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采购需求。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根据采购方需求,对第三方检测服务。 |
2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及标准》采集道路、河道保洁(含绿化保洁)、绿化养护、公厕、垃圾分类及设施等内容,以及三乱(乱张贴、乱涂写和乱刻画)、市容秩序、各类废弃物、雨污管井、果壳箱候车亭、路灯、农棚田舍及农田环境、公共设施损坏情况以及其他影响环境问题;做好对智慧平台的监控数据每日进行监控;在合同履行期内需无条件增加采购单位提出的其它监测对象。 |
3 |
采购标的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
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型和微型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符合“(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4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具体详见“本章二、服务要求”内容 |
5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
详见本章“四、服务要求 ”。 |
6 |
采购标的的数量 |
详见“第一章 采购需要”的相应内容 |
7 |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 |
8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本章四、服务要求”内容 |
9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将向社会公告。采购人根据需要将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书由采购人存档。 |
10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详见本章“二、服务要求 ”。 |
11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 |
13 |
样品要求 |
/ |
14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潜在投标人自行考察。 |
一、项目内容
1、信息采集:按照《宁波市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技术导则(试行)》、《2022年海曙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考核办法》、《洞桥镇镇区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公路考核办法》等(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及标准》)进行实地考核,并按照标准采集相关问题数据,通过特定途径上传并按要求审核汇总问题数据。
2、形成报表:每月形成分区域的检查评估报表及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3、协助相关联各项工作:协助采购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并完成相关报告。
二、项目要求
(一)环境卫生、公厕、垃圾分类、公路、河道、绿化养护等考核内容
1、监测范围:全镇范围(以镇区、社区及王家桥等19个行政村范围为主,镇区包括镇核心区、工业园区(洞北工业园区、鱼山头工业园区、方家山工业区)、道路(洞桥辖区内县级以上公路、农村公路)及部分主次干道等。实际监测范围由采购单位确定)。
2、采购期限:三年。
3、对象范围: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及标准》采集道路、河道保洁(含绿化保洁)、绿化养护、公厕、垃圾分类及设施等内容,以及三乱(乱张贴、乱涂写和乱刻画)、市容秩序、各类废弃物、雨污管井、果壳箱候车亭、路灯、农棚田舍及农田环境、公共设施损坏情况以及其他影响环境问题;做好对智慧平台的监控数据每日进行监控;在合同履行期内需无条件增加采购单位提出的其它监测对象。
4、监测时间:工作时间为8小时,现场检查时间不固定,每天监测时间与各项保洁作业时间段同步(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适当调整考核力量,无法考核时经采购人同意可停止考核)。
