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龙游县河湖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现有政策,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经研究,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
龙游县幸福河湖建设规划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立足打造全省“八带百廊千明珠万里道”全域幸福河湖新格局,提出龙游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安排、保障措施,打造龙游县全域幸福河湖标志性成果。2025年初见成效,2027年基本建成,展望到2035年,“诗画江南、活力浙江”水乡幸福画卷全面绘就。
1、治理现状与需求分析。结合龙游县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划需求,从“安全、健康、宜居、智慧、富民”等方面,分析河湖建设管理现状,总结河湖近十年治理历程及成效,着重分析距离实现全域幸福河湖存在的短板与需求。
2、总体要求。明确龙游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和期限。
3、总体目标和布局。提出龙游县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总体定位,及人水和谐、特色鲜明的幸福河湖建设主题。从安全、健康、宜居、智慧、富民五个方面分别提出到2025年、2027年、2035年龙游县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及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布局。
4、主要任务。从安全保障、生态健康、美丽宜居、智慧管护、富民惠民五大方面梳理龙游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主要任务。以河流为脉络(分为县域母亲河、县域主要河湖、其他面上河湖),梳理明确规划期内幸福河湖建设的范围、布局及水利类和其他类项目。
5、投资估算与实施安排。根据构建安全、健康、宜居、智慧、富民五大领域,打造标志性成果等方面的建设任务,提出工程项目清单、投资估算及分阶段投资计划。按照建设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并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根据建设指标要求,从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说明项目建设的效益。
6、保障措施。从组织、要素、管理、宣传等方面提出龙游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的保障措施。
7、完成龙游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主要成果数据(“两图两表”)填报工作。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款项;提交报批稿后支付合同价剩余60%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