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石窟研究院遗产监测预警体系改造升级项目设计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9.78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包数:共1包。
5、项目概述:石窟研究院遗产监测预警体系改造升级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将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总平台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为基础,在现有乐山大佛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基础上主要针对遗产要素本体、赋存环境和现有乐山大佛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平台等方面进行项目改造升级设计方案编制。
6、项目属性:服务类。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对应的所属行业 |
1 |
遗产监测预警体系改造升级项目设计方案编制 |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并交由采购人进行协商讨论;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最终方案,出具成果文件。 |
工程设计服务 |
(一)设计范围:乐山大佛世界文化遗产地(以业主提供的《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划定的范围为准)
(二)服务要求:设计方案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0)、《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2004)、《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2006)、《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世界文化遗产监测规程(征求意见稿)》(2007)、《世界遗产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原则》(讨论稿,2009)、《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2012)以及其他现行国家、省相关规范技术要求为依据。
(三)服务内容:结合乐山大佛世界文化遗产地实际情况,编制乐山大佛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改造升级设计方案(达到报批要求)。
(四)成果形式:乐山大佛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人应提供后续服务,配合采购人方案报批,获得批文。
2、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中国古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和文博类副高及以上职称证明。(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等:(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
1.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并交由采购人进行协商讨论。
1.2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最终方案,出具成果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成交供应商完成设计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5%;成交供应商完成方案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
2、成交供应商须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的通知要求、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即:
1、符合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
3、符合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要求。
4、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后再次验收,若再不达标的,后续采购价款不予支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①成交供应商无法按响应文件或采购合同约定进度推进工作;
②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采购文件中相关要求。
6、采购人获得相关批文,且成交供应商提交相关设计方案成果方视为验收合格。
本项目设计方案编制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信息资料及所产生的成果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将信息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项目设计方案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