5、任务及任务量:镇区每天进行日常监测,19个行政村、社区每周(7天)进行一次及以上监测,监测过程中发现与各项考核标准不符及时通过网络手段上传采购单位,并把采集到数据进行现场记录。垃圾分类行动配合、专项检查任务、重大活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视同完成相应工作量的日常服务内容;委托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任务量调整。
6、检查方式:(1)现场检查:按照环境卫生、公厕、垃圾分类、公路、河道、绿化养护等相关《考核办法及标准》进行检查。每组检查人员至少两人以上,每次巡检内容必须有记录并附有影像资料。(2)跟踪检查:根据现场检查采集内容进行跟踪巡查,并对跟踪检查数据进行汇总、记录,作出考核评分。(3)审核内容:检查人员和信息分析人员对采集内容进行审核,做到纸质记录与电子记录一致。(4)计分汇总:每日检查结束后,当日评分情况、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形成电子文档,镇区每日一次,19个行政村、社区每周一次将检查结果提交,经审核后妥善保管。(5)提交报告:环境卫生、公厕、垃圾分类、公路、河道、绿化养护考核等内容按要求每月分别进行数据分析,每月分别形成一次专业评估报告,报告应附有情况分析、现场采集照片、评分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遇节假日顺延。
7、专项任务:能够针对业主提出的专项监测要求,制定出专业的专项监测方案,并且快速推进,在业主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例如:各种活动保障期间、突击性保障期间等监测任务,相关标准由采购方确定。
(二)机构要求
1、人员要求
为保障该项目高效履行,第三方监测机构除了公司管理人员外,还需配备驻镇项目经理(兼信息分析评估员)、信息采集员,专项协助或巡查人员。工作人员均需作风正派,有吃苦精神,热爱社会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机制文明,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队伍的组建、人员培训和上岗前考核工作,并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且需由采购人审核通过。要对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并按相应的技术要求达到熟练操作。工作人员由中标方统一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中标方须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
(1)项目经理(兼信息分析评估员),服务公司一年以上正式员工。
文化程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信息采集员及专项协助人员
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除采购方另有要求外,原则上要求所有信息采集小组人员随机进行搭配。
2、车辆要求
镇区、社区及王家桥等三个行政村(除鱼山头工业园区外)主要以徒步方式进行监测,19个行政村车辆需第三方监测机构自理,如遇车辆抛锚、故障或其他因素,应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个小时内补充车辆或人员到场继续实施监测行为。
(三)工作职责及职业自律
1、及时完成任务:(1)中标单位未按规定要求采集信息的或信息无效,每组每次扣500-1000元。(2)应在5日内完成异议答复,未完成的每件扣除200元。(3)应在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调查报告,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检查内容、数据汇总和评估报告,每延迟一天扣2000元,节假日顺延,超过五天则全部扣除当月经费。
2、数据采集完整有效:(1)如有明显问题未采集,发现一件扣除200元。(2)如发生的重大环境卫生事件理应采集而长期未采集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每起扣除1000元-5000元。(3)所采集的内容、统计的数据和评估报告,出现事关检查结果公正性的错误,且是工作人员单方责任的,每发现1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300-1000元,若情节比较严重的,可扣除当月委托费用的20%。
