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1.本项目定标原则:
(1)投标人可对一个包组或者多个包组投标,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在包组1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包组2评审时不再推荐为该包组的中标候选人,该包组推荐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另有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采购标的 |
包组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 |
拟投入的保费 (人民币万元)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
包组1 |
英德市 |
2024年至2026年 |
47856.9 |
包组2 |
连州市、连南县 |
2024年至2026年 |
22849.83 |
|
包组3 |
阳山县、连山县 |
2024年至2026年 |
18885.42 |
|
包组4 |
清新区 |
2024年至2026年 |
17460.93 |
|
包组5 |
佛冈县 |
2024年至2026年 |
10672.59 |
|
包组6 |
清城区 |
2024年至2026年 |
9526.05 |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设施农业、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构建“保防救赔”一体化体系,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全面优化理赔服务,不断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构筑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各地政府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积极宣传推广,引导农业生产者参保,落实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加强理赔监管服务,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引入商业保险运营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承担理赔责任风险。通过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实行奖惩制度,保持竞争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三)自主自愿。通过政策引导、保费补贴、理赔服务和农户参保受益实例宣传等方式调动参保积极性,促进农户自愿投保。
(四)协同推进。确保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农惠农强农的综合效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农绩效。
三、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为实施范围内保险实施品种的种、养产业所有农户、企业、农(林)场、合作社、镇(街)村等农林生产经营者。其中,种养场所、种养品种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有关规定;养殖废弃物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养殖类品种需按照强制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能繁母猪、牛、羊等大牲畜应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
四、各包组主要内容
(一)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
1.中央财政补贴型种植险。
(1)保险品种:水稻、水稻制种、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蔗。
(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寒害(标准)、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保险期限:以保险品种的一个生长期作为一个投保周期。
各县(市、区)政府部门要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主体作用,延续将水稻、玉米种植保险的农民负担保费列入县(市、区)统筹实施项目并据实结算。
2.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
(1)保险品种:能繁母猪、生猪(含育肥猪、仔猪)、奶牛。
(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3)保险期限:能繁母猪、奶牛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生猪(含育肥猪、仔猪)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
(4)疾(疫)病观察期:中央财政补贴型养殖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其中能繁母猪20天、育肥猪10天、仔猪3天、奶牛10天,保险期限届满续保的标的,免除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中疾病、疫病所致的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
1.省级财政补贴型种植险。
(1)保险品种:岭南水果(含在清远种植的所有水果)、种植大棚、蔬菜(不含连州菜心气象指数)、花卉苗木、茶叶(不含英德茶叶品质气象指数)。
(2)保险责任(不含气象指数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寒害(标准)、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保险期限:种植大棚、蔬菜(不含连州菜心气象指数)、花卉苗木、茶叶(不含英德茶叶品质气象指数)、岭南水果以一茬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
2.省级财政补贴型养殖险。
(1)保险品种:家禽养殖(含肉鸡、蛋鸡、肉鸭)、淡水水产养殖。
(2)保险责任:
①家禽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疾病、疫病、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火灾、旱灾、雷击、地震、爆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崖崩、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且连续七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3%(含)或单日内死亡总量达到单批次养殖总量1%(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上述疫病中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②水产养殖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暴雨、风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击、地震、泥石流、河堤溃堤等原因导致停电(停电时长>4h)造成水产品养殖鱼塘增氧机、水泵不工作发生缺氧;或直接造成鱼塘漫堤、溃堤(溃口截面积>0.5m2),导致保险标的死亡的,根据漫堤、溃坝等级或停电时间,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由于高温、低温寒害(标准)、冻灾、疾病、疫病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是保险水产所在县级(含)以上气象部门发布预警或涵盖预警地区的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预警;二是若气象部门未发布预警,而实际预警地区的国家气象站监测数据达到预警类别时,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气象服务机构发布预警指定地区或涵盖预警指定地区的台风、雨、寒冷和高温预警提示报告,具体第三方专业气象服务机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水产所在县级(含)以上出现台风、暴雨、寒冷和高温等气象灾害时,鼓励采用气象指数进行保险赔付。所在区域的气象站由于站点仪器损坏、导致气象数据无法正常获取的,以最近距离的气象站观测数据代替,但须经气象部门审核认定。
(3)保险期限:肉鸡、肉鸭、淡水水产养殖以一批次或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蛋鸡养殖以一年作为一个投保周期。
(4)疾(疫)病观察期:家禽养殖保险设定疾(疫)病观察期,其中肉鸡7天、肉鸭5天、蛋鸡15天,保险期限届满续保的标的,免除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因保险责任中的疾病、疫病所致的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地方特色险种。
延续开办山羊养殖保险、英德茶叶品质气象指数保险、连州菜心气象指数保险。鼓励对中央、省级财政补贴型险种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条款修订、增加附加险的方式扩展升级保险责任,增加产量、价格、收入等保险责任,由此增加的保费由各县(市、区)财政或参保人自行承担。
