采用仿真皮面防老化,鞍座座管为不锈钢材质。 (8)停车架:铝合金材质。 (9)曲柄:曲柄采用铝合金曲柄。 |
四、投标人(中标供应商)承诺
★1、投标人应确保合同履行期限内有充足备品备件供应,投标人中标(成交)后提供的设备或软件涉及知识产权产生纠纷的与采购人无关,系统所出现的软件及硬件故障均不得影响自行车系统的正常运营,并提供相应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未提供相应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确保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新发放的租车卡与原有阜宁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已发放的租车卡互相兼容,用户只需一次开通即能享受骑行服务,提供相应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未提供相应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
★3、所有标的物的设施设备在本次运营服务期内,必须保证各项功能正常,日常维护检查及时到位,设施设备外观整洁。如出现设备故障、损坏等现象,必须及时修复。
注:上述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均须实质性响应,不得出现负偏离(不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服务需求
1、项目背景
阜宁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共有100个站点,2400套锁车器,1620辆公共自行车。本次采购内容为对已经安装的站点控制柜进行升级改造及提供阜宁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所有公共自行车站点及车辆的运营、调度、维修及日常管理工作。
2、服务要求
(1)系统要求:24小时自助借还车;24小时后台监控;站点正常使用、保持刷卡或扫码正常,确保本次标的物最优化运行,方便市民出行。
(2)站点现场管理要求:有专业管理人员每天按计划检查各站点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如站点电压、设施设备损坏、网络信号、锁车柱松动等故障;确保响应时间内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站点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站点车辆整洁无故障,站点保洁工作到位。须配置足够的站点巡检人员,负责自行车上下桩。工作日早上7:00-9:00,下午16:30-18:30和法定节假日重点站点要安排专人职守;具体以中标供应商报备并经采购人审核过的计划安排为准。中标供应商需通过信息化手段对运营工作人员做到实时监控,同时可供监管部门监督核查。
(3)车辆调度要求:分析公共自行车交通出行规律,合理分配调度车辆(车辆外观统一标识,并印有“公共自行车专用调度车”字样),同时根据各公共自行车站点车辆上限或下限报警、各站点公共自行车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现场调度通知及显示调度车运行轨迹(每辆调度车须安装GPS或北斗系统,将实时调度轨迹和调度情况数据对接至监管方监管平台)。
中标供应商应确保用于公共自行车的调运及修理作业车辆的完好及正常使用,每辆车必须配备相应的驾驶员,搬运工。
(4)站点环境卫生要求:须有专业保洁队伍,负责站点设施和车辆保洁工作,人员采用网格化管理,数量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5)故障报修及维修处理:严格按照响应时间要求处理,配备专业人员及专业检修工具,所有检修维修记录必须记录电子台账;安排足够数量的专职维保人员每天进行巡查检修站点车辆,对于能在站点现场维修好的车辆就地维修,现场运营维护人员不少于17人,其中专职维修人员不少于2人。
(6)办退卡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办退卡。办退卡地点相对固定,工作人员态度端正,耐心服务,随到随办,即时开通,资料登记准确,并负责向用户解释说明使用方法,及时汇总办卡资料,资料必须归档保存;中标供应商须每日将办退卡信息录入采购人监管平台。具体办退卡点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对接。
(7)押金管理:中标供应商办理自行车借车卡押金及充值费收取放入指定的专用账户,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监管。
(8)客服电话及投诉处理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在我县设立用于接听我县公共自行车热线客服场所,客服人员数量和排班要满足实际接听需求,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必须保证通畅,客服电话接听以及事后处理等业务要加强培训,体现专业服务水平;用户投诉处理限当日完成,回复要有依有据,语气平和,不得敷衍了事并做好电话录音及投诉记录,纳入考核范围。
(9)用工要求:必须依法用工,不得使用临时工;所有员工必须经过操作使用和维护培训(提供培训台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岗位和工资待遇须符合要求。
(10)防盗监控要求:各站点车辆、锁车柱等设备必须加强监控,若因监控不力造成损失、损坏等,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修复到位,不得因监控不到位而导致设备损坏影响自行车系统使用;在运营过程中,非人为造成的故障、损坏而产生的维修、更换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因中标供应商责任遗失的,中标供应商及时补充,有损坏的要及时修复,保持有本次招标约定的保有量,以供市民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人为外力破坏及恶意占有或被盗抢的,不在中标供应商承担范围之内,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或执法部门的协调下确定责任方并向其进行索赔。因城市建设需要或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拆除已建设站点、二次安装站点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1)运营调度及管理中心场地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提供运营场地,运营调度场地必须达到采购人认可满足实际运营需求的规模标准,须配有检测维修设施及工具,水、电、气、厕所等生活配套设施,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12)安全管理要求:中标供应商负责公共自行车站点用电安全和维保基地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车辆维修,确保车辆骑行安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