3、职业自律:(1)熟悉洞桥镇社情民意和道路村巷。在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与被考核单位相关人员接触,若有违反,甲方可根据事态严重程度,酌情扣除5000元-10000元不等的委托经费。(2)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不得发生经济往来,不得有泄露专项巡查、考核机密的行为,不得发生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年内出现第一次,经确认视情扣5000-10000元,第二次视情扣10000-50000元。(3)一年中出现二次上述职业自律问题,委托方可终止合同。
4、合同期内累计扣款超过5万元,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要求
办公场所及办公家具由采购单位提供,第三方监测中标单位需配备必要的外出检查设备和日常办公设备,其中外出检查设备配置有足够的定位设备,用于信息采集员轨迹定位。同时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信息采集设备(包括信息采集拍照设备),满足项目使用要求。具体监管要求如发生变化,则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调整。
三、个性需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人 |
兼信息分析评估员 |
2 |
信息采集 |
每天2组 |
每组2人。各种活动保障期间、突击性保障期间等监测任务时需无条件增加专项辅助机动人员。 |
3 |
机动车辆 |
1辆 |
|
注:本表中所列岗位,可按项目实际需要增设,但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最低数量和资格要求配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四、监测范围
1、洞桥镇道路、绿地监测区域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始范围 |
保洁时间(H) |
保洁范围的具体界定 |
1 |
章远路 |
潘沙北路-洞欣路 |
15 |
含王家桥路南侧路口保洁、敬老院西侧大门外围保洁,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2 |
章远路延伸段 |
|
12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3 |
鄞州银行东侧道路 |
鄞城大道-章远路 |
12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4 |
王家桥路 |
章远路-鄞城大道 |
15 |
1、含中学门口约800平方的空地保洁; 2、含行道树和零星绿化保洁。 |
5 |
公园南路 |
中街-王家桥路 |
8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6 |
碧云路东段 |
潘沙北路-王家桥路 |
15 |
1、公厕东侧(住宅楼周边)的垃圾死角保洁; 2、邮电所、中心幼儿园、公园北侧的绿化保洁 。 |
7 |
洞桥中街(南段) |
碧云路-章远路 |
15 |
含绿地保洁 |
8 |
洞桥中街(北段) |
鄞城大道-碧云路 |
15 |
含空地保洁 |
9 |
洞桥休闲公园 |
|
15 |
含公园及外围的绿化保洁 |
10 |
洞欣路北段 |
鄞城大道-章远路 |
15 |
1、含道路两侧行道树的绿化保洁; 2、含校东小区、王家桥新村外围的空地保洁。 |
11 |
洞欣路南段 |
章远路-明江东路 |
12 |
1、含道路两侧行道树的绿化保洁; 2、洞桥明苑小区外围的空地保洁。 |
12 |
洞欣路延伸段 |
明江东路-马湖路 |
8 |
含道路沿线的几个路口保洁;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13 |
潘沙路(北段和中段) |
鄞城大道-潘沙大桥 |
15 |
1、含潘沙路西侧的主要路口保洁; 2、含碧云苑小区东侧路口处保洁; 3、含沙港新村三江超市东侧和南侧的空地保洁; 4、含洞桥明苑小区西侧的场地保洁。 |
14 |
潘沙南路 |
潘沙大桥-断送处 |
8 |
含原工业园区断头路段保洁;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15 |
碧云路停车场 |
|
8 |
含绿化保洁 |
16 |
碧云路西段 |
周公宅村口-潘沙北路 |
15 |
1、含沙港茗苑小区、沁园春天小区北侧人行道及绿化保洁; 2、含龚家桥头路口的保洁。 |
17 |
公共服务中心西侧 |
碧云路-乌岩桥 |
8 |
房屋角到河边。 |
18 |
龚家晒场 |
