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1. 此份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报价。
2. 每个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次采购的产品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
3. 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
4. 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
5. 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6.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二、 项目概述
1. 为了更好地提升城市品味和城市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瑞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广播电视台具体实施,筹拍2021瑞安城市形象宣传片。
2. 为保证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城市形象宣传片,要求该片在影片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全方位的创新。
三、 采购内容
1. 本次采购内容为:瑞安市广播电视台所需2021瑞安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
2. 具体要求如下:
(1) 全片时长6分钟,其中实景建模三维2分钟以上,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城市形象片。
(2) 全片需采用直观的三维建模和三维实景虚实相结合的特效形式,展现瑞安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深入挖掘瑞安独特的文化魅力。
(3) 全片需从文案表现形式上,和画面展现手法上创新。需围绕“青春”这个主题,将瑞安“五区五城”建设贯穿各个章节,一一展现瑞安优势。
(4) 影片要求形式新颖,记忆度强,能从众多雷同化的形象片中脱颖而出,以独特的视角和风格,一个正在高水平打造的“青春都市·幸福瑞安”。
(5) 在影片制作上,从剪辑手法到特效形式要全面升级,更具现代感,更富有情感性。采用目前国际最先进的电影设备拍摄4K画质,并统一使用电影级的4K后期软硬件,确保影片的艺术与技术质量。
(6) 2021年7月1日前完成正片。
四、 投标报价
1.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2.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报价包括在提供宣传片制作所需的一切人员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各种加班费、误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服装、原创开发的劳务费、专利费、知识产权费(含版权费用)、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维护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3. 磋商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变更。
4.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不仅应包括采购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中所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制作服务所必须的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服务的项目,均认为已含在其报价中。
5. 允许磋商供应商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在投标价格不增加且能扩大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其优越性、先进性等详细说明。
6. 磋商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磋商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提供给买方最优惠的报价。
五、 其他要求
1. 磋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响应措施和实施方案。
2. 磋商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投标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 采购人对制作完成的城市形象宣传片作品享有版权。
六、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进行工作开展不扣回);在拍摄完成进入影片后期制作前,支付总合同价款的50%;在影片交片后支付至总合同价款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