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根据省农牧厅《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2022]170 号)的精神,项目总投资 63 万元,安排给我县的培训任务为共培训高素质农牧民 200 人,包含线上线下培训 50 人。其中:经营管理型 100 人,(包括高素质女农民培训、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者、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专业种养加能手、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或产业发展带头人提高班);自主培训 100 人(包括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农民教师型或产业扶贫巩固培训)。通过培训,确保使每个受训农牧民熟练掌握一项农牧业生产和操作技能,提高个人生产能力。
(一)培育对象
1、经营管理型农牧民培训
专业农机手培训对象从全县农牧业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植大户中从事农机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经营管理、专业技能的农牧民且具有知识需求较高的 30 名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与运营(高素质女农民)培训对象从全县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小微农牧企业和农业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等具有知识需求较高的 30 名女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与运营培训对象从全县专业培训对象从全县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中遴选培训积极性高、带动性好、具有知识需求较高的 40 名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2、 自主培训
专业生产型蚕豆绿色生产技术专业从全县各乡镇从事蚕豆种植生产者中遴选 50 名生产积极性高、具有知识需求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村级动物疫病防疫员培训对象从全县各乡镇村级动物疫病防疫员中遴选积极性高、具有知识需求的 50 名从业者进行系统培训。
(二)培育专业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2 年度青海农牧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分两个层次设置专业。一、经营管理型农牧民培训设有专业农机手,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者(高素质女农民),村集体经济带头人 3 个专业;二、自主培训设有蚕豆绿
色生产技术、村级动物疫病防疫员 2 个专业。依照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管理要求,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的模式实施培训。对完成规定的培训时数、完成培训内容、并进行考核发证。
(三)课程设置
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结合我县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实际,围绕提升新高素质农牧民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突出新内容。参照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课程设置要求,构建“综合素养课程、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的高素质农牧民培训课程体系,在设置课程时,将政治理论课学习、公民科学素质宣传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农牧民手机应用内容纳入其中,设置相关课程,课程内容有:乡村振兴战略、农产品质量安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绿色发展质量兴农、农民手机应用、乡村治理、电子商务、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产品网络营销、家庭农牧场经营管理、蚕豆绿色高产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配套机具及使用技术、农机具使用与维修技术、农业机械维护修理技术、动物疫病防治技术等为主要内容,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操作、观摩、跟踪服务、线上线下培训等课程。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四)培育时间
针对不同专业,经营管理型培训学时不少于 120 课时(含线上线下培训);其中: 理论教学 40 课时(含线上线下培训),实践教学(跟踪服务)80 课时。培训课程为“综合素养课程+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自主培训专业生产型(产业扶贫巩固培训)、技能服务型相关产业培训不少于 56 个学时;其中:理论教学 20 课时,实践教学(跟踪服务)36 课时。培训课程为“综合素养课程+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培训采取课堂教学、线上线下培训、现场教学、田间学校课堂和跟踪服务等形式开展培训。
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观摩学习、线上学习、跟踪服务等都要按实际情况计入学时, 遵循农牧民教育培训的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牧民学员到实训基地及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牧民合作社进行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
(五)培育计划
今年我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分层次进行,其中:
1、经营管理型农牧民培训,拟定培训 100 人次,分 3 个专业举行培训。
1.1专业农机手 1 期 30 人;
1.2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与运营(高素质女农民)30 人。
1.3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与运营 40 人;
2、自主培训拟定培训 100 人次,分 2 个专业举行培训。
2.1蚕豆绿色生产技术 50 人;
2.2村级动物疫病防疫员 50 人。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2023 年 6 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作为预付款开展培训工作,待乙方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并通过县级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0%,待完成州级、省级绩效考评后,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5%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