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拍摄的宣传片是温州城市形象塑造传播的重要载体,将以温州的自然风光、历史古迹、人文底蕴、民俗风情、发展成果等为基点,通过挖掘具有城市特色的符号元素,打造具有辨识度和传播力的城市“视觉名片”。宣传片的摄制应符合三点标准:一是定位清晰。紧扣“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城市定位,提炼温州城市形象核心价值,做到既有辨识度,又有感染力;二是内容精致。视频的画面、声音、色调富有格调、浪漫唯美,恢宏大气、生动形象,凝练概括展现温州的总体情况,突出温州的独特个性和发展魅力,有美好的视觉冲击力和灵动的影像震撼力;三是形式新颖。形式与内容注重创新,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能够以别样视角、新奇形式吸引受众。具体要求如下:
1.全片时长约3-5分钟,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城市形象片,反映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展成就。
2.以全片需从文案表现形式上,和画面展现手法上创新。需围绕“幸福”这个主题,将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样板贯穿各个章节,一一展现温州优势。
3.全篇需多角度展现,如温州的风光美、生态美、人文美、底蕴深等,既能展现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能深入挖掘温州独特的文化魅力、展现具有辨识度的城市精神。
4.宣传片要求形式新颖,记忆度强,能从众多雷同化的形象片中脱颖而出,以独特的视角和风格讲述温州、宣传温州。
5.在影片制作上,从剪辑手法到特效形式要全面升级,更具现代感,更富有情感性。采用目前国际最先进的电影设备拍摄4K画质,并统一使用电影级的4K后期软硬件,确保影片的艺术与技术质量。
二、 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2.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报价包括在提供宣传片制作所需的一切人员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各种加班费、误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服装、原创开发的劳务费、专利费、知识产权费(含版权费用)、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维护费、验收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3. 磋商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变更。
4.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不仅应包括采购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中所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制作服务所必须的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服务的项目,均认为已含在其报价中。
5. 允许磋商供应商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在投标价格不增加且能扩大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其优越性、先进性等详细说明。
6. 磋商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磋商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提供给买方最优惠的报价。
三、 其他要求
1. 磋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响应措施和实施方案。
2. 中标后将按照温州市委宣传部要求继续修订完善拍摄脚本,直至得到招标方认可为止;拍摄脚本确定并签订协议后,应当于一周内启动拍摄工作;制作成品时,应根据温州市委宣传部要求进行评审,修订完善宣传片,直至温州市委宣传部认可为止。
3. 磋商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投标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4. 采购人对制作完成的城市形象宣传片作品享有版权归属、知识产权和使用作品参赛权。
四、 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拍摄完成进入影片后期制作前,支付总合同价款的60%;在影片交片后经采购人认可验收后支付剩余的款项。
五、▲制作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审定。
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