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背景
2021年2月省委召开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就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制订了总体方案,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为主要指导方向;以业务协同模型、数据共享模型、V字模型持续迭代为核心方法路径,将数字化贯穿到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以年度重大任务为核心,按照“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要求,聚焦“应用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推动各地各系统各部门核心业务和重大任务流程再造、协同高效,构建整体智治体系,破除制约创新发展的瓶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加快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努力使数字化改革成为“重要窗口”的重大标志性成果。
《浙江省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数字浙江2.0”发展规划)》
浙委改发〔2021〕2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3、建设目标
依据浙委改发〔2021〕2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建设开发,完成省市要求的一期所需工作要点及任务。具体包括数字化改革总门户(PC端)的首页设计及建设、子页面设计及建设、栏目规划、我的关注、检索功能、统一导航及统一埋点;数字化改革总门户(APP端)建设;后台管理的子门户集成管理及权限管理;与浙政钉对接,完成门户上架;其他技术服务等。
4、采购清单
序号 |
功能模块 |
一、数字化改革总门户(PC端) |
|
1 |
统一页面设计 |
2 |
检索功能 |
3 |
改革任务展示 |
4 |
任务指标展示 |
5 |
我的关注 |
6 |
统一导航 |
7 |
统一埋点 |
8 |
改革动态展示 |
9 |
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展示 |
10 |
特色应用展示 |
二、数字化改革总门户(APP端) |
|
1 |
APP端 |
三、后台管理 |
|
1 |
子门户集成管理 |
2 |
权限管理 |
四、系统对接 |
|
1 |
对接“浙政钉”应用 |
五、其他服务 |
|
1 |
整改报告 |
2 |
技术咨询服务 |
3 |
专有钉钉接口 |
4 |
浙政钉接口代理 |
5 |
数字证书 |
6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 |
5.1.数字化改革总门户(PC端)
5.1.1.统一页面设计
设计数字云和LOGO,总门户浙政钉上架准备。
根据《数字化改革门户页面设计规范(PC端)》设计数字云和总门户各模块,包括:关键词搜索,五大领域入口、任务总览、指标总览、改革动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成果展示、特色应用等模块,其中关键词搜索、我的关注、任务总览包含具体功能详情页。
5.1.2.检索功能
对接市级封装的统一搜索接口,实现县市区按地区按领域搜索。
5.1.3.改革任务展示
提供数字化改革任务展示服务。对接省市任务管理工具箱,获取重大任务信息,提供数字松阳门户的任务总览,任务列表动态分类、结果分页展示,任务详情及任务四大体系展示服务。
5.1.4.任务指标展示
提供任务指标展示服务。对接省市任务管理工具箱,获取任务指标信息,提供数字松阳门户的指标总览,指标列表动态分类、结果分页展示,点击详情跳转至对应任务的任务详情及任务四大体系展示服务。
5.1.5.我的关注
根据任务最小颗粒度、指标最小颗粒,实现任务指标的关注。领导通过关注,实现快速阅览分管任务的进展情况和指标落实情况。
5.1.6.统一导航
门户对接统一导航接口,实现各领域、丽水各(县、市)区相关业务的自动漫游。
5.1.7.统一埋点
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门户统一埋点实施规范》,对数字化改革门户PC端和移动端统一进行埋点。
5.1.8.改革动态展示
提供数字化改革新闻专栏展示服务,滚动展示数字化改革最新动态新闻。
5.1.9.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展示
提供数字化改革门户上“浙政钉”用户月活跃率、数据资源、等保备案、IRS应用编目展示及相应数据的展示服务。
5.1.10.特色应用展示
提供特色应用展示服务。在总门户展示特色应用的应用名称、所属领域、应用标签、牵头单位等信息。
5.2.数字化改革总门户(APP端)
接入浙政钉应用。以PC端为蓝本,在展示功能模块基本一致的前提下,用更先进更易读的方式直观展示数据,直观地传达关键数据与特征。用户可随时随地掌握数字化改革任务情况。
5.3.后台管理
5.3.1.子门户集成管理
根据五大领域整改验收,达到验收标准,提供总门户五大领域子门户的集成上架,实现数字化改革门户地址、上线状态、接口应用的自定义管理。
5.3.2.权限管理
用户管理。平台用户的管理功能,包括用户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功能,并管理不同用户所处角色,进行权限分配。
角色管理。平台角色的管理功能,包括角色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功能,针对用户能够进行分类及相对应配置其所对应的权限范围分配。
权限管理。提供权限管理功能,实现不同的角色设置不同的权限。
5.4.系统对接
与“浙政钉”对接,获取浙政钉组织用户体系。
与“浙政钉”对接,提供安全测评、压力测试报告实现应用的上架服务
与“浙政钉”对接,实现扫码登录。
5.5.其他服务
5.5.1.整改报告
梳理门户自查要点,根据要点检查总门户及五大领域子门户,编辑《整改报告》,考核上架期间,每周更新一次检测报告,平缓建设期不定期根据需求出具检测报告。
5.5.2.技术咨询服务
围绕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门户统一搜索实施规范、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门户统一埋点实施规范、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门户用户权限规范,丽水市数字化改革门户统一导航规范、丽水市数字化改革门户统一搜索开发文档、丽水市改革门户统一权限、统一导航接口说明、数字化改革门户API使用指南,实现五大规范的接口统一管理及统一输出技术支撑服务支撑;编制接口对接文档,为云和县1个总门户+5大领域提供技术对接及技术咨询解答服务。
5.5.3.专有钉钉接口
专有钉钉通用代理接口,解决6大门户共用一台互联网服务器易混乱的问题,实现互联网服务器统一管理,节约云资源费用支出。
5.5.4.浙政钉接口代理
浙政钉通用代理接口,解决6大门户共用一台互联网服务器易混乱的问题,实现互联网服务器统一管理,节约云资源费用支出。
5.5.5.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SSL证书)-CFCA OV通配符证书-两年(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 域名: *.yunhe.gov.cn
5.5.6.二级等保
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V2.0版本要求的2级等保(等保测评服务包含在本项目中)。
