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要求,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日常运行规范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朝阳区小红门地区办事处的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完成:1.居住区内垃圾分类日常运行;2.垃圾分类源头宣传发动;3.开展厨余垃圾收集及清运,收集率达18%以上(按市、区要求动态调整收集率指标);3.居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维护;4.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奖励体系,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并建立统计体系;6.其他临时性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
1.配备整理员,按照每 200户配置 1 名整理员的标准进行配备,整理员应受过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操控能力强、身体健康。
2.整理员负责厨余垃圾的收集,保证厨余垃圾纯净度,对未按规范投放的混合垃圾进行二次分拣,确保厨余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 18%以上(按市、区要求动态调整收集率指标)。将厨余垃圾收集至附近分类垃圾楼,或集中至甲方规定的点位,便于厨余运输车收运,并做好清运记录。
3.负责垃圾分类源头宣传发动工作。每个垃圾分类投放桶站设立 1名垃圾分类指导员或志愿者等值守人员,在每天早 7 时-9 时、晚 6 时-8 时(夏季晚 7-9 时)负责引导居民精准投放分类垃圾,对未分类的居民进行劝导,并帮助居民进行再分类,保证垃圾分类纯净。同时,开展入户宣传,每季度不少于 1 次。组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每社区(村)每个阶段(三个月为 1 个阶段)不少于 1 次。
4.负责对垃圾分类投放桶站、大件垃圾及装修垃圾暂存点等基础设施进行保洁,包括垃圾桶、桶架、围栏等设施,确保垃圾分类桶、桶站、围栏等外观干净整洁,垃圾桶分类标识完好,对破损的标识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进行更换;对小区中设立的各类垃圾分类公示牌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整、外观清洁,公示内容与小区实际情况相符合。
5.负责建立积分奖励体系,对居民厨余垃圾分类进行积分统计,并兑换礼品,通过积分奖励的方式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6.按照每个小区一个可回收物交投点的标准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服务范围内, 按照市级标准要求规范设置交投点,包括人员着装、车辆、围栏等,并公示回收价格和 服务电话。
7.扩大收集渠道,做到应收尽收,不同种类的物品应当分类贮存。可以通过“预约上门”、“定点交投”等方式开展回收工作,方便单位和个人交售可回收物品,并做好清运记录。
8.整理员等工作人员在上岗时间应统一着装、佩带绿袖标和胸卡。
9.配合属地社区(村)、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接受市、区、街乡政府检查考核。
10.每月汇总厨余垃圾收集量、再生资源回收量和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形式报甲方。
11.其他临时性工作。
12.乙方受甲方委托,应按照相关文件及要求,及时完成服务事项。
二、 服务方式及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以派驻方式,在相关社区(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接受社区(村)的管理和监督。
2、负责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日常运行工作,包括:宣传发动、分类收集、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并建立统计体系等。
3、乙方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技术路线及分类模式, 加强厨余垃圾及再生资源回收力度,实现“两网融合”。乙方根据作业岗位配置要求, 配置作业人员,加强作业管理监督。
4、乙方可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设备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5、乙方接受甲方、社区(村)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乙方按照北京市、朝阳区及甲方关于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及标准,开展日常运行服务工作。依据北京市、朝阳区及甲方垃圾分类日常运行检查考评方法及标准,接受市、区、甲方及社区(村)检查考核。
6、乙方每月编写垃圾分类日常运行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汇总厨余垃圾收集量、再生资源回收量,于次月 5 日内书面上报甲方,由甲方确认签字。
7、乙方每阶段(每三个月为 1 个阶段)要将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将相关影像资料形成汇报材料(具体可以是制作汇报 ppt、小片等);每阶段第一个月的 10日前向甲方对上阶段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并提交书面材料,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8、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参加必要临时任务,如上级指派工作任务、宣传培训活动、业务分析会等临时任务。
9、项目总结报告。乙方于全部服务期限结束后 10 日内提交全部服务期间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告,由甲方确认签字。
10、乙方所有文档管理符合相关规范,在项目完成后提供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交项目报告,对工作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
11、乙方应按投标方案,自行配备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等,并自行运营维护,甲方不再额外投入资金进行补充完善。
三、服务期限及起止时间
服务期限一年,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2023 年 9 月 30 日。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服务期间考核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新合同,续签合同服务期限不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