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包1 |
岳阳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数据采集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 |
¨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一)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紧紧围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根本要求,以强化城市管网的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管理为重点,完善的岳阳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相关标准规范体系,本着统筹组织、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通过城市地下管线数据补测,完善的掌握岳阳市地下管线现状,并建立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及信息系统,最终实现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管线管理动态化、地下管线可视化、决策支持智能化、管线信息集成化、管线信息服务化、系统发展业务化。
地下管线情况不清是造成管线危害的最重要原因。通过岳阳市城市地下管线补测,全面摸清岳阳市地下管线情况,并且动态地管理起来,不断更新地下管线资料,让地下“看不见”的东西变成看得见。万一发生管线事故,可以非常清楚地知道事故地点周边有没有管线,有什么管线,分别在哪儿。
(二)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拟对岳阳市中心城区(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君山区、云溪区)排水管线进行补测并更新数据库。项目涉及城区面积约244km2,排水管线长度约3290km。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岳阳市中心城区城市主、次、支干道排水管线;岳阳市中心城区街、巷、小路上的排水管线;未建设在道路上的城市排水主涵进行数据采集,包括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排水管线数据采集总长度3290公里,其中包括已普查管线长度2265公里信息导入,未普查管线长度1025公里数据采集,另外在未开展CCTV检测区域抽检20%管线共312公里进行排水管线清淤处理和CCTV管道检测。
按管线类型分类,本项目涉及雨水管1546公里,污水管855公里,合流管889公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相关技术标准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1.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编写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1.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2007
1.4《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补测资料及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指南》
1.5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补测的通知》(城建[2014]179号)
1.6《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1.7《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范》
1.8《岳阳市城市地下管线补测工作实施方案》
1.9《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1.10《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GB/T 23705-2009
1.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12《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 18578-2008
1.13《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2007
1.14《城市地理要素编码规则 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GB/T14395-2009
1.15《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22
1.1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 第3部分:GB/T 19001-1994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供应、安装和维护中的使用指南》GB/T 19000.3-2001
1.17《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 9001-2007
1.18《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CJJ/T 100-2017
1.19《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1.20《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1.21《地理信息元数据》GB/T 19710-2005
1.2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
1.2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以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建城〔2021〕165号)
1.2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17;
1.25《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 1187-2016;
1.26《城市排水管渠数字化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T/CECS1028-2022
1.27《湖南省市政排水管网数据采集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导则》
1.28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如作业过程中有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2.相关系统、设备技术指标未列明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如有新的标准应当执行新的标准。
三、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一) |
排水管线数据采集 |
公里 |
3290 |
|
1 |
已普查管线数据导入 |
公里 |
2265 |
|
1.1 |
主次干道和支路 |
公里 |
1216 |
|
1.2 |
小街小巷 |
公里 |
259 |
|
1.3 |
小区 |
公里 |
690 |
|
1.4 |
城市排水主涵 |
公里 |
100 |
|
2 |
未普查管线数据采集 |
公里 |
1025 |
|
2.1 |
主次干道和支路 |
公里 |
584 |
|
2.2 |
小街小巷 |
公里 |
441 |
|
(二) |
CCTV管道检测 |
公里 |
312 |
|
(三) |
排水管道清淤处理 |
公里 |
312 |
满足CCTV检测需要 |
1 |
400-600mm管径 |
公里 |
184 |
|
2 |
600-900mm管径 |
公里 |
128 |
|
(四) |
不可预见费 |
项 |
|
|
1、管网普查
1.1 排水管网物探:完成建城区雨污水主、支管网的物探工作,依据测量结果认真分析并形成数据。
1.2 排水管网数据建库:完成雨污水主、支管网的普查,查清雨污水主、支管网的长度、坐标、管径、材质、埋深、标高、检查井淤泥深度及运行状态,形成数据库。
1.3 排水管网测量:完成网管 GPS 坐标定位标注。
1.4 排水管网成图:形成雨污水主、支管网的长度、坐标、管径、材质、埋深、标高、检查井淤泥深度。
1.5 水质监测口:普查高程、埋深、材质、管径等基础数值,提供各管网段管内淤积数据。
排污口:普查高程、埋深、材质、管径等基础数值,提供各管网段管内淤积数据。
雨污混接点:普查高程、埋深、材质、管径等基础数值,提供各管网段管内淤积数据。最终结算按实际长度计。
2、管线探测(管网普查 2)
基于已完成的管线普查,对排查范围进行补测或复核。对管网空间位置、管径、管道属性、重要节点标高及井坐标点等进行普查、检测和复核及设施调查复核。对排水户的雨、污水排口进行标记;入河市政排口名录;接驳口、泵房等排水设施进行补测。补充完善相关排口等信息,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系统编号,便于后期管理。基于已完成的管线普查,对排查范围进行补测或复核。最终结算按实际长度计。
3、管网清淤
开启井盖、机械冲洗井壁积泥、清除管内井内淤泥、关闭井盖、清理现场,为后续开展CCTV工作提供工作环境。具体里程数据需在探测后确定,最终结算按实际长度计。
4、CCTV检测
通过采用 CCTV 检测,了解所选取管段的健康状况,为日后修复提供资料及视频支持。最终结算按实际长度计。
四、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本章采购内容
(二)采购项目交付(实施)时间和地点
1.交付(实施)时间: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经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成果。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中标人提交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进行审查并通过后,方可开展具体排查工作。
2.本项目应由中标人自查,需上级的核查及验收,中标人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和满足其他相关要求、质量要求等,通过供应商提交成果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逐级审查验收,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采购人要求执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充、修正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若乙方弄虚作假且不配合甲方工作上级的核查及验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费用。
六、其他要求
1、所有检测所得结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及著作权均归采购人拥有,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成果资料提交后 10 天内移交并归还本次所得各种数据成果及原始资料。
2、中标供应商应对提交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可行性、完整性负责,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除返还有缺陷或过错部分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若中标供应商无力及时补充完善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费用。
3、中标供应商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执行,以确保本项目中涉及到国家机密以及采购人机密等不可对外泄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人工、材料、管理、财务、验收等所有费用(含工资、加班费、交通费、住宿费、职工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商业保险、办公、生活用房租赁费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中标人对委托范围中的相关方案及文件的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6、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范围内的土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用费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7、其他要求详见合同专项条款,招标文件未约定内容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执行。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响应。带“★”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如有偏离或缺漏,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