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服务采购项目所需人员主要负责协助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警务室协勤管理工作,须听从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白沙路派出所及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警务室工作安排及指导工作,项目人员日常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
★一、辅勤队员人数:不少于45名。
秩序维护人员要求:
1、设置经理(队长)1人;副队长2人;其他秩序维护人员中须有2名人员持B1机动车驾驶证,3名人员持C1机动车驾驶证。
2、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一般不多于8人。
3、人员年龄要求:队长45周岁以下,副队长40周岁以下,其他队员35周岁以下,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首次招录必须满足上述人员年龄要求,以后如遇合同续签,(续签合同的)辅勤人员年龄可相应增加。特殊岗位经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及辖区警务室审批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所需人员中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少于3人,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其余人员需高中以上学历(含职业类高中)。
5、所有人员均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矫正视力需在0.8和1.0之间。
6、所有人员须具有保安员上岗证。
★二、工作时间: 8小时/岗+不超过4小时/岗超时加班,每周每人轮休1天,即每天实际到岗人员不低于36人(具体排班服从警务室工作要求),具体轮休人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如遇特殊情况,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和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警务室有权对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执行。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全天24小时所管辖区域治安巡逻、治安执勤、设卡守候等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参与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的各项创建活动,协助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警务室开展防盗、防爆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和检査;
3、协助搞好管辖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协助采集信息,掌握辖区的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
4、协助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做好警务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协助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警务室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6、及时制服现行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及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警务室;
7、协助维持大型活动现场秩序;
8、完成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警务室及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布置的其他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9、所有人员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加班要求,轮休人员随时待命,以应对突发情况对辅勤人员需求。
队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公民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秉公办事;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
3、按规定着装,讲究仪表,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谦虚谨慎,接受监督;
4、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贪赃枉法、包庇坏人;不准白吃白占白拿,侵犯群众利益;
5、严格遵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准则开展工作,态度热情,耐心细致,不准骂人、打人、体罚人;不准乱用警械;严禁虚报假报或隐情不报;
6、严守保密规定,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传的不传;
7、队员未经警务室允许不得配备警械、武器,不得进入重要的涉案岗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岗位、刑事技术岗位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从事的岗位;
8、队员不得参与涉及治安行政处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侦査、执行强制措施的执法工作;不得参与调查取证、制作和使用法律文书、审讯和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刑事技术鉴定、消防监督工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
四、车辆及其他费用约定
1、中标单位提供13-15万元(发票价)纯电动汽车一辆(5座三厢款式,车辆登记时间至开标当日为3年以内,工信部续航里程400公里及以上)及5-8万元(发票价)2厢纯电动汽车两辆(车辆登记时间至开标当日为2年以内,工信部续航里程300公里及以上),供工作中使用。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测算车辆的购买或租赁、折旧、车辆保险及其他维修费用等,投标时费用按年包干使用,结算不做调整。
2、中标单位提供15座防爆运兵车一辆(福特、依维柯、金龙、江铃等品牌),供工作中使用。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测算车辆的购买或租赁、折旧、油费、车辆保险及其他维修费用等,投标时费用按年包干,结算不做调整。
3、中标单位提供26辆两轮电动车(车辆开票时间至开标当日为2年以内,附参考外观图片,规格参数),供工作使用。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测算车辆的购买或租赁、折旧、车辆保险及其他维修费用等,投标时费用按年包干,结算不做调整。
参考款式 |
规格参数 |
|
1、 黑白色 2、 锂电池 2、续航里程≥50km |
★五、监督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招标方治安、车辆等管理,保持项目管理区域的整体形象及风貌,提高辅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处罚内容 |
1 |
队员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
所有队员扣分在5分以内的,本月考核不扣分;所有队员扣分在5分-10分的,本月考核扣2分;所有队员扣分在10分-20分的,本月考核扣4分,所有队员扣分超过20分的,本月考核扣10分。 |
2 |
人员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
发现一人次扣5分 |
3 |
未听从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及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警务室工作安排的。(如有上级公安机关工作指令则以上级公关机关工作指令为主) |
发现一次扣5分 |
4 |
未经警务室审核同意,擅自招录和更换辅勤人员的 |
发现一人次扣2分 |
5 |
被公安机关督查扣分的。 |
发现一次扣5分。 |
6 |
其他违规情况。 |
发现一次扣3分 |
1.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按招标文件考核细则按每月度进行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标准为70分, 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暂停发放管理服务费。待问题项整改完成后发放,并单独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罚款随当期服务费一并结算。如果乙方管理混乱,两次月度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其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分别为质量为40%、安全为40%、人员到位为10%、廉政为10%)。
2.月度考核分95分及以上的,允许按时整改不扣罚。
3.月度考核分90-95分的,每分扣罚1000元。
4.月度考核分90以下的,月度服务费按考核得分情况支付,月度服务费=考核得分/100*月度服务费,如,本月考核得分为80分,则本月度服务费按80%结算,以此类推。
5.不管总分如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需按时整改,若不能按时整改完成,业主单位将下发通知单函告整改,函告整改以二次为限,函告二次仍不能完成整改,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该扣罚款项从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社会保障保险缴费基数上调,经采购人同意结合财政审批情况,予以调整合同金额或者招标方需增加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中标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招标方根据中标方实际服务质量,认为按招标文件人员配置仍不能达到招标文件中采购质量要求的,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增派人员以确保服务质量,但不得增加费用。
3.中标方的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全责承担。
4.因中标方所派遣的辅勤人员因纪律松懈、工作不力或其他不能胜任的原因,用人单位提出要求更换辅勤人员的,中标方须在3日之内无条件更换到位。
5.中标成交单位需配合业主单位和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城市公共空间一体化管理服务单位,并听从业主单位的调度与指挥。
6.本项目实施期间,由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相关部门会同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警务室等相关单位进行监督考核,并对辖区内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所有参与投标的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均要有报价明细表。
8.本项目执勤点:中央公园先锋驿站,休闲广场二楼夹层。
9.人员服装要求:冬装2套,夏装2套,春秋装2套每人每年人均每季度各2套,服装一年一换。
具体详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