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49 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20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组织开展古蔺县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下简称“2022 年度变更调查”),在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 2022 年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成果基础上,利用部统一下发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图斑以及各地掌握的国土利用变化信息,结合综合动态监测以及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成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逐级核查,全面掌握 2022 年度的国土利用变化情况。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古蔺县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进行采购。
二、工作任务(实质性要求)
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利用部统一下发的正射影像图和补充收集的高清影像,结合部、省、市各级管理数据和省级下发的监测图斑,补充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古蔺县 2022 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结合综合动态监测成果及日常变更锁定图斑,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开展逐级的内、外业核查及数据库质量检查,更新形成古蔺县 2022 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
三、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内容
1、资料领取与收集
安排技术人员及时领取国家、省、市下发的数据,在汇总下发的各类管理数据的基础上,补充收集整理县级各类自然资源管理数据。
2、用地管理信息补充备案
将收集整理的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管理信息与部下发的管理信息进行比对,掌握是否存在遗漏备案或备案信息错误情况。存在备案信息不齐或错误的,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通过原备案渠道进行补充调整备案信息。
3、调查界线调整
收集整理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级行政界线、行政区划名称、行政区划代码调整情况。县级及以上界线、名称、代码等调整的,及时将调整方案和民政部门的批复报送至自然资源厅,经省级报自然资源部批准后纳入变更调查成果。县级以下因撤乡并镇、村组合并等导致乡镇级、村级调查界线、名称、代码发生变化的,依据民政部门相关成果和批复,及时调整完善调查界线等,及时纳入变更调查成果。
4、变化图斑补充提取
利用国家下发的正射影像图,充分收集调查时点前后更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 比对省、市下发的相关管理数据,结合自行掌握的相关变化线索,在部、省提取的监测图斑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与上一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比对,内业判读提取本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图斑。
5、调查底图制作
在部下发的 2022 年度正射影像图基础上,叠加以下图斑或矢量数据,制作古蔺县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底图,用于开展实地调查工作。
一是监测图斑。部下发的 2022 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省级下发的 2021 变更锁定的补充变更图斑、省级综合动态监测锁定图斑和跟踪图斑、耕地恢复跟踪图斑及其他监测变化图斑;不动产登记、征地、供地、督察执法和日常巡查等工作市县两级掌握的管理数据涉及的变化信息。
二是管理数据。部下发的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 2022 年度各类用地管理信息;各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审批或备案的矢量数据;县级尚未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
三是其他数据。主要是 2021 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等。
6、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
2022 年度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三调”问答等保持一致。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对县级工作底图中所有图斑开展调查。调查对象主要包括: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和 2021 变更跟踪图斑,省级补充下发的跟踪图斑和综合动态监测锁定图斑,地方自主掌握的变化图斑。调查时要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依据图斑调查成果,结合掌握的自然资源管理成果,更新城镇村范围、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形成 2022 年度相关单独图层。
7、“天府调查云”外业举证
利用“天府调查云”平台的“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举证模块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地外业举证。在开展外业调查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 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全省统一的举证平台。
对于 2022 年度新增耕地、水田变更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变更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图斑,不论影像是否支持以上地类变更,均需全部实地举证,不得承诺举证。对于 2021 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和日常变更调查工作中,举证照片为正在种植的粮棉油糖菜且农作物已出土长苗的新增耕地图斑,最新遥感影像仍为耕地特征的,可不再重复调查举证。
8、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衔接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 2022 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 号)要求,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发生变化的,对林草部门已同步实地举证的图斑,经逐级核实后, 及时纳入变更;对林草部门未实地举证的图斑,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汇交到部, 由部补充到疑似变化图斑中下发,地方根据实地现状进行举证和变更,未举证的不得变更。
9、城镇村庄内部细化调查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 2022 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中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查。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
10、调查权属界线变化补充调查
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 2022 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性质变化、权属界线变化和权属单位名称变化。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地区,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 号) 要求,保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所有权权属边界与确权登记成果一致。
11、更新耕地图斑坡度级和田坎系数
做好 2022 年已验收且在部备案的土地整治项目区内新增耕地田坎系数上图入库工作,保证新增耕地的田坎系数与报备的田坎系数一致。土地整治项目涉及归并田块、削减田坎新增耕地地块,以整理前后实测田坎净减少面积作为新增耕地面积, 重新计算和更新田坎系数,并提交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和验收资料、田坎系数计算方法和计算表。不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备案范围内的耕地田坎系数不得修改。
12、更新 2022 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
采用单图斑建库核查模式,变化图斑以日常变更(综合动态监测)成果提交格式上报省级核查组,先行开展变化图斑变更符合性审查,图斑变更合格后再开展最终增量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库质检工作。
13、配合开展国家级核查和数据库质检入库
积极做好国家级核查意见的核实整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以及外业核查,限期在部集中完成数据库质量修改完善,确保调查成果数据顺利录入国家级数据库。
14、调查成果分析评价
县级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与质检入库后,开展最终成果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形成县级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各类分析报告。
(二)主要成果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采取分阶段控制模式上报,包括变化图斑数据成果和增量数据库成果报送两个阶段。
(1)变化图斑数据成果
2022 年度变更调查参照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成果提交格式采取单图斑建库, 先开展变化图斑变更符合性审查。成果包括:
1.外业调查成果:图斑举证数据包(DB 格式)。
2.数据库成果:更新后的日常变更矢量数据(gdb 格式)。
3.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举证图斑信息表(MDB 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 MDB 格式,填写图斑变更情况。
4.其他资料:(县级行政区划代码 6 位)古蔺县情况说明表(水旱轮种,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等)、临时用地扫描件。
(2)增量数据库成果
变化图斑审查锁定后,以此为基础开展增量数据库成果提交。增量数据库成果包括:
1.外业调查成果:图斑举证数据包 DB 格式(2022 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 2022 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2)属性表中)。
2.数据库成果: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 2022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3.图斑信息核实各类报表:举证信息表为 MDB 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 MDB 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4.文字成果: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2022 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 度和 15 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对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展专题分析。
5.古蔺县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主要地类变化情况表。
(三)进度安排
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的进度安排为准,因部、省、市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变动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工期按照省和国家规定要求全面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相关验收。
2、服务时间: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3、付款方式:完成变更调查内外业工作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数据库通过省市联合核查,向国家提交数据库成果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通过国家级核查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后,采购人向供应商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30%。
4、验收标准与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的要求、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203 号)及其他补充文件的要求为依据进行验收。
5、报价: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变更软件的更新费用、人工费、资料费、服务费、打印费、税费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等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6.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后所涉及的成果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其他要求:本项目工作内容和要求如国家、省有调整,按调整后内容和要求实施。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方案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技术方案(包含①整体实施路线;②具体工作工序;③重点难点分析应对);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管理方案(包含①项目管理机构图;②工作职能运行图;③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④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质量保证措施(包含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控制要求;③质量检查的具体方法;④质量管控措施);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工期进度安排(包含①详细的进度计划;②完整的工期进度保障措施);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数据保密与安全措施方案(包含①资料存档制度;②移交制度;③保密制度(含人员保密培训)和保密场所及保密人员管理;④保密介质设置);
6、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后续服务体系;② 后续跟踪服务承诺;③相关成果内容咨询措施;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⑤后续服务人员配置)。