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工作稳定性、延续性,继续做好过渡时期网络支撑,做好系统工作的平稳过渡,按照实际工作使用需求,继续做好药监系统组网支撑。租赁的综合通信网络应能够满足各机构之间专网通信的需求,能够提供从各个分支机构办公点位到市局,全双工、端到端的数据传输通道。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节能环保政策:投标产品中如有财政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网络带宽:不小于20M,均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带宽升级,应能提供持续稳定的网络带宽,线路带宽以验收实测网络带宽为准;等。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
包内容 |
数量 |
单包最高限价 |
实施时间 |
实施地点 |
1 |
专线租赁1 |
1项 |
224.66万元 |
12个月 |
北京 |
2 |
专线租赁2 |
1项 |
50.78万元 |
12个月 |
北京 |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 服务地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验收标准、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专网实现市局及系统内单位之间计27条线路(20M本地专线)联网,其中10条为双链路,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此外,中环到槐柏树机房有一条裸光纤。网络拓扑图如下:
药监局联网的分支机构办公点位现为27个,为保障2023年全局各机构间专网的正常运营,现药监局针对该专网进行链路租赁招标。
本项目分第一包、第二包,第一包包括27条(每个地点一条)20M本地专线(分支机构办公点位详细地址见附表)和一条中环到槐柏树机房的裸光纤,预算不超过224.66万元;第二包包括10条双链路的20M本地专线(分支机构办公点位详细地址见附表),预算不超过50.78万元。主节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中环广场B座3层机房。提供为期12个月的租用服务,要求网络架构不变动,网络不中断。
针对本项目第一包与第二包的招标采购内容,如有投标人两个包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只能作为本项目第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且不再参与第二包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包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3.1本次招标面向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下的服务、有能力完成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运营商。
3.2投标人应具有可以提供SDH或相同信道服务能力的电信运营商资质。
3.3投标人应自行办理通信线路施工相关手续,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施工工作。
3.4投标人应具备长期稳定的运行维护体系和管理能力,有大量经验丰富的维护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电路阻断,投标人应具备可以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
为确保工作稳定性延续性,继续做好过渡时期网络支撑,做好系统工作的平稳过渡,按照实际工作使用需求,继续做好药监系统组网支撑。租赁的综合通信网络应能够满足各机构之间专网通信的需求,能够提供从各个分支机构办公点位到市局,全双工、端到端的数据传输通道。数据传输通道须保证传输质量,并满足如下需求:
投标人须提供综合通信网络总体设计方案,其中至少应包括网络架构、组网特点说明、通信网稳定运行保障等。
4.1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租赁实施及线路保障方案。
4.2投标人须制定详细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方案。在网络使用过程中用户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完善需求,应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和技术服务。
4.3投标人根据市药监局的带宽和接口需求,负责市药监局所有节点指定机房中心通信设备以及全程通信链路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网络通信设备。
4.4通信网络应具备高可靠性,有完善的冗余和保护机制,具有一定的扩容能力。综合通信网络中各个节点带宽应能进行平滑升级(具有能够升级到100M的能力)。
4.5综合通信网络的传输主干网络须具有线路备份保护机制,并且能在用户要求的节点提供线路保护。
4.6有线通信网络技术性能指标:
1)网络带宽:不小于20M,均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带宽升级,应能提供持续稳定的网络带宽,线路带宽以验收实测网络带宽为准。
2)网络时延:≤50毫秒
3)网络传输能力:可通过9000byte巨型帧。
4)单条线路端到端全年可用率达到99.9%(即单条线路每月故障不超过44分钟),主干电路全年可用率99.99%,单条线路年故障重复发生次数<4次,年故障历时≤6小时;
5)最大延时与最小延时之差:≤45毫秒
6)网络误码率:≤1×10-7
4.7通信网络须具备网管功能,能够在投标人网管中心和分支节点之间,对通信设备及两者之间的全程通信网络进行监控和管理。具有查询通信网实时和历史故障记录的能力,并能够将故障记录等数据生成EXCEL报表。
4.8接口要求
市局物理接口为1000M单模以太网光纤接口,分支节点的物理接口为10/100M的以太网电接口。
4.9维护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长期稳定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能力,需提供完整的售后维护方案,由经验丰富的维护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组成的项目支撑团队,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4.10故障响应
投标人7×24小时受理故障申告,从北京市药监局通知投标人时间开始计算,城区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郊区4小时到达现场并解决。
5.1报价要求
投标人需对该项目每包的月租费总价进行报价,报价需涵盖通信线路租费、运维服务等内容。
5.2支付方式
季度付费方式,按实际使用量的月租据实结算,以支票或汇款形式至少每季度支付相关费用。
序号 |
分支节点名称 |
地址 |
数量 |
1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分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四、五层 |
2 |
2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号曙光办公中心四层 |
2 |
3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分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5层、17层 |
2 |
4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四分局 |
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西100米路北 |
2 |
5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分局 |
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1号楼 |
2 |
6 |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24-3号 |
2 |
7 |
北京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北京市疫苗检查中心) |
北京市西城区水车胡同13号 |
2 |
8 |
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 |
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25号 |
2 |
9 |
北京市药品网络监测分析中心 |
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 |
2 |
10 |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北京市医用生物防护装备检验研究中心) |
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二街7号 |
2 |
11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东城区什锦花园胡同7号 |
1 |
12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 |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14号 |
1 |
13 |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 |
北京市宣武区广外三义东里8号楼东门 |
1 |
14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1号 |
1 |
15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丰台科学城海鹰路 1 号院 3 号楼 |
1 |
16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 |
1 |
17 |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87号 |
1 |
18 |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2号 |
1 |
19 |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51号 |
1 |
20 |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3号 |
1 |
21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
1 |
22 |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路北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
1 |
23 |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新北路11号 |
1 |
24 |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 |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山东南坡 |
1 |
25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
1 |
26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
1 |
27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 |
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前街3号 |
1 |
备注:分支机构办公点位需依据甲方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