6、质量要求
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产品,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防范开发集成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和产品风险。
7、安全要求
要求提供用户数据加密保护、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密码应用、安全审计等应用层安全防护功能,整个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不低于第二级的要求。
8、性能要求
系统登录运行时,最大并发用户数能达到200人,关键事务90%响应时间在3秒以内。
系统要具有完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能对登录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并跟踪用户的操作,进行安全审计。
系统要具有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
用户查询时,系统能够保证用户查询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
编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 |
1 |
服务器端响应时间(平均日常操作) |
小于2s |
2 |
客户端响应时间(平均日常操作) |
小于2s |
3 |
数据报表统计响应时间 |
小于3s |
4 |
网络响应时间(互联网、政务外网) |
小于3s |
5 |
最大支持并发数(用户数) |
200人及以上 |
9、系统部署硬件资源
本系统部署所需用服务器等硬件资源由丽水政务云提供,投标人需列出系统所需资源清单和部署图。
10.1项目实施
10.1.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各阶段驻本地人员。
10.1.1▲本项目要求驻丽水市域不少于15人的专职、专业的技术开发服务团队,开发实施阶段驻场人员不少于10人,必须满足采购人所需的实施管理、技术服务和开发定制的技术力量支撑,以及各业务系统和平台间功能、数据的资源采集和算法等方面的开发需求,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行。
10.1.2中标人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更改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否则视作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0.2 售后服务要求:
10.2.1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采购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0.2.2 ▲项目质保期要求: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服务内容为项目一期建设内容。项目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采购人将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相关售后服务合同。
10.2.3质保期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确保所在数字云和正常运行,并做好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用户培训、答疑等日常维护工作。
10.2.4中标人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5×8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
10.3 培训要求:
培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次预算内,投标人自行组价。投标人须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按照系统使用的需要,有序组织对相关的系统维护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等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技术讲课、操作示范、参观学习和其它必须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确保培训人员对系统基本理论、技术特性、操作规范、运行规程、管理维护等方面获得全面了解和掌握,使其掌握系统操作。保证培训质量,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10.4项目版权
在项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技术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无论是否最终被采购人采用或认可)、软件系统、数据产权及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采购人(除中标人已有的产品以外),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以合法方式取得并行使上述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实施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透露、提供、许可、转让或交换给任何第三方。
12.1▲项目工期进度要求:本项目建设周期共15个工作日,自合同签订日起。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功能开发并上线。(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系统基本功能开发并上线试运行,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并重新采购)。
11.2 供货(安装)地点要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合同签订后且收到正式发票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12.2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
13.1中标(成交)人必须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和非侵害性协议,中标(成交)人必须要与参加本项目的所有项目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和非侵害性协议,在合同签订时一并提供给采购人。
13.2中标(成交)人具体项目实施和运维工作,必须在采购人的指定地点进行。对于项目实施中的重要资料和数据,在项目实施期间和结束后,中标(成交)人不得带离该地点。
13.3投标人对本规范书中的内容及在应标过程中接触的设备信息、数据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对上述内容的保密责任将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