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龙游县江河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价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落实《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龙游县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效”,龙游将开展县级河道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价工作。通过掌握河湖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鱼类、着生藻类等水生生物多样性,物种群落结构及空间分布现状特征;结合水文、形态、水质、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等要素的现场调查数据与历史资料,综合评价龙游县江河流域健康状况,分析水生态系统受威胁状况及影响因子,提出河流水生态健康恢复对策建议,为河流生态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三、项目内容
调查与评价范围:龙游县罗家溪、社阳溪、塔石溪、模环溪4条县级河道。
主要内容:参照《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下文简称“《指南》”)中的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标,开展龙游县级河道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评价指标涵盖水文、形态、水质、生物、社会服务、河湖管理等6个方面。本次龙游县江河流域健康调查与评价工作可分为资料收集、方案制定、现场监测与调查、数据集成、报告编写和成果提交等阶段。通过对罗家溪、社阳溪、塔石溪、模环溪4条县级河道水系开展资料、数据收集与现场踏勘工作,提出评价指标专项调查监测方案与技术细则,形成评价工作大纲。组织开展龙游县级河道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相关指标的调查与专项监测,系统整理各类调查与监测数据,根据《指南》提供的技术方法计算评价指标分值、判定基层指标状况并开展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龙游江河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
四、成果要求:
(1)《龙游江河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成果文本及相关图件。
(2)水生生物调查点位经纬度和鉴定结果(xlsx格式)、水生生物鉴定照片(jpg格式)等原始数据。
五、成果验收方式及质量要求
(1)项目成果以通过专家评审形式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的编制成果送交采购人,且协助采购方通过上级部门审查,如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工作成果有最新要求与规定,应予以满足。
(2)因成果质量问题或编制时间延期而造成项目不通过或时间延误,将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六、商务条款
维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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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期自本项目全部成果通过最终评审验收并提交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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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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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游江河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成果文本及相关图件。;
2.水生生物调查点位经纬度和鉴定结果(xlsx格式)、水生生物鉴定照片(jpg格式)等原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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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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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提交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通过评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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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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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5%;完成《龙游江河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成果文本及相关图件送审稿并上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5%;成功通过考核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供应商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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