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抚宁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扩区调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2、采购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3、采购预算:1250000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评报告编制完成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二、总体要求
2.1项目概况
抚宁经济开发区始建于2011年4月,2012年10月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冀政函[2012]150号文),以食品生物、新能源、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产业。抚宁留守营产业园区于2018年12月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批复[2018]56号),以造纸、创业纸品加工及配套物流产业为主导产业。
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各十四五专项规划的统筹衔接,规划范围、布局等均需重新进行调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冀环环评函[2022]154号),涉及“一区多园”的产业园区,应整体开展规划环评影响评价工作,实现规划环评“一本制”。故对抚宁经济开发区、抚宁留守营产业园区规划整体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2.2服务内容
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内容,严格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等导则要求,开展环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则、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评价结论等。项目全过程服务并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
(1)规划分析
应说明产业园区规划目标和定位、规划范围和时限、发展规模、发展时序、用地(用海)布局、功能分区、能源和资源利用结构等;说明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产业结构,重点介绍规划主导产业及其规模、布局、建设时序等,规划所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选址、项目组成和产能等;介绍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或依托的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水回用、集中供热(供冷)、余热利用、集中供气(含蒸汽)、供水、供能(含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等设施,以及道路交通、管廊、管网等配套和辅助条件;关注规划与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性,对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提出明确的规划调整建议。
(2)现状调查与评价
至少包括产业园区开发现状、环境基础设施现状、环境管理现状、资源能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风险与管理现状调查、现状问题和制约因素分析。
(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至少包括环境影响识别、环境风险因子辨识、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明确不同评价时段区域生态环境、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资源、环境承载状态,分析说明规划实施后产业园区能否满足已确定的环境目标要求;对于环境质量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或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应分析产业园区污染物减排潜力,明确削减措施、削减来源及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减排量,结合区域限期达标规划等对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进行预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