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落地活动服务需求:
1、落地活动为一场音乐节活动;
2、音乐节为期1天,时长不少于5小时;
3、音乐节需邀约知名艺人,合计不少于6组;
4、音乐节需配套电台宣传,电台需覆盖浙江全省,宣传不少于5天10秒品牌宣传,每天不少于18次,且必须包含07:30-09:30、11:30-13:30、15:30-17:30时段各3次。
5、音乐节需配套不少于2篇预热宣传与总结报道的文章,且需要同步省级的微信号(粉丝不低于100万)、网站、微博号、今日头条号、网易新闻号、人民号等。
6、音乐节需配套不少于2条预热宣传与总结报道的视频,且需要同步省级的抖音号(粉丝不低于100万)、视频号、快手号、微博号等。
7、音乐节需配套全程图文直播,总浏览量不低于100万;
8、音乐节的舞台舞美、乐器音响、防疫安保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电台宣传服务需求:
1、电台宣传合作,需要邀请不少于5名浙江省内知名主播代言;
2、电台宣传合作,需覆盖浙江全省,累计推广不少于26天10秒品牌宣传,每天不少于9次,且必须包含07:30-09:30、11:30-13:30、15:30-17:30时段各2次。
二、要求:
1、执行单位具有策划执行文化旅游品牌活动或主题音乐节的能力,且活动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2、广告投放的广播电台媒体在浙江省及周边省、市覆盖有一定广度和深度。
3、广告投放电台媒体具有策划和塑造品牌形象广告能力(获权威部门省级、国家级奖项优先考虑);
4、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报告要求:
执行方在合作结束后须提供广播监听报告或证明,落地活动结束后提供小结报告。
四、付款方式:
1、项目完成后需出具第三方效果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收听率、活动营销效果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支付70%广告费,剩余30%款项在履约完成,得到采购人认可后一个月后付清。
五、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所涉及的数量,招标时确认数量不一定准确时,按其中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税收、人工费、安装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