五、各包组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
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险种单位保险金额、费率标准及各级财政补贴比例一览表
(2024-2026年)
险种类型 |
险种 |
保额(元/亩、头、羽) |
费率(每造/年/批) |
中央财政补贴 |
省级财政补贴 |
市县财政补贴 |
投保人负担 |
中央财政补贴险种 |
水稻 |
1000 |
3.5% |
35% |
30% |
15% |
20% |
水稻制种 |
2000 |
15% |
35% |
30% |
15% |
20% |
|
马铃薯 |
1800 |
8% |
35% |
30% |
15% |
20% |
|
玉米 |
600/1000 |
3% |
35% |
30% |
15% |
20% |
|
花生 |
1000 |
2% |
35% |
30% |
15% |
20% |
|
甘蔗 |
1500 |
4.5% |
35% |
30% |
15% |
20% |
|
能繁母猪 |
2500 |
7% |
40% |
25% |
10% |
25% |
|
仔猪 |
500 |
5.6% |
40% |
25% |
10% |
25% |
|
育肥猪 |
1500 |
3.8% |
40% |
25% |
10% |
25% |
|
奶牛1-3岁 |
20000 |
6% |
40% |
25% |
10% |
25% |
|
奶牛3-7岁 |
15000 |
6% |
40% |
25% |
10% |
25% |
|
奶牛7-8岁 |
10000 |
6% |
40% |
25% |
10% |
25% |
|
省级财政补贴险种 |
岭南水果 |
3000 |
8% |
0 |
40% |
20% |
40% |
茶叶 |
5000 |
3% |
0 |
40% |
20% |
40% |
|
露地蔬菜 |
900/1500/2000 |
8% |
0 |
40% |
20% |
40% |
|
大棚蔬菜 |
900/1500/2000 |
4.8% |
0 |
40% |
20% |
40% |
|
露地花卉苗木 |
3000/5000 |
7% |
0 |
40% |
20% |
40% |
|
大棚花卉苗木 |
3000/5000 |
4% |
0 |
40% |
20% |
40% |
|
简易大棚 |
4000 |
4.5% |
0 |
40% |
20% |
40% |
|
钢结构大棚 |
15000 |
3% |
0 |
40% |
20% |
40% |
|
肉鸡 |
30 |
1.8% |
0 |
40% |
20% |
40% |
|
肉鸭 |
30 |
1.5% |
0 |
40% |
20% |
40% |
|
蛋鸡 |
40 |
3% |
0 |
40% |
20% |
40% |
|
淡水水产 |
5000 |
6% |
0 |
40% |
10% |
50% |
|
地方特色险种 |
山羊 |
1000 |
8% |
0 |
市级财政补贴12.5%,其他详见说明3 |
40% |
|
茶叶品质气象指数 |
5000 |
3% |
0 |
市级财政补贴10%,其他详见说明3 |
40% |
||
连州菜心气象指数 |
900 |
8% |
0 |
40% |
说明:
1.玉米每造每亩保险金额为普通玉米600元、甜玉米1000元,蔬菜中叶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900元、茎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1500元、果菜每茬每亩保险金额2000元,花卉苗木中一年一茬、一年多茬花卉苗木每茬每亩保险金额3000元、多年生花卉苗木每茬每亩保险金额5000元。
2.茶叶品质气象指数保险实施范围为英德市区域;菜心气象指数保险实施范围为连州市区域。
3.省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不得固化省级补贴比例,因此茶叶品质气象指数、菜心气象指数、山羊3个险种除市级财政补贴和投保人自负保费外,其余保费补贴由县(市、区)财政负担。
中标人应当坚持风险可控、保本微利、可持续经营原则,在充分听取财政、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和农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保险机构,做好相关险种条款费率的制定测算工作,提出行业指导性条款费率,供中标人参考。
六、各包组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
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发现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执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保险经办机构向市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季度保费补贴结算申请材料,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七、各包组服务要求
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议,明确承保、理赔程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约定等。
2.中标人要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安排,防范巨灾风险。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在保险保障不足而导致巨灾情况下赔付不足,最后损害农户权益行为发生。
3. 中标人对本项目的防灾减灾资金投入比例为不低于当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签单保费收入的1.5%(专业农险公司1%),增强农户防御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农户因灾损失。
4.中标人应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资源互享、人员互通、信息互用的联系工作机制,共同制定有关制度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
5.中标人要做好农户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保存和管理工作,建立农户参保资料数字化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加强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报送、核算工作。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做到理赔服务“三到户”即查勘定损到户赔款支付到户、理赔信息公开到户。
6.中标人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编印、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宜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户积极主动投保。
7.中标人可根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规定,委托基层乡镇协保机构协助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与乡镇协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并对协保员开展工作子以指导、培训。
采购包1(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英德市区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至2026年,按投保险种相应保险期限规定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标承保机构按各自中标区域实施本项目承保服务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发现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执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保险经办机构向市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季度保费补贴结算申请材料,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验收要求 |
1期: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报价说明 |
本项目价格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购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故不涉及价格评分。由于系统原因,请投标人报价以本子包预算金额填报,该数值不参与项目评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英德市区域) |
项 |
1.00 |
478,569,000.00 |
478,569,00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英德市区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连州市、连南县区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至2026年,按投保险种相应保险期限规定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标承保机构按各自中标区域实施本项目承保服务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发现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执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保险经办机构向市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季度保费补贴结算申请材料,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验收要求 |
