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名称:辽宁省台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和创建方案编制项目
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8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及配套工作,具体进度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四、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创建要求,充分发挥台安县农业产业园交通优势、全产业链开发优势、特色资源优势、物流销售优势、科技支撑优势和机制体制创新优势,针对台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展过程中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现代物流销售、品牌建设、大数据应用、综合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制定建设规划。台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应以“生产+加工+科技”全产业链开发为导向,做大做强肉鸡产业、做优水稻和果蔬产业,大力实施“基地提升、加工转化、科技提质、品牌营销、绿色发展、体制创新、政策支持”七大行动,按照政府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全环节升级、全产业链开发的路径,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促进产业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及经营体系,引领台安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向形态更高级、结构更合理、融合更深入的阶段迈进。
(二)规划范围及进度计划
1.规划范围:辽宁省台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2.进度要求:
(1)从合同正式生效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规划和创建方案文本初稿。
(2)建设规划初稿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邀请(或成交供应商邀请经采购人认可的)专家审定建设规划,并提出修改意见。
(3)专家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根据专家审定意见对建设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4)根据建设规划,成交供应商修改完善创建方案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建设规划和创建方案定稿。包括WORD版、PDF版本的电子版和印刷文本各10套。
(5)建设规划和创建方案定稿交付时间在满足以上时间节点的前提下尽量提前,不得影响采购人参加2023年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申报工作。
(6)于2023年4月20日前,指导采购人编制修改完善答辩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人员要求及管理方案
1.项目管理方案
投标人须提供整体的项目管理、质量和现场管理的方案,内容详细,节点把控到位。
2.管理力量、技术人员安排
本项目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为保证项目进度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
(四)技术及规划方案成果要求
1.根据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准确提出本次台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涉及的重大关键问题,对问题的理解认识全面,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行,对策的分析清晰准确、对项目进度安排合理性。
2.服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辽宁省、台安县的有关创建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服务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创建方案文本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创建方案文本。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并能够按照申报要求对文本内容进行及时调整。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已完成的类似的业绩经验。
2.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行业的技术职称或执业证书。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