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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韶关市仁化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测绘及规划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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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250000325738 发布时间:2022-11-25 文档页数:50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度韶关市仁化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测绘及规划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高标准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关于预分解下达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986号)、《转发关于预分解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等文件精神, 2023年度韶关市仁化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总面积为15600.00亩,总投资4680.00万元,涉及扶溪镇和石塘镇,具体项目总面积及投资金额以韶关市下达的任务数为准。

二、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

所属行业

2023年度韶关市仁化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测绘及规划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1项

2022520.1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有关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但不造成投标无效。为节约纸张,纸质投标文件请双面打印、胶装。 

 

采购包1(2023年度韶关市仁化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测绘及规划设计技术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

标的提供的地点

 仁化县扶溪镇和石塘镇。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80%,完成项目建议书、前期地形测量、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后且取得市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复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费用的 80%;

 

2期:支付比例20%,在项目完成县级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费用的20%;

验收要求

 1期:由“韶关市高标办”组织设计评审。因验收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裁定。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1.报价要求,投标总价为完成本采购项目内容所需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投标人报价以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按下浮率(大于等于 0) 进行报价,项目的最终合同额及结算金额按如下方式结算:以韶关市下达任务数为准,合同结算金额按照规划设计预算中(设计及预算编制费+勘测费)*( 1-中标下浮率)计算。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农业服务

2023年度韶关市仁化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测绘及规划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1.00

2,022,520.11

2,022,520.11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3年度韶关市仁化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测绘及规划设计技术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2023年度韶关市仁化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1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为仁化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本次招标内容含项目建议书、前期地形测量、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测量。

1.2 勘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规范(试行)》和国家测绘技术标准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规定,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建设规模范围和基于该范围边缘向外延伸10-20米的范围及附近的明显地物对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按 1:2000 的比例尺进行测绘,并提交满足于规划设计精度要求的实测地形图(测绘成果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不予支付该项费用,同时中标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条款由招标人在合同中进行规定);测绘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报备规定并协助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各项工程建设完成后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竣工测量,出具满足竣工验收要求的竣工测量图件。

1.3 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单位应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T30600-2022)、《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流程指引》 、《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时段分布指引》、《关于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文件要求以及《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18)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SL/T4—2020)、《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粤水建管【2017】 37 号)、《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施工招标底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按照文件规定提供完整规划设计文件; 进行项目所在地规划设计方案公告、依据权属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规划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组集中评审。中标人应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及《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规划设计技术规范》 (如进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时有新的定额标准及资料编制调整的,按新的标准执行) 要求; 向采购人交付相关设计成果: 纸质版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含设计图纸、工程概算等) 、原始电子版资料以及按申报要求将相关原始电子版资料转换成的 PDF 文档。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项目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

b.项目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c.项目区现状图

d.项目区规划图(应基于 1 ∶2000 现状图上标明规定治理的灌排渠布置,机耕道路布置、主要灌排建筑物布置等)

e.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

f.项目工程量计算表

g.项目工程概算书。

h.其他需要提交的设计资料。

1.4 中标人应根据市级、县级评审机构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并按上面1.3 中要求将修改后的资料重新交付给采购人。

1.5 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中标人应具有预算编制相关资质或者委托有预算编制资质的单位按照施工图设计的要求编制预算。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与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沟通完成对项目的预算审核工作。

1.6 施工现场服务与设计变更工作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专业性问题。项目施工过程出现的一般性的设计变更,中标人应及时作出响应并作设计变更说明;对于设计变更涉及财政投资较大的应出具项目设计变更报告与相应的图纸。

1.7 其他要求: 规划设计单位必须安排至少 1 名规划设计人员,全程进驻施工现场,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处理规划设计方面的问题。

1.8 测量、规划设计等工作需提供满足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工作需要的纸质资料和数据光盘。

1.9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要求上报所需的各种附件及提交项目成果资料。(需提供的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成果资料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制定,且不少于 5 套所需的全部资料,同时招标人享有全部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其他未明确的事项,由招标人按照相关文件和要求在合同中规定)。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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