1期: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价格说明 |
本项目价格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购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故不涉及价格评分。由于系统原因,请投标人报价以本子包预算金额填报,该数值不参与项目评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连州市、连南县区域) |
项 |
1.00 |
228,498,300.00 |
228,498,30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连州市、连南县区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阳山县、连山县区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至2026年,按投保险种相应保险期限规定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标承保机构按各自中标区域实施本项目承保服务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发现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执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保险经办机构向市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季度保费补贴结算申请材料,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验收要求 |
1期: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价格说明 |
本项目价格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购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故不涉及价格评分。由于系统原因,请投标人报价以本子包预算金额填报,该数值不参与项目评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阳山县、连山县区域) |
项 |
1.00 |
188,854,200.00 |
188,854,20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阳山县、连山县区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4(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区区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至2026年,按投保险种相应保险期限规定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标承保机构按各自中标区域实施本项目承保服务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发现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执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保险经办机构向市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季度保费补贴结算申请材料,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验收要求 |
1期: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价格说明 |
本项目价格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购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故不涉及价格评分。由于系统原因,请投标人报价以本子包预算金额填报,该数值不参与项目评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区区域) |
项 |
1.00 |
174,609,300.00 |
174,609,30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新区区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5(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佛冈县区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至2026年,按投保险种相应保险期限规定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标承保机构按各自中标区域实施本项目承保服务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发现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执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保险经办机构向市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季度保费补贴结算申请材料,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验收要求 |
1期: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价格说明 |
本项目价格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购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故不涉及价格评分。由于系统原因,请投标人报价以本子包预算金额填报,该数值不参与项目评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佛冈县区域) |
项 |
1.00 |
106,725,900.00 |
106,725,90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佛冈县区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6(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城区区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至2026年,按投保险种相应保险期限规定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标承保机构按各自中标区域实施本项目承保服务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各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各级保险承办机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2.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费补贴资金,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发现将追回相应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情况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3.保费补贴按季度拨付。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金〔2024〕1号)执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据实结算。每季度首月5日前,保险经办机构向市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季度保费补贴结算申请材料,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验收要求 |
1期: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价格说明 |
本项目价格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购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故不涉及价格评分。由于系统原因,请投标人报价以本子包预算金额填报,该数值不参与项目评审。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保险服务 |
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城区区域) |
项 |
1.00 |
95,260,500.00 |
95,260,500.00 |
金融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6年清远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清城区区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