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要求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线顶地块项目论证及方案建议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预算安排情况
(一)项目概况:
规划研究范围为包括整个金线顶区域,约50公顷,详细规划设计范围为金线顶山体公园北侧未建设区域,约3.5公顷。
(二)预算安排:
立足“先进、可靠、开放、安全、经济”的指导思想,经主管部门批准,落实26万元资金对金线顶地块项目论证及方案建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功能:金线顶区域规划研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在打分时由评委根据各报价单位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总报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产品技术方面评标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的加分。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给予优惠政策的加分。
(2)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要求报价单位必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否则报价无效。
(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报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无;
行业标准:无;
地方标准:无;
其他标准:无。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要认真履行合同,指派符合规定的技术人员,对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标的:金线顶地块项目论证及方案建议项目。
2、出具成果文件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成果文件。
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附件。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乙方于付款前(预付款除外)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1〕25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成交单位应确保人员稳定,如果成交单位拟派人员发生变化,影响到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协商处理方法,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3、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归采购人所有。
4、成交单位所有服务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政治立场正确,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先进文化发展要求。
采购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金线顶地块项目论证及方案建议项目
二、项目内容
规划研究范围为包括整个金线顶区域,约50公顷,详细规划设计范围为金线顶山体公园北侧未建设区域,约3.5公顷。
(一)现状分析
通过现场调研及无人机航拍,对规划范围内建设情况、用地权属、地势地貌、地下防空洞情况及金线顶区域历史渊源等要素进行分析。
(二)方案研判
对历版方案进行梳理,主要涉及文化艺术中心、侨胞联谊中心以及金线塔三个项目,分别从项目定位、规划选址、功能布局、建筑规模、建筑体量、建筑高度、交通组织等方面进行研究。
建立意向方案的三维模型,模拟到公园总平面及实景照片中,分别从刘公岛客运中心二层观景平台、海滨路、现状灯塔、刘公岛、东山宾馆及环翠楼等方向进行各视点模拟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三)调整分析
从区位角度分析,该地段建设金线塔的必要性。通过古代以及现代塔案例分析,提出金线塔的选址、尺度和功能方面的建议。
结合现状场地情况及公园设计规范,提出侨胞联谊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的选址、功能、体量等方面建议。
(四)方案建议
结合相关分析结论,提出多个规划方案,包括平面图、鸟瞰图以及各视点实景分析,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并提出防空洞及刘公岛客运中心观景平台的规划方案建议。
三、保密要求
成交单位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相关单位提供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成交单位对其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四、其它说明:
1、要求成交单位出具的成果报告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成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对成果文件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归采购人所有。
3、要求成交单位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后续免费咨询服务。
4、成交单位需承担上述所列明的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税金、利润等),并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5、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单位分包履行合同。
6、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出具成果文件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成果文件。
七、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分二次向成交单位支付。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次付款:成果文件交付后,成交单位向采购人发出书面验收建议,由采购人组织进行验收,采购人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将剩余合同款支付给成交单位。
成交单位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未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还。
八、上限价格:人民币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