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1.强化疫情监测。严格按照《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 23478—2009)及省林草局《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执行,疫情监测覆盖率100%;
2.严控疫情扩散。按照《抚顺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为2023年构建西、北两侧疫情隔离带创造先决条件,2023年度疫情发生小班面积控制在100公顷以下目标;
3.彻底清理疫木。2023年4月末前要清除现有枯死树,完成疫木的除治和处理,疫木除治率100%,疫木安全处置率100%;
4.巩固防控成果。严格执行辽宁省、抚顺市林业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奋力达到明年抚顺县汤图乡拔除疫点,上马镇疫情实现清零。
(二)任务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末,按照《抚顺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针对国有抚顺县温道林、三块石林场和五龙林场设计的除治小班304个,除治面积1224.14公顷,除治株数45574株。其中:温道林场设计除治小班248个,除治面积978.43公顷,除治株数34388株;三块石林场设计除治小班30个,除治面积70.34公顷,除治株数9842株;五龙林场设计除治小班26个,除治面积175.37公顷,除治株数1344株。其采伐要求按照以规定执行: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抚顺市林业主管部门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北扩的相关工作要求,为保护北部松林资源安全,将抚顺县后安镇、救兵乡、海浪乡等5个非疫点乡镇的部分松林小班枯死树纳入除治范围。
二是贯彻落实省林草局《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及抚顺市林业主管部门有关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要求,实现抚顺县汤图乡“疫点乡镇清零行动”目标,对汤图乡现存油松、部分枯死30%以上无培育希望的冷杉小班,采取除治性皆伐措施,确保汤图乡实现无疫情。
三是加大对樟子松人工纯林的除治力度。通过近三年的防控实践发现,樟子松人工纯林每年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枯死现象,今年受极端气候的影响枯死现象尤为严重,取样鉴定尚未发现松材线虫,为减小松材线虫病疫情的传播扩散风险,对非疫点乡镇枯死严重的樟子松小班采取皆伐措施比照疫木除治。
四是根据2021-与2022除治株数数据对比,除治株数下降48%,说明县区域内疫情发生基本上达到可控,因此,本次将继续针对疫点乡镇内小班枯死率达30%以上的松林地块,采取除治性皆伐措施。
二、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09 )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 94号),结合抚顺县松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林所处区域、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等因素,将松林划分为除治作业区、重点防控区、一般防控区。
1.除治作业区
(1)范围
按照《抚顺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方案》对国有抚顺县温道林场、三块石林场和五龙林场的设计小班范围。
(2)任务
清理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对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进行采伐,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全面攻坚”策略,实现疫情整体可控、逐步压缩、定点清除。计划除治发生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小班304个, 除治面积1224.14公顷,除治株数45574株。(以除治实际作业为准)。
2.重点防控区
(1)范围
将与汤图乡、上马镇疫点相邻的救兵镇、后安镇等全部纳入重点防控区,同时将三块石省级自然保护区、天女山森林公园、抚顺县社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域同等划入。
(2)任务
① 强化普查监测,对该区域实施人工地面监测与无人机监测相结合的一体化监测措施。严格执行疫情普查与日常监测制度,每1个月进行一次专项监测,实行疫情监测网格化管理,统筹护林员、乡镇及国有林场管护员、社会化组织、林草资源监测机构等力量监测,普查范围全覆盖。
② 及时发现濒死枯死木并取样鉴定。针对温道林场与三块石林场境内的部分红松地块,采取地面人工打药方式防治松材线虫媒介昆虫(23%高效氯氯菊酯触破式微囊悬浮剂防治10000 亩,3%嚷虫琳微囊悬浮剂防治10000亩)。对发生疫情小班林缘为基准向外延伸2000米内的松树实施生物与化学预防,提高林分对疫情的抵抗能力。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
(1)伐除方式
一是“集中除治”。疫木采伐工作以林场为单位实施,林场组织采伐队对疫木实行统一采伐,所有采伐作业均在监理公司监管下完成。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一般是当年11月至翌年4月)开展“集中除治”采伐清理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并进行除害处理,采伐方式分为除治性皆伐清理和除治性择伐清理两种方式,本次共计除治小班304个, 除治面积1224.14公顷,除治株数45574株。其中:温道林场设计除治小班248个,除治面积978.43公顷,除治株数34388株;三块石林场设计除治小班30个,除治面积70.34公顷,除治株数9842株;五龙林场设计除治小班26个,除治面积175.37公顷,除治株数1344株。
二是“即死即清”。按照《辽宁省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文件指示精神和抚顺市林业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抚顺县实际情况,计划在2023年5月-8月,对上马镇、汤图乡区域内的松林存在的(濒死、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处置措施。
(2)疫木处理
伐倒疫木后截断处理,由施工人员搬运到山下大型移动粉碎设备地点或定点加工厂进行安全处置,任何人不得随意堆放,要指定专人看管并有交接记录。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技术规范》(GB/T23477-2009)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等法规及文件要求,本着“严格按照各县区要求的方式进行疫木除治”的原则,对疫木采取粉碎(短粒径不超过l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烧毁或旋切(厚度小于0.3cm,木芯及边角料及时烧毁)处理,并进行全过程现场视频监管。