|
8 |
1、含房前屋后的垃圾、废弃物清理。 |
19 |
龚家西侧安置区块 |
|
8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20 |
周公宅村西侧四栋 |
|
8 |
含房前屋后的垃圾、废弃物清理,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21 |
太史公园一期 |
|
12 |
含公园及外围的绿化保洁 |
22 |
沙港口路 |
潘沙路-谢山路
|
15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23 |
谢山路 |
鄞城大道-沙港口桥(含) |
8 |
含小区外围(沙港茗苑西侧、沁园春天小区)的人行道、行道树的绿化保洁。 |
24 |
谢山路 |
沙港口桥-沙塘路 |
15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25 |
明江东路 |
潘沙路-洞欣路 |
12 |
1、含洞桥明苑小区外围的保洁; 2、含明江东路91弄的保洁; 3、含沿路行道树及绿化的保洁; |
26 |
马湖路 |
砖瓦厂-洞欣路延伸段 |
8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27 |
清源路 |
潘沙路-214省道 |
8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28 |
清源路 |
断送路 |
4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29 |
塘堰公路 |
谢山路-洞百公路路 |
8 |
1、 包含垃圾中转站。 2、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30 |
沙塘路 |
潘沙路-谢山路 |
15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31 |
洞百公路 |
荷梁线-张鄞线 |
8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32 |
粮丰小区 |
|
8 |
含楼道和雨水道的疏通、小区内公共部位保洁。 |
33 |
新家园区块 |
|
8 |
含楼道和雨水道的疏通、小区内公共部位保洁。 |
34 |
高速出入口 |
|
8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35 |
洞萱雅苑A、B区中间道路 |
清源路-农田 |
8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36 |
垃圾填埋场焚烧厂道路 |
张鄞线至绿洲能源公司大门 |
8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37 |
仲夏路 |
鄞城大道-李家高速便道口 |
8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38 |
李家村高速便道 |
鄞城大道-仲夏路口 |
4 |
含绿地和行道树保洁 |
39 |
粮丰小区南侧2条短路 |
潘沙路-西侧断送 |
8 |
含绿化保洁 |
40 |
菜市场西侧地块 |
|
8 |
含房前屋后的垃圾、废弃物清理 |
41 |
镇政府对面及公共厕所旁道路 |
|
8 |
含房前屋后的垃圾、废弃物清理 |
42 |
碧云苑小区南侧短路 |
潘沙路-断头处 |
8 |
含房前屋后的垃圾、废弃物清理 |
43 |
太史公园二期 |
|
8 |
含公园及外围的绿化保洁 |
合计 |
|
|
三个工业区道路保洁明细表
2、河道监测清单
河道名称 |
起点 |
终点 |
备注 |
|
1 |
南塘河 |
天王寺上流牛压湾 |
照天港巷 |
|
2 |
里龙港河 |
洞桥孙王交界 |
南塘河 |
|
3 |
石臼庙李家新河 |
芝山河河口 |
里龙港河口 |
|
4 |
郁家河 |
陈家山头 |
石臼庙李家新河 |
|
5 |
洞桥新河 |
南塘河 |
石臼庙李家新河 |
|
6 |
石潭河 |
石潭河与鄞江交界 |
洞桥新河 |
|
7 |
章家碶河 |
南塘河 |
鄞江 |
|
8 |
五丰河 |
南塘河 |
石臼庙李家新河 |
|
9 |
塘堰河 |
南塘河 |
鄞江 |
|
10 |
石漕头河 |
石臼庙李家新河 |
石臼庙李家新河 |
|
11 |
百马桥河 |
与鄞江交界处 |
里龙港河 |
|
12 |
樟村河 |
百马桥河 |
千丈镜河 |
|
13 |
上凌江河 |
里龙港河 |
照天港河 |
|
14 |
荷花池头河 |
南塘河 |
上水碶村漕底 |
|
15 |
上水碶河 |
南塘河 |
荷花池头 |
|
16 |
友谊河 |
鄞江 |
宣家河 |
|
17 |
宣家河 |
甬金高速 |
后马 |
|
18 |
豹山前河 |
宣家河 |
