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加强森林火灾综合扑救能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员。
包号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数量 |
01包 |
1-1 |
米易县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队员劳务外包服务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17人 |
三.项目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员的招录、日常管理及待遇
1、招录方式、原则和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米易县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和规定组织招聘工作。在米易县政府网站和成交供应商微信群发布招录公告,招聘录用米易县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并与成员签订短期、长期用工协议。辅助用人单位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人员或以后流失人员的补充,根据招聘程序进行不定期招聘,随时补录,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补录人员要符合本次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
2、日常管理
(1)签订用工协议:成交供应商统一与队员签订用工合同(中短期、长期),试用期内,凡未通过体能测试的、违反工作纪律应该辞退的、经用工单位确认不具备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素质的,用工单位可退回成交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安排胜任岗位的人员。
(2)队伍日常管理
1)队伍实行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必须无条件遵守米易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战训一致、训管结合,坚持依法治训、按纲施训,端正训、演、考,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组训,确保人员、内容、时间、质量落实;应当严格落实训练基本制度,以训促管、以管促训,正规训练秩序,树立正确安全观。
3)聘用人员在实习期内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用工单位可退回成交供应商。用工单位每年对成交供应商派遣的人员进行考核,包括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工单位可退回成交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安排胜任岗位的人员。退回的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用工协议并妥善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决。
(3)队伍培训:供应商须有岗前培训机制,所有队员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行业要求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二)、队伍要求
1、森林防火期拟招录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17名,其中攀莲镇、草场镇、丙谷镇、湾丘乡、新山乡各9人,普威镇、白坡乡、麻陇乡、得石镇、白马镇、撒莲镇各12人。
2、队伍职责:
(1)主要承担初期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2)按照县森防指调派,增援县域内其他乡镇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3)按照县应急委调度,承担其他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3、队伍管理
(1)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招录管理,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森林火灾业务培训,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使用。
(2)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驻防及食宿由各乡(镇)统筹安排,防火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并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战备执勤。
4、考核方式
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队伍管理规章制度、队员招聘考核办法,每月对队员进行绩效考核、体能考核,对连续3次以上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队员予以辞退。
5、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队列风纪、执勤值守、学习培训、日常管理、联勤联训、联动演练、体能训练等制度。
(2)强化日常救援训练,加强对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技术、战术研究和训练,开展力量集结、战斗编成、通信联络、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安全防护等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和培训。
(3)强化对新技术装备的操作应用,定期开展预防性检查、实战演练和技术比武等活动,切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救援能力。
(4)根据县域内不同种类安全风险和可调用的救援资源,编制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明确灾情等级、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和应急保障等内容,不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三)人员要求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管理、爱岗敬业;
(4)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与其他单位和公司未解除用工关系的,不得应聘。
(8)身体健康,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2、招录岗位、名额及条件
岗位一:应急队员(限男性)条 件:
(1)年满20周岁,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城镇户口须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农村户口须初中及以上学历;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0米及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KG)=身高-110);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米易本地户口公民;
(5)有相关从业经验人员、退伍军人、民兵,熟悉当地林情、气候、地形地貌的人员优先考虑;
主要职责:承担洪灾、地灾、地震、森林火灾、防疫等多种应急救援职能,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招聘流程(全程由成交供应商组织,采购人监督执行)
1、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退军人和具有其他相关森林消防技能的携带相关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四张至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对照所应聘的岗位详细阅读相应岗位职责,明确其具体职责。
(2)报名地点: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在米易县城内)
(3)报名须知: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告知本次招录《准考证》领取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考试。
(1)报考应急队救援岗位的人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体能测试(达标)+笔试(100分)+面试(100分)构成,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5:4:1构成;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2)体能测试的项目:1500米跑、100米跑(此2项为必须达标项目),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任选2项达标)(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见附件2)。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考题范围为: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4)面试分为自我陈述(2分钟)和答题(2分钟)两部份。
(5)考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内容按照要求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于体检完成5个工作日内交于汇总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4、政审及培训
(1)体检合格者,按应聘者笔试、面试的平均成绩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进入政审名单。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2)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培训期间按照1:1.2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3)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培训中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可依次递补。
5、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3天后,无任何不良反应且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6、聘用
岗前培训及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合格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签订用工协议。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时间:7个月。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法和条件:采购人在当月15日之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
2.1劳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每人不低于2700元/月。
2.2结合工作岗位性质,由乡(镇)购买意外险。
2.3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食宿由所在乡(镇)统一安排。
2.4装备物资,队员装备、服装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统一发放。
2.5如招录人员不足或以后流失人员的补充,供应商根据招聘程序不定期补录,补录人员要符合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条件。如森林草原防火期延长,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聘用时间。
3、在服务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不再需要购买服务时,该合同自然终止。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履约验收标准:
4.1如出现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准。如采购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出现争议,在场验收人员无法确定的,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成交人垫付,最终验收标准以检测结果为准,如检测合格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由成交人承担。验收的主要依据如下:(1)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2)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3)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4)项目合同及其附件;(5)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其他未尽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4.2验收主体:米易县应急管理局。
4.3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5日内组织。
5、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6、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技术履约验收内容: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进行验收。
8、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应答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