(3)伐桩处理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 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 94号)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完善松材线虫病疫木伐桩处理措施>的通知》(辽林草科字[2022] 5号)文件指示精神,以实现疫情整体可控、逐步压缩、定点清除为防控目标的重型疫区,伐桩高度控制在不得超过5厘米,可不做处理。
(4)枝梢处置
处理干材的同时,要对作业场地内残留枝梢进行清理,场地清理要求到边到沿不留死角,对直径1厘米以上5厘米以下的枝丫采取就近且安全的地方进行烧毁处理,严禁遗漏、流失。直径5厘米以上的包装好运到指定地点堆放,经专人清点记录,进行粉碎处理。
(5)作业要求 .
采取集中除治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極应在疫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于媒介昆虫进入羽化期前全部处置完毕;采取即死即清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梢必须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就地烧毁的要求进行处置。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施工作业过程中需要用元道经纬相机拍摄施工前中后影像并留存。
(6)除治标识
各除治林场在相应除治小班内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作业单位、除治地点、除治方式、除治面积、除治株数、监督电话等信息。
(7)除治数据采集上报
各除治林场积极应用国家新版2.0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移动端监测APP、辽宁省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及移动端监测APP采集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三)监管措施
1.疫木伐除监管
(1)疫木伐除按照采伐设计要求进行采伐,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采伐作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采伐的疫木要集中堆放,指定专人看管,确保疫木不流失,采伐场地要及时清理。
(2)现场伐除监管员及时登记《现场伐除管理台账》。
(3)疫木采伐结束后,由施工员负责疫木检尺验收工作,填写《疫木采伐作业验收单》。
2.疫木转运监管
采伐的疫木需要运输时,填写《疫木运输转运发车单》,签发一车一单。指定专人负责随车押运疫木,运输到山下或指定场地,就地就近粉碎处理。
3.疫木粉碎点监管
派驻粉碎点负责人员,粉碎加工点要安装App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监管,设备24小时开通,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全程监管除治过程,不留死角。监管措施
(四)档案管理
项目活动内容按照辽宁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精细化监管平台的要求,在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并健全档案信息,实行规范管理。在原有档案基础上,按照省、市、县(区)要求,规范建立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档案专卷,除治作业区采伐、焚烧、粉碎等环节影像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确保每个环节可查可检,为整个项目提供档案保障。疫木集中处置企业要从疫木进厂开始建立工作档案,检查视频监控系统,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各个环节记录在案,保证影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为以后检查提供保障,县区林草部门要将此影像资料拷贝留存。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文件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
3.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
4.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5.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三、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规范》、《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规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对除治地块、清理场地、伐根处理等进行检查验收除害任务量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工作。这项工作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乡镇政府依据第三方机构的验收检查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一)检查验收
1. 检查验收内容
(1)对照年度除治任务,全面检查除治任务完成情况;
(2)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
(3)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
(4)除治作业区伐根处理和枝丫清理情况;
(5)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
(6)疫木处置或烧毁情况;
(7)疫木除治监管情况;
(8)检疫封锁情况。
(二)巡查检查
除治期间对除治地块进行不定期巡查和在4月初采取回头看方式检查,对全县疫点的采伐地进行全面普查,查找遗漏病死树、作业不到位、场地清理不干净、伐根包网有遗漏等现象进行复查并及时改进,对疫点乡镇周边农户进行巡查,及时清理大柴等剩余物,确保4月15日前全部烧毁。
四、资金来源与使用安排
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专项资金,此次共设计采伐45574株(其中:温道林场34388株、三块石林场9842株、五龙林场1344株)。每株100元,总投资455.74万元。全部用于抚顺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