中横河 |
|
19 |
梁桥河 |
梁桥 |
豹山前 |
|
20 |
三木堰河 |
鄞江 |
幸福河 |
|
21 |
幸福河 |
宣家河 |
元贞河 |
|
22 |
罗家漕河 |
鄞江(马地门) |
幸福河 |
|
23 |
潘家耷河 |
鄞江(后江沿) |
幸福河 |
|
24 |
后横河 |
潘家耷河 |
元贞河 |
|
25 |
元贞河 |
中横路 |
鄞江 |
|
26 |
树桥村河 |
后横河 |
元贞河 |
|
27 |
宝丰河 |
元贞河 |
鄞江 |
|
28 |
张家垫村河 |
元贞河 |
徐家渡排涝站 |
|
29 |
芦径河 |
宝丰河 |
中横河 |
|
30 |
中横河 |
宣家河 |
徐家渡排涝站 |
|
31 |
上罔河 |
幸福河 |
中横河 |
|
32 |
新芝河 |
中横河 |
史家碶河 |
|
33 |
李家耷河 |
中横河 |
新芝河 |
|
34 |
史家碶河 |
中横河 |
新芝河 |
|
35 |
大浦碶河 |
史家碶河 |
大浦碶 |
|
36 |
鱼山村河 |
中横河 |
鱼山村内 |
|
37 |
芝山河 |
鄞江交界 |
石臼庙李家新河 |
|
38 |
东山头河 |
幸福河 |
漕底 |
|
39 |
王家漕河 |
元贞河 |
漕底 |
|
老鄞江 |
鄞江 |
奉化江 |
|
|
41 |
照天港(洞桥段) |
|
|
单边河道 |
42 |
鄞江河(洞桥段) |
鄞江交界 |
石碶交界 |
河岸为主 |
3、公交途经站监测区块
序号 |
站名 |
位置 (道路) |
1 |
帅特龙公司 |
214省道西 |
2 |
上水碶 |
214省道西 |
3 |
上水碶 |
214省道东 |
4 |
树桥村 |
214省道西 |
5 |
树桥村 |
214省道东 |
6 |
张家垫村 |
214省道西 |
7 |
张家垫村 |
214省道东 |
8 |
前王村 |
214省道西 |
9 |
前王村 |
214省道东 |
10 |
鱼山头村 |
214省道西 |
11 |
鱼山头村 |
214省道东 |
12 |
张家垫村 |
张鄞线南 |
13 |
张家垫村 |
张鄞线北 |
14 |
潘家 |
张鄞线南 |
15 |
潘家 |
张鄞线北 |
16 |
三李村 |
张鄞线南 |
17 |
三李村 |
张鄞线北 |
18 |
宣家凉亭 |
张鄞线南 |
19 |
宣家凉亭 |
张鄞线北 |
20 |
梁桥路口 |
张鄞线南 |
21 |
梁桥路口 |
张鄞线北 |
22 |
笆弄 |
张鄞线南 |
23 |
笆弄 |
张鄞线北 |
24 |
社田 |
张鄞线南 |
25 |
社田 |
张鄞线北 |
26 |
洞桥村 |
鄞城大道南 |
27 |
洞桥村 |
鄞城大道北 |
28 |
石臼庙村 |
鄞城大道南 |
29 |
石臼庙村 |
鄞城大道北 |
30 |
川堂庄家 |
鄞城大道南 |
31 |
川堂庄家 |
鄞城大道北 |
32 |
五峰桥 |
鄞城大道南 |
33 |
五峰桥 |
鄞城大道北 |
34 |
沙港村 |
鄞城大道南 |
35 |
沙港村 |
鄞城大道北 |
36 |
洞桥菜场 |
鄞城大道南 |
37 |
洞桥菜场 |
鄞城大道北 |
38 |
王家桥村 |
鄞城大道南 |
39 |
王家桥村 |
鄞城大道北 |
40 |
上凌杨家 |
鄞城大道南 |
41 |
上凌杨家 |
鄞城大道北 |
42 |
上水碶村 |
鄞城大道南 |
43 |
上水碶村 |
鄞城大道北 |
44 |
帅特龙公司 |
鄞城大道南 |
45 |
帅特龙公司 |
鄞城大道北 |
46 |
校东小区 |
洞欣路东 |
47 |
校东小区 |
洞欣路西 |
48 |
洞桥明苑东 |
洞欣路东 |
49 |
洞桥明苑东 |
洞欣路西 |
50 |
洞欣桥南 |
洞欣路东 |
51 |
洞欣桥南 |
洞欣路西 |
52 |
清源路口 |
洞欣路东 |
53 |
清源路口 |
洞欣路西 |
54 |
张家垫口 |
洞欣路东 |
55 |
张家垫口 |
洞欣路西 |
56 |
百梁菜场 |
百梁桥村 |
57 |
鱼山村桑泰站 |
鱼山头村内 |
58 |
鱼山头终点站 |
鱼山头村内 |
59 |
鱼山头终点站 |
鱼山头村内 |
60 |
洞桥公交站 |
明江东路南 |
61 |
洞桥公交站 |
明江东路北 |
合计 |
|
1、 洞桥镇各行政村监测区块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王家桥村 |
11 |
树桥村 |
2 |
沙港村 |
12 |
张家垫村 |
3 |
上水碶村 |
13 |
前王村 |
4 |
洞桥村 |
14 |
鱼山头村 |
5 |
石臼庙村 |
15 |
三李村 |
6 |
程家村 |
16 |
宣裴村 |
7 |
李家村 |
17 |
蕙江村 |
8 |
孙王村 |
18 |
百梁桥村 |
9 |
上凌村 |
19 |
潘罗村 |
10 |
陈严村 |
20 |
明苑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