(13)宣传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本项目的公益推广、租车卡办理方式、媒体宣传(包括通讯报道)、产品的介绍以及使用说明(包括语音提示功能)、站点的功能简介、宣传手册的制作以及站点的分布示意图等(具体宣传内容、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需由采购人审核后发布实施)。
(14)财务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合同履行期间依法纳税,每月必须按时提供财务报表。建立独立核算制度;独立建帐,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体现资金的合理运用,成本、人员、设备、资金运营状况各方面要条理清晰;按照项目审计部门的要求完善验收原始资料;帐户每月保证足够的运营资金,以保证项目顺利运营。
(15)保密要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营中所获得的数据,包括系统本身相关数据、使用人相关数据,不得泄露给采购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服务内容目的外使用这些数据;中标供应商对办卡用户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否则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16)响应时间要求:
运营服务商应在10分钟内响应,在2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包括维修配件到达服务现场),轻微情节的修理应立即排除;一般情节的故障修理须30分钟内排除;重大情节的故障修理须1小时内排除;特殊情节(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故障修理不得超过24小时。如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应立即更换同类或者更优化产品。
序号 |
故障情况 |
响应时间 |
到场时间 |
解决问题时间 |
1 |
轻微情节 |
10分钟 |
20分钟 |
立即排除 |
2 |
一般情节 |
10分钟 |
20分钟 |
30分钟 |
3 |
重大情节 |
10分钟 |
20分钟 |
1小时 |
4 |
特殊情节 |
10分钟 |
20分钟 |
24小时 |
注:轻微情节:正确的操作可预防发生故障。
一般情节:一般设备或线路故障。
重大情节:设备运行状态危急不能正常工作。
特殊情节: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17)所有接入我县公共自行车系统的项目或调用我县公共自行车系统数据,都必须上报采购人,并经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8)配备人员人工费用:所有员工收入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工资部分不得与其它费用统筹。
(19)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出台的考核标准做好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工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对公共自行车的赞助、捐赠等,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操作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3、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注:1、投标人提供的运维服务须能够达到以上服务要求,不得负偏离(不满足),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造假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次招标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以及经采购人同意的项目要求等有关文件材料,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七、报价要求
1、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9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应在对采购项目内容、数量、质量和技术(服务)指标内容全部认可的前提下报价。无论情况如何,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对所采购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设备、调配车辆的汽车油费、修理费、汽车保险、汽车年审、劳务、制作、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报验、人员、交通、食宿、加班、验收、技术服务、代理服务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项目服务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报价单中未填报综合单价、合价的清单项目,采购人视为已包括在清单计价的其他报价中,无论何种原因,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5、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掌握的市场信息自主报价。决定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7、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做到正确理解,有疑义的条款应在采购答疑时提出,有疑义又没有在采购答疑时提出的,应按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8、要求报价单的每一页都必须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付款方式
按本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九、应充分响应的技术规范和商务条款
本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范及要求、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内容等重要商务要求,投标人应充分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认定为